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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再婚抚养费问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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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社会,夫妻关系不合而离婚的情况已经司空见惯,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至关重要,但实际情况却是另一方在婚后就不愿意继续支付抚养费,那么,女方再婚抚养费问题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女方再婚抚养费问题处理方式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离婚后,带孩子一方再婚,另一方还是需要继续给孩子抚养费的。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通过以上阅读,相信您对于女方再婚抚养费问题怎么办这个问题应该已经有所了解,夫妻离婚,子女大多数都是由女方抚养,男方经济状况较好的愿意继续支付抚养费,但另一些情况是男方再婚后组建新的您庭,有经济压力不愿意再支付抚养费,这时候就需要女方向法院上诉提出申请要求男方继续给于抚养费。
  
  
  


·离婚分割夫妻财产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分割夫妻财产时应注意哪些问题(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婚姻关系的条文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婚姻关系的条文内容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民法典》明确了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的权利义务。其中就包括婚姻关系消灭的内容。可是对于具体条款,很多人都模糊不清。那么,《民法典》宣告死亡婚姻关系的条文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民法典》宣告死亡婚姻关系的条文内容是什么?法律条文:《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


·一、离婚之后父亲是监护人吗?
      一、离婚之后父亲是监护人吗?离婚之后父亲还是监护人,根据规定夫妻离婚之后在法律性质上父母仍是法定监护人,在委托监护的情况下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如果受托人确有过错的,由受托人和监护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监护人与受托人之间有协议的,从其协议,但是协议的内容不能对抗被侵害的权利人。被侵害的权利人仍然可以要求监护人承担责任,监护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基于其跟受托人之间的合同约定,把责任转由受托人承担。父母离婚的...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男孩子应该跟谁?
      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采取协议离婚,或着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但是,双方离婚的,必须确认子女的抚养问题,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由于一般离婚双方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很多时候意见逗不合。那么,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男孩子应该跟谁?详情参考下文。 一、关于抚养权的定义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二、婚...


·协议离婚抚养权确权应该如何进行?
      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方式越来越自由,思想也越来越开放,同时离婚的人也变得多了起来,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一般没有大争议的话都会协议离婚。离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协议离婚抚养权确权应该如果如何进行?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协议离婚抚养权确权的相关问题。 一、协议离婚抚养权确权应该如果如何进行?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


·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分割财产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处理,但现实中却可能出现一方隐藏、转移财产的情况,那在离婚之后是否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呢?如果你不太清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分割财产 众所周知,婚姻中的财产基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但是实践中由于夫妻之间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并没有将自身的投资和资产完全公开,造成夫妻离婚时可能产生一方隐瞒财产,另一方在离婚后才发现上述现象...


·婚外生子男方要坐牢吗?
      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这也就要求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要彼此忠诚。但实践中会出现男方已有配偶,却与第三者生育子女的情形。男方的这种行为首先就违背了婚姻忠诚的原则,那婚外生子男方要坐牢吗?我们将通过以下内容为您详细说明 。一、婚外生子男方要坐牢吗?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子女,其行为可能涉嫌犯罪,即重婚罪或破坏军婚罪。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只有在认定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才会根据《刑法》中的量刑标准,同时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依法追究行为人...


·婚姻法中婚姻诈骗无效婚姻吗
      婚姻法中婚姻诈骗无效婚姻吗?诈骗婚姻为无效婚姻,婚姻登记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由于骗婚行为是违法行为,若结婚登记行为目的不是为了结婚,而是为了骗取财物,则其意思表示也不是真实的,婚姻登记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也就导致了婚姻无效。我国婚姻法规定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四种: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二、无效婚姻如何处理?1、婚姻无效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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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赡养费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父母赡养费抚养费标准是什么?父母赡养费抚养费标准是按照承受的能力,还有就是实际的需求来进行判断的,有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


·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欠下债务,不知情方需要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吗?
      夫妻之间有日常家事代理权。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该债务是否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如所负债务在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围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知情方不需要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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