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铺出租合同怎么写,商铺租赁协议书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由于商铺的价格比较贵,因此很多人做生意的话都会选择租赁商铺来做生意。此时就涉及到签订商铺出租合同的问题。到底这个商铺出租合同该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商铺出租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街_______招待所 以_____门面房小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圆整。第二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_____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_____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与隔壁门面房隔开,以及配备灯具、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房屋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_______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十、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_______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_______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_______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十二、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未到期限的房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_______页,壹式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____元/吨 ,电____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商铺其实与租赁住房是差不多的,但可能在一些细节方面存在不同之处。当事人在签订商品出租合同的时候也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怎样是否也无效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怎样是否也无效 合同中一般都存在着很多复杂的关系,有时候一个不小小心,自己的公司可能就会受牵连,或者因为自己的过错,牵连了其他公司。所以我们在签署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是主合同还是从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怎样是否也无效?关于主从合同我国有什么法律规定吗?来解答您的疑惑。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怎样是否也无效?答案是肯定的。 一、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具体来讲,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合同无效有以下几种情形: ...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虽然都与合同有关,但是他们两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只是生活中大多数人无法准确对其做一个明确的区分,不知道他们的区别到底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讲解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有哪些,请阅读下文。 一、有无非法占有的目的。 所谓合同诈骗罪,是指利用签订合同而进行的诈骗犯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此罪进行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


·住宿合同中的附随义务具体包括哪些
       一、住宿合同中的附随义务具体包括哪些? 《合同法》中对附随义务内容的规定大体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关于告知义务,《合同法》第158条、第191条、第228条、第230条、第232条、第256条、第257条、第278条、第298条、第309条、第338条、第370条、第373条、第384条、第389条、第390条、第399条、第41...


·一、离婚赠与合同不公证是否有效?
      一、离婚赠与合同不公证是否有效?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


·什么叫租赁合同诈骗返还违法所得吗
      什么叫租赁合同诈骗返还违法所得吗?租赁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诈骗罪是刑事犯罪,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违法所得应当追缴、退赔,受害人有权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诈骗的财物。二、合同诈骗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店面租赁合同书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店面是具有价值较高的房地产,尤其在市中心、闹市中,然而近年来租赁纠纷也不断发生。一份店面租赁合同书可以有效的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店面租赁合同书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店面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 (以下筒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筒称乙方) 甲方将 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层租给乙方,租期为 年,从 年月 日到 年 月日止。 二、乙...


·国际贸易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国际贸易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随着贸易行业的迅速发展,国际间的贸易交易也发展很快。在进行国际间的贸易交易时,双方的了解程度不是很深,需要签订一份国际贸易合同来约束双方并且给对方一个保障。产生合同纠纷是常有的事情,在解决合同纠纷时国际贸易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国际贸易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当事人选择起诉的法院,既要基于中国法律考虑可以管辖的国内法院,也要基于合同相对方所在国法律考虑。 (一)可能管辖的国...


·中标后变更合同签订主体可以吗 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中标后变更合同签订主体可以吗 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一、中标后变更合同签订主体可以吗?1、中标合同签订主体变更中标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已签订了合同,合同已开始履行,现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中标人)要变更合同主体,也就是合同主体变为甲和丙,甲是同意的,也就是说合同的主体是可以变更的,但是要经合同另一方的同意。根据合同法,合同的权利义务是可以概括转让的,也就是合同的主体是可以变更的,但是要经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但是由于此合同是经招投标程序确定,也就是...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签订合同是当代社会开展许多合作活动的前提,是社会文明重法的表现。合同签订一方如要违约反悔,那么这一方很有可能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有些人就动起小脑筋,他们可能听说过合同撤销权这一名词,就想进一步咨询合同撤销权的法律后果。那么,网的编辑就来为您聊一聊相关概念。一、合同撤销权概述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


·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怎么办
      举例:在现实生活中甲乙两方签订了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了货款,乙方则开始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提供货物。然后乙方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出现了交货延迟,他们当初签订的合同中又没有明确提到违约金那么该如何处理?关于违约金有什么样的规定呢?1、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中提到,如果像乙方这样违约了,如果还不履行或者没有按照规定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内容,那么他就要承担此次因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费用。2、如若乙方不愿意履行或者没有按照规定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在...


·合同变更的原因有哪些?
      合同变更的原因有哪些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践,当事人主要因下列原因可以变更合同:1、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约定的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至于不可抗力造成全部义务不能履行,则应当解除合同,而不是变更合同。2、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3、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实际上是赋予了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以变更合同的请求权。这里所说的违约,是指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