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通常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时候,往往会将房屋与车位分开销售,其中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通常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时候,往往会将房屋与车位分开销售,其中房屋是一个价,而车位又是另一个价。但在一个小区内,可以作为停车位使用的地方比较多,那是不是每一个地方开发商都有权销售呢,这就要看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有哪些形式
  
  目前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存在可以分成二类四种形式:
  
  第一类是城市区域或商品房住宅小区里,独立建设的多层经营性停车位(场);
  
  第二类是商品房住宅小区内的地面停车位、楼房首层架空层停车位、楼房地下停车位(场)。
  
  二、怎么确定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
  
  1、多层经营性停车位(场)的房地产权归属。
  
  在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政府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法律文件中,均明确规定多层经营性停车位的土地使用权面积,该类停车位建筑物(面积)是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因此,多层经营性停车位可以依法独立办理房地产权的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该类停车场的房地产权利人为持有《房地产证》的当事人。
  
  2、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归属。
  
  地面停车位是经政府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证》批准同意,在商品房住宅小区地面上直接设置的停车设施。
  
  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房屋单元办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人按份共同拥有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
  
  由于地面停车位是直接设置在土地表面的停车设施,即是直接设置在房屋单元所有人按份共同拥有使用权的土地表面上,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实际上是土地使用权。鉴于房屋单元所有人按份共同拥有住宅小区宗地号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由住宅小区房屋单元的所有人共同拥有。
  
  3、住宅小区楼房首层架空层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归属。
  
  在现行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法律制度下,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建筑面积是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不能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其法律权利依附于计算建筑容积率的房屋建筑物(面积),是住宅房屋单元的从物。
  
  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实际上是依附于房屋单元的占有、使用、收益的不完全物权。初始登记时,楼房架空层停车位依法不能取得独立的房地产权,其法律权利依附于计算容积率的房屋建筑物。在转移登记时,其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房地产权依附于取得《房地产证》的房屋单元。
  
  根据本文以上阐述的房地产法律制度,房地产开发商在转移房地产时,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不能从计算建筑容积率的房屋单元中分离或分割,不能将首当其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产权约定为房地产开发商所有。否则,将违反相关房地产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小区房屋单元后,房屋单元办理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应依法随房屋单元的转移而转移。
  
  可见,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房地产权依附并归属于该幢楼房的全体房屋单元所有人。
  
  4、小区楼房地下停车位(场)的房地产权归属。
  
  在现行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法律制度下,楼房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亦是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因此,楼房地下停车位的产权状况与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产权状况如出一辙,楼房地下停车位的房地产权依附并归属于该幢楼房的全体房屋单元所有人。
  
  通过上文的分析,您应该对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有所了解了吧。此时位于不同地方的停车位,实际的产权归属不一样,而作为开发商也只能对其中自己所有的车位进行出售,不过如果是出租给业主使用的话,则也是可以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车祸人伤出院后护理费怎么确定?
      车祸人伤出院后护理费怎么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准备证据,结合证据情况计算相关赔偿。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


·汽车入股合作合同怎么写
      汽车入股合作合同怎么写 汽车入股合作合同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 (以下简称“ ”)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


·交通意外赔偿误工证明模板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意外赔偿误工证明模板的内容有哪些?交通意外赔偿误工证明模板的内容有: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单位出具的误工减少证明,包括误工时间,月收入,减少收入证明;完税凭证,需要每个月的纳税凭证等。误工证明又称“误工及收入证明”,是举证当事人合法收入的重要依据。如果因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或其他原因而发生误工事实,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既误工费。此时,赔偿...


·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证据该怎么收集
      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证据该怎么收集,掌握了证据线索,但是自己没办法收集的,怎么办?交通事故诉讼中,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法院准许,可适当延长举证期限。那交通事故诉讼如何举证?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证据该怎么收集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证据收集的方法有以下几种:当事人自行收集、申请证据保全和申请法院收集。 第一、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 1、书证的收集:交通...


·交强险在什么情况下赔偿?
      交强险在什么情况下赔偿? 交强险是车险当中法律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而在车辆行驶的过程可能会出现交通事故,而交强险就是非常有用的保险了,但是交强险不是所有事故都会赔偿的,那么哪些情况交强险可以赔偿了?下面就由本站为您解答交强险在什么情况下赔偿? 一、赔偿范围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


·一、醉驾摩托车还无证驾驶有什么后果?
      一、醉驾摩托车还无证驾驶有什么后果? 骑摩托车醉驾,会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无证驾驶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


·在交通事故认定中,我们很多人,尤其是不熟悉事故认定责任的人会
      在交通事故认定中,我们很多人,尤其是不熟悉事故认定责任的人会认为交通事故在责任认定的过程中有不公平的现象发生。虽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基本上还是很公平的,但是不排除会存在不公平的现象。那么,当我们面对事故认定中不公平的情况时我们该怎么办呢?今天就让我们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公平这个问题为您支支招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公平怎么办? 1、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程序是怎样的
      要是在交通事故中,财产受到了损害的话,此时也是可以要求肇事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但在做出赔偿之前,还需要先对财产损失做出评估才行。确定了造成的损失之后做出赔偿才会是合理的。那么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程序是怎样的 1、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公开、公平、便民、效率的处理事故原则,在事故发生后,首先召集各方事故当事人协商财产损失。对于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


·一、交通事故车速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一、交通事故车速认定需要多长时间?交通事故车速认定一般是20天之内,《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


·机动车牌照丢了怎么办理?
      机动车牌照丢了怎么办理?夏天下大雨的时候,如果小汽车的车牌没有固定好,就容易被雨水冲走。按照我国规定,没有车牌上路是要扣12分的。作为车主,应该及时补办牌照,以免影响自己正常出行。其实,手续也并不复杂,那么机动车牌照丢了怎么办理?下面我们就给广大车主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机动车牌照丢了怎么办理? 1、当机动车牌照丢失的时候拿上自己的行驶证和产权证到车管所去补办。在这个期间,车管所会根据车主的实际情况给主办一个临时牌照。2、交管部门开的临...


·汽车租赁协议模板
      汽车租赁协议模板甲方: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汽车运输货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型_______汽车。 二、 车辆数量:_______辆。 三、 货物类型:______________ 四、 运输起、终点:起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终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