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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犯罪有前科能判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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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情况。我国《刑法》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同时具有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情节的犯罪分子也可以宣告缓刑。前科情况并非影响宣告缓刑的直接因素,只有前科构成累犯的情况下,才不适用缓刑。有前科的犯罪行为人亦可通过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积极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方式争取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会重判吗
      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充分体现在了认罪认罚制度当中的,认罪悔罪并且自己也认罚,这对于诉讼资源的合理配置有积极作用先不说,但也有可能造成司法工作人员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通过其他不正常的渠道去诱逼当事人自己认罪。甚至给犯罪嫌疑人造成一种如果不认罪就会被重判的假象,其实不认罪就重判这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一般是不会的。 一、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会重判吗? 拒不认罪,从重处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我国法律对于非犯罪情节从...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立案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故意毁坏财物罪审判标准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犯故意破坏...


·强奸犯罪中止未遂区别有哪些?
      强奸犯罪中止未遂区别有哪些? 一、强奸犯罪中止未遂区别有哪些? 1、发生的时间不同。 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 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


·共同犯罪中一人承担全部退赔合法吗?
      共同犯罪中一人承担全部退赔合法吗?共同犯罪中一人承担全部退赔是合法的,一般应该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大小确定其在共同犯罪数额中应负担的退赃退赔的份额,然后根据其退赃退赔的具体数额与应负担份额的比值来衡量该被告人是属于全部还是部分退赃退赔,并据此确定对基准刑的调节比例。将共同犯罪的数额作为每个被告人的犯罪数额来认定的,但在退赃退赔的问题上我们不能认为只有当每个被告人退赃退赔的部分都达到共同犯罪的数额时才是全部退赃退赔,这...


·逃税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
      逃税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逃税罪应交税费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故意伤害警察不拘留吗?
      故意伤害警察不拘留吗?如果是轻微伤,进行行政拘留,不得超过20天的拘留期限,如果构成轻伤以上,构成刑事拘留,最长不得超过37天。下发逮捕令之间,可以羁押37天.如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可以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特定关系人请托构成行贿罪吗?
      一、特定关系人请托构成行贿罪吗?特定关系人请托构成行贿罪,这种情况下涉及到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渎职罪。本罪主要特征:(1)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目的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私利。(2)客观上实施了以金钱、贵重物品、满足各种私欲等贿赂收买国家工作人...


·刑事犯罪羁押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犯罪羁押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拘留和羁押问题的批复》中,对拘留和羁押作了如下区别:“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逮捕的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可以在逮捕人犯后实施羁押。”刑事拘留,不是处罚,而是公安机关采取的一种临时强制措施。拘留对象...


·刑事诉讼法诉讼代理人的权限是什么
      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诉讼的当事人不想出面,这时候就需要诉讼代理人来解决了。诉讼代理人是指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由当事人进行委托出面参与诉讼的人。那么,刑事诉讼法诉讼代理人的权限是什么?代理的范围有多大?我们会在下面的文章中作出解答。 一、刑事诉讼法诉讼代理人的权限是什么? (一)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法定诉讼代理人既可以代理当事人处分诉讼权利,也可以代理当事人处分实体权利。法定诉讼代理人所为的一切诉讼行为,均应视为被代理人本人所为的...


·刑事案件的“次生害”罪
      在办理的涉及黑社会的案件中,附带产生了很多“次生害”罪名。
什么叫涉黑?一般是指和黑帮或黑社会有关联,因为黑帮和黑社会总是穿黑衣服,所以才叫涉黑。 一般称为黑社会性质的团伙,黑社会组织和涉黑犯罪集团。
所谓“次生害”罪,就是案发后,因无专业律师指导,家属新触犯的一些罪名。这些罪名犹如摆在家属面前的陷阱,极易掉进去。在我们办理的所有涉黑案件中,不少家属或者是因为无知、或者是铤而走险,都有出现过。而且这些罪名在...


·心脏病患者犯法怎么量刑
      会坐牢,有心脏病的人犯罪同样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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