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股权质押的流程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股权质押的流程有哪些?
  
  对于一家公司来说,占有多少股权意味着对公司的控制权大小是多少,而同时,股权这种东西,盈利后的收益也是股东所有,而且股东是完全有权利将其处置、质押或转让,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股权质押的流程有哪些。
  
  一、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股权质押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4、股权质押合同;
  
  5、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什么是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
  
  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股权质押的标的物,就是股权。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满足两个最基本的要件:一是具有财产性,二是具有可转让性。股权兼具该两种属性,因而,在质押关系中,是一种适格的质。
  
  三、股权出质流程
  
  1、 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 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 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四、 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1)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2)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三)、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四)、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2、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书;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中的一种典型形式,在公司经济资金周转不好时也是一种好的方式帮助公司,而且对银行来说更是一种可靠的信贷资源,如果你有股权质押这方面的工作要做,建议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更多全面的内容。
  
  


·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是从事故
      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是从事故现场调查当日起十日内出具。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对于已经进行了现场勘察的交通事故,应当在从进行现场勘查之日起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所涉案件中,存在需要进一步鉴定的情况,可以适当予以延期,但在鉴定结果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对于尚未侦破的交通事故,存在肇事方逃逸情况的,如果受害方...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追究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追究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追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这种情况属于机动车一方没过错的,那么结果是:如果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那么由保险公司在电动车三者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损失,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注:这是相对出现大事故,如果是轻微事故车主一定要保留现场证据)如果有行车记录仪拍摄记录,车主觉得电动车车速明显超过20km/h,那么可以申请电动车鉴定,因为超过20km/h不属...


·商业车险保额要如何确定
      商业车险保额要如何确定 商业车险保额如何确定 商业机动车辆保险由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组成。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中有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损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额特约险。 一般来讲,机动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以下三种方式中选择其一来确定: 一、新车购置价(含车辆购置附加费)。 二、投保时的实际价值(指同类型车辆市...


·法律规定换押交接期限是多久?
      法律规定换押交接期限是多久? 一、法律规定换押交接期限是多久? 我国法律对换押交接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


·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成为很多人的代步工具。与此同时,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在攀升。那么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一、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


·出现比较单纯的交通事故交警一般都会直接处理解决,但是如果涉及
      出现比较单纯的交通事故交警一般都会直接处理解决,但是如果涉及到了司机醉驾的情况,就得交给人民法院对醉驾司机进行处罚,一般醉驾的司机在拘留之后就会被关进看守所,当然醉驾司机可能联系家人保释自己出去。那么,醉驾被关看守所该如何申请取保候审呢? 一、醉驾被关看守所如何申请取保候审? 醉驾,目前属于应该判刑的犯罪行为。由于醉驾在认定的时候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只要缴纳一定保证金或提供人保,保证随叫随到,可以向公安申请办理,一般会批准。不过还是要看...


·我国关于交通事故的法律条例和规定
      我国关于交通事故的法律条例和规定也在逐渐的不断完善,因为我国的人口众多,很多城市可以说已经拥挤不堪,发生的交通事故的几率也就大了许多。正是因为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各不相同,所以我国法律才会收集这些资料,完善自己的条例。那么在我国造成人死亡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一、造成人死亡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定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工作通常都由交管部门来认定,然后,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数额。因此,当发生交通事故...


·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扣车怎么办呢?
      驾驶人应当在收到交通违章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到交通管理部门缴纳罚款,否则将每天加处罚款的百分之三,甚至被法院强制执行。另外,驾驶人、车主、机动车管理员,应当在30天内带齐暂扣机动车的所有合法手续,到车辆管理所申请领取被暂扣的机动车,逾期不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


·交通事故责保险公司怎么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责保险公司怎么赔偿多少钱? 自身车辆的损失,需要看是否购买了车损险,有的话,一般平安会通知把车开到四S店修理喷漆,没有车损的话,自身车辆的损失就要自己承担了。车子损坏修复的费用在你买的车损险里赔偿。 对方车子的损失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里赔偿,这个保险公司是要赔的,不过要通知保险公司定损,不然价格上会出现争议。 事故责任免赔率: 首先保险公司会依据车主的事故责任,在计算理赔款时扣除一定免赔率,通常车主全责的免赔率是20%...


·买房子交了定金可以退吗?
      买房子交了定金可以退吗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也就是说,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


·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是利好还是利空?
      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是利好还是利空?在债券市场中,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这一行业,想从中分一杯羹。我们知道,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如果把握不好就有可能给自己带来损失。因此,了解债券各个时期的变化,对投资是很有用处的。那么,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是利好还是利空,主要特征是什么?下面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请继续阅读了解。一、可交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