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外资企业适用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外资企业适用的法律有专门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和我国境内的企业在诸多方面的要求都不一样。而且现在我国境内也有很多优秀的外资企业的发展规模比较好,甚至有一部分的外资企业在我国多数的省市设立的都有分公司。并且作为外资企业的负责人,在创办分公司的时候也要知道,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一、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需提交的文件
  
  1、《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批准文件(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  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
  
  3、隶属公司章程(原件)
  
  4、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5、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前置审批文件
  
  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分公司。
  
  二、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
  
  根据外国人汤姆在中国上海地区注册成立的爱中国投资公司的运营情况,他想在南京注册成立一家分公司。那么,下面以外国人汤姆想在南京成立外资公司为例为您介绍一下外资分公司的注册流程。
  
  (一)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要先向南京工商局提交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书、股东身份证明等资料。由南京工商管理局联网查询公司名称在中国境内有没有重名的情况存在,若无,在五个工作日内便可以开始办理营业执照。
  
  (二)办理营业执照
  
  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20个工作日内报送外国投资委员会申请批准书交南京工商局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1、外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法人签字);
  
  2、隶属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隶属公司(总公司)章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隶属公司(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租赁合同(必须以隶属公司(总公司)名义签订,并备案);
  
  7、贸工局批准文件(视经营范围决定,如服装行业批发不用,零售需申请批复文件)。
  
  (三)办理组织代码证
  
  办理组织代码证需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提供一下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
  
  2、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隶属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隶属公司(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一份(加盖公章);
  
  5、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一份;
  
  (四)办理国税证(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企业)
  
  1、《税务登记表》及《新开企业主营业务申报表》;
  
  2、隶属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国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隶属公司(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4、隶属公司(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一份(加盖公章);
  
  5、隶属公司(总公司)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隶属公司(总公司)出具的分支机构核算形式、缴税形式证明原件;
  
  7、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9、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0、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
  
  (五)办理地税证
  
  1、《税务登记表》;
  
  2、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隶属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国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隶属公司(总公司)的全套证件副本原件与复印件(5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份);且都需加盖公章。
  
  要知道,针对外资企业分公司的设立,并不适用于我国的公司法。所以严谨的来说,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这是一种不合理的说法,我国公司法当中的某些法律效力对外资企业并不具备。不过在创办外资企业分公司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的证明等。
  
  


·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1)出险后
      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有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人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


·我国新出台的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吗
      我国新出台的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吗?一年以来,我国的营商环境飞速变化,旧公司法对于出资规定的条款已越来越不适用,所以新的公司法相关规定就出台了。那么,我国新出台的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出资方式 出资方式也称出资财产种类,是《公司法》上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在对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的规定上,各国公司法基本趋于一致,即法定出资财产的种类,既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或者财产权利。我...


·公司法全资子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全资子公司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全资子公司的规定是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这在我们中国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存在,实际上是改革开放过程当中所特有的,现在作为一个子公司存在的话,一般情况下就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是有最低10万元限额要求的。全资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设立全资子公司:第一种是,从头开始成立一家新公司并修建全新的生产设备(例如工厂...


·国有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哪些?
      国有企业就是国家所有的企业,相比于其他私有企业对待改革变制的热情态度,国企显得很谨慎,通常都是通过大量的分析实例来证明出改制的利弊后国企才会大胆地大刀阔斧地动手改制。本站我们为您整理出了几种有关国有企业改制的方式,通常也都是这个模式。 一、国有企业改制的方式 企业改制形式主要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及内外资企业互转等。(一)公司制公司制企业主要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还包括国有独资公司。1、有...


·我国公司注册资本金要求有哪些
      我国公司注册资本金要求有哪些一、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二、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检查的随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


·多少业主同意才能更换物业公司
      多少业主同意才能更换物业公司 一、多少业主同意才能更换物业公司 1、要解聘或者更换物业既可以通过业委会,也可以通过业主自身的多数决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可以解聘或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3、对于半数以上业主通过的解聘或者选聘物业决议,原物业公司拒绝退出的,可以通过法院要求其强令退出。 二、更换物业公司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提出申请 如果你所居住的小区,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


·公司支付违约金多少是怎样规定的
      公司支付违约金多少是怎样规定的最高不得超过所遭受损失30%,超过30%的,可以请求法院适当予以减少。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


·上市公司协议收购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协议收购流程是怎样的? 目前,我国的公司制种类有三种,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这三种中,资金罪优渥发展势头最好的是上市公司。提到企业,企业之间的竞争、兼并合并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今天我们要和您来一起探讨的话题就是上市公司协议收购流程是怎样的? 一、收购双方协商收购事宜 尽管收购协议的当事人是收购方以及目标公司的股东。但是通常情况下,收购方进行收购之前会与目标公司董事会提出收购意向,双方就收购事项进行磋商...


·公司法人可以退社保吗
      公司法人可以退社保吗?一、公司法人可以退社保的情形1、2011年7月社会保险法颁发实施后,养老保险除了在职死亡、出国定居、重复缴费等情况下,未到退休年龄,不能选择退保。如果你符合退出个人账户条件的,可以自愿选择退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所交部分的(如果你是个人缴纳社保的,自己缴纳的属于统筹部分是不能退的,只能退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虽然不能退,但是你可以根据你的个人情况进行续保或者转移。2、我们都知道想要领取养老金的话是要累计缴纳满15年。但...


·新公司法对出资的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
      新公司法对出资的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 一、降低公司注册资本的门槛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原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规定,例如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资本要求一次缴清。 修订后的公司法取消了按照公司...


·普通合伙企业人数要求是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人数要求是什么普通合伙企业只有最低人数2人的限制,没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人之间相互信任、互为代表,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伙人相互承担彼此行为所带来的风险,这就使得合伙人的人数不可能过多,否则合伙企业就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