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多少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多少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的标准如下:1、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2、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3、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注意: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非婚生子女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非婚生子女义务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所享有的权利与所承担的义务是相同的。根据《民法典》规定: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3、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父母有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


·领证无效婚姻怎么处理?
      领证无效婚姻怎么处理?1、领证后若是发现自己的婚姻是无效的最常见的处理办法是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的请求,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对于法院受理并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


·如果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很多离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是先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手续。但是由于一些特殊的离婚原因导致双方的协议离婚不能达到离婚的结果。所以,离婚夫妻就会通过法院裁判来解决双方的离婚问题,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规定帮助法院进行裁判。那么,如果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如果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1、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


·离婚协议自己写有效吗?
      离婚协议自己写有效吗 离婚协议一般要约定“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字样,最好协议双方在签字后加按手印,并写上签订协议的时间。但是,即使这样约定,夫妻私下写的离婚协议书就能够生效吗?答案是否定的。 离婚协议书约定内容除了财产分割,更重要的内容是感情是否破裂,双方是否同意离婚,以及子女归属抚养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夫妻双方以及子女的人身利益关系,不同于一般的合同和协议书。 因此,离婚协议书的生效要件比较严格,即使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


·夫妻离婚后对方不探望孩子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对方不探望孩子怎么办?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该条法律中规定的“探望权”,又称探视权、会面交往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定期或不定期看望子女并与之交往的权利。所谓探望,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或者短期的一起共同生活;也包括交往,如互通电话、一同游公园、赠送礼物等。设置探望权制度,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


·以寻衅滋事罪批捕后家属能见吗
      能。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


·诉讼离婚调解步骤是怎样的
      夫妻要是起诉离婚的话,此时法官在判决之前会先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的程序,要是调解不能和好的话,则才会做出判决。那么诉讼离婚调解步骤具体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诉讼离婚调解步骤是怎样的(一)法院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开始法院调解无论在哪种程序和哪个阶段适用,它的开始均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审判人员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讲...


·玩忽职守国家损失有哪些规定
      玩忽职守国家损失有哪些规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玩忽职守罪必须在客观上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有无重大损失,是构成本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 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计算是根据实际所造成的一些财产方面利益的损失,来进行一个合理的计算,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


·家暴报警有什么用?
      家暴报警有什么用? 1、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遭遇家暴报警之后,警察会留下出警记录,若之后发生更为严重的家暴侵害案件或者离婚案件,可以为受害者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比如申请人身保护令、精神损害赔偿、以及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的争夺也会起到一定的帮助。 2、酌情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考虑案件中的防卫因素和过错责任。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了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


·公证过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首先,我们知道很多离婚夫妻都愿意将离婚协议书办理公证,但并不是说离婚协议书公证之后才有效,这样主要是为了加强协议书法律效力的。那公证过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这又是另一个问题了。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公证过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一般来讲,办理了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是更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这也并不保证此时的离婚协议书就一定是有效的。如果一方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签的字,那么这样的离婚协议书即使经过了公证,那也是无效的。 二、离婚协议书公证后产生什么法律...


·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可以离婚吗
      由于现在不强制要求男女在结婚之前进行婚检了,因此有的人在结婚之后才发现对方原来存在一定的生理缺陷,而这样的缺陷又对夫妻生活造成了影响,因此就想要离婚。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可以离婚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可以离婚吗 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是否可以离婚?《婚姻法》没有规定生理有缺陷的人不准结婚的条款,但夫妻共同生活的内容是各方面的,性生活是其中一部分的内容。如果一方明知对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