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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又被公司给辞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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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中,没签劳动合同又被人辞退了,在下面情况中分别有所不同:

  

    1、若你上班还不满一个月

  

    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用工单位从用功之日起一个月内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但要是你上班还不到一个月的,这个时候还没签合同,公司没有违反规定,现在辞退员工也符合规定。

  

    2、若你上班超过一个月以上

  

    如果你已经在公司提供劳动力超过一个月以上,到这个时候公司还没签订劳动合同,又在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或没有给一个月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就把你被辞退,这个时候公司是违反规定的。

  

    建议要是遇到这种的,最好及时去搜集在公司工作过的证明,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下面的仲裁请求:

  

    (1)要求单位赔偿因未签订合同支付给工作以来的双倍工资;

  

    (2)要求单位赔偿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办法:未满半年超过三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赔偿,未满一年超过半年的按一个月赔偿);


·用人单位未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数额支付生育津贴,应承担何种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标准应如何把握?
      1、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标准应如何把握? 2、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同工同酬的标准很难界定,一般来说,是在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大前提下进行合理确定。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


·在工伤认定纠纷中,如何正确把握“上下班途中”这一概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六条规定: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


·用人单位在规定医疗期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因此,在当事人确实有病需要治疗的情况下,只要请病假的时间不超出医疗期,单位应当批准病假并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 除非职工在医疗期内有重大的违规违法行为,否则单位是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也是在确保每个处于医疗期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被用人单位侵害。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否必须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一般对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员工可以约定。《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因此,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必须约定的条款,员工和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由于试用期不是必须约定的条款,你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否约定试用期应与单位进行协商,如约定试用期,应以书面形式在合同中约定,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无效。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和《深...


·准备跳槽到其他公司,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成功解除劳动合同?
      事实上劳动者跳槽可以按照下面情况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4、用人单位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1.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协议免除该项义务。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通过协议的方式,由职工“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或将社会保险费计入工资发放,均违反了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与社会保险的保障功能不符,属于无效行为,由此给职工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公司承担。 2.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
      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是明确确定的,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方尤其是单位会承担较大的法律风险。双方的权利义务除依法律和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外,还要根据工会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集体合同来确定。如《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


·属于特殊工种,工作满三十年可以办理提前退休了吗?
      我们社会需求的人才有千千万万,各行各业都需要相应的人才,但是有些领域的人员承受着特殊的工作环境,即劳动法律上的特殊工种,因此国家为保障这类人的人身权益,明确规定了提前退休的制度。不过想要享受提前退休得受以下条件的限制:   1、实际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   2、实际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   3、实际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以在男年满55周岁...


·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口头约定了试用期,约定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口头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满后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将口头约定的试用期视为劳动合同期限。对于仅口头约定试用期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应被理解为管理性的强制性规范而非效力性的强制性规范。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变更形式不能认为其违反了强制性规范,不能因此宣布已经客观形成的合意无效。只要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不违法且经过一定期间劳动者未提异议的。就应当对这种变更行为的效力作出肯定性评价,否则亦有可能严重干预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据此,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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