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离婚不配合探视权应该怎么办?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探视权指的是离婚之后,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拥有行使探望孩子的权利。但是实际上,很多夫妻离婚之后探望权的形式并不是特别的顺利。因此很多人都想知道协议离婚不配合探视权应该怎么办?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协议离婚不配合探视权应该怎么办?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或者协商解决。《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行使探望权,涉及到直接抚养一方和子女的利益,因此有必要确定探望的时间、方式。我国在确定探望的时间和方式的问题上,规定了父母协议和法院判决两种方式,并且确定了“协议优先”的原则。按照协议优先的原则,父母应该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探望时间和方式。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夫妻是因为感情破裂解除婚姻关系,在协商时会过多考虑自己的利益,有些直接抚养一方甚至拒绝就探望的有关问题进行协商。这时,探望权人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探望问题了。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不履行有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对不履行义务的一方进行教育,责令其履行义务。经责令后仍不履行义务的,可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另一方也可以起诉请求变更抚养关系。对于子女不接受探望的,人民法院应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待子女消除顾虑后再执行。禁止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二、离婚后行使探望权要注意什么行使探望权有一些注意事项是您必须了解的,比如: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首先,最好的方法就是双方协商解决。当然,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话还是需要利用法律的力量,也就是去当地的法院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可能您对于某个地方还是不太清楚建议咨询律师。
  
  
  


·夫妻离异一方隐秘财产调查的途径有哪些?
      夫妻离异一方隐秘财产调查的途径有哪些?1、调查银行存款。自己办理或者委托律师办理,通过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或者申请法院调查。此时需要提供对方的开户行和账号。(恕我直言,此点很困难,因为离婚前很少有此防范意识,且对自己人过于防范良心不安,也不利于共同生活,家庭团结。)在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时,应当同时申请法院自开户以来的存款明细,以便清查帐号下全部存款取款,来往明细,并可作呈堂证供。2、调查股票。一是知道对方在哪一个证券公司开户,可以委托律...


·离婚后确认财产为共有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确认财产为共有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确认财产为共有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确认财产为共有的规定是民法典当中的17条所规定的双方当事人拥有的共同财产范围的确定在这里的话,如果当事人所婚后获得的一些生产经营获得的利益都是属于共同作用的,也需要区别家庭共同所有和这女夫妻共有是有差异的。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家人病危嫌疑人可以取保吗
      不可以。家属病危不是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方出轨离婚官司应怎么打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方出轨离婚官司应怎么打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决定打“官司”时,撰写一份简明合格的起诉状。 二、去法院打“官司”之前,做好准备工作。 三、接到法院传票时,不要紧张,要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并进行答辩准备。 四、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不要紧张,从容地应对庭审。 五、宣判后,要仔细阅读法院的判决书,决定是否服判或上诉。 起诉时注意:如果仅是一次出轨,并不能必然成为过错方或者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


·一、是否重婚罪会从哪些方面确定?
      一、是否重婚罪会从哪些方面确定?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二、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


·一、最新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最新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4、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二、重婚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争抚养权吗?
      夫妻双方经常吵架导致感情破裂的,实在没有维持必要时只好通过离婚解决了。对于双方来说,最好能够协议离婚,这样比较省时省力,做到好聚好散。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采取诉讼离婚。那么夫妻一方起诉离婚争抚养权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起诉离婚争抚养权吗? 1、离婚有两种形式: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如果双方能就孩子、财产等诸多问题达到一致,即可在其中一方户籍所在民政部门办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只能起诉离婚,起...


·一、夫妻财产约定纠纷案由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约定纠纷案由是什么?离婚后财产纠纷,是指男女双方当事人在解除婚姻关系时,由于未对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配,在离婚后针对前述财产的分配而引起的纠纷。此类案件的争议应当是离婚后男女双方当事人婚内夫妻财产未分配的部分。而夫妻财产约定纠纷,是指夫妻双方在履行夫妻财产分割时产生的,对夫妻财产约定的履行或效力的纠纷。本案中,男女双方已经在离婚时对夫妻财产的分配进行了约定,争议焦点为男方拒不履行协议,因此,该案案由应当确定为...


·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怎么补办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就离婚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多数人以为,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之后,离婚协议就失去了用处,结果自己不小心丢失了离婚协议。那么,如果离婚协议丢了该怎么办?怎么补办离婚协议书?我们,为您解答。一、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所签订的协议。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所以,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


·诉讼离婚有什么流程
       我国的离婚方式具体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而不同的离婚方式下面,涉及到的流程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我国关于诉讼离婚有什么流程吗?在这个过程中又需要哪些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有什么流程 原告(要求离婚的一方)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起草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证人出庭申请书等法律文书 2、原告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副本、财产保全申请书、证人出庭申请书等法律文书及结婚证等相关...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单方立遗嘱怎么写?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单方立遗嘱怎么写?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单方立遗嘱应当写清楚具体的遗产的所有权的状况。还有就是关于遗产如何来进行分配。目前夫妻共同遗嘱,大致有三种:(1)单纯的夫妻共同遗嘱,即夫妻双方在同一个遗嘱中,指定他们的一个或者几个继承人取得财产;(2)相互的夫妻共同遗嘱,指双方互相指定对方继承财产,也就是说谁先死,另一方就取得全部财产;(3)混合型的夫妻共同遗嘱,即一方死后,财产由另一方保管,等到双方都死亡后,他们的共同财产再由指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