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女人怎么争孩子抚养权?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离婚夫妻双方最关心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您都知道这个原则就是不管在哪一方抚养,都是要有利于被抚养人的利益为上原则,那么关于离婚女人怎么争孩子抚养权这一问题,我们谈了下自己的看法。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上述解释简单规定了离婚中关于孩子抚养如何判决的一些意见,供法院审案参考适用,因为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涉及到感情问题,涉及到人身问题,所以还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并不一定要完全适用上述规定。
  建议:鉴于上述,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离婚女人怎么争孩子抚养权的相关问题,离婚之后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如果要抚养的话都还是要遵守利于被抚养人的原则,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直接咨询我们律师。
  
  
  


·刑法如何认定事实婚姻?
      刑法如何认定事实婚姻?我国刑法对事实婚姻关系是没有作出规定的,但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对事实婚姻关系作出了规定,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按非婚同居关系处理。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一、被宣告死亡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被宣告死亡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罪?《刑法》第258条明确规定了重婚罪的构成要件,而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后结婚的行为完全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主观上可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分析:一是被宣告死亡人不知其已被宣告死亡,此时他实施结婚的行为就是在明知其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结婚,无论是登记结婚还是形成事实婚姻,都符合重婚罪的主观要件。二是被宣告死亡人知道其已被宣告死亡,认为其与原配偶的婚姻关系已经消灭,所以又实施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就存在着规避法...


·起诉离婚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起诉离婚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起诉离婚注意事项,准备结婚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审查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起诉离婚注意事项 1.准备结婚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结婚证原件丢失或在对方手中,凭本人身份证到最初结婚登记处所在区的档案局调取原始的结婚登记资料。 2.审查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是否具备民法典规定的因为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一方有家庭暴力、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一方与他人同居或重婚、一方吸毒或赌博屡教不改的,或有其它...


·怎么就离婚案件申请回避
       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避免审判人员与当事人存在某种特殊关系,从而徇私审理案件作出判决的,我国制定了回避制度。但在不同的案件中申请回避的情况不同,那么当事人一般该怎么就离婚案件申请回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诉讼如何申请回避 离婚诉讼作为普通的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一般规定的回避制度。为确保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


·单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单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单方出轨离婚财产,可以由双方约定进行,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虽然认定标准看似明确清晰,但实践中仍有很多存在争议模糊不清的地方,这也容...


·新婚姻法彩礼数额规定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不管是过去的旧社会还是现在的新中国,对于结婚彩礼都是一个传统的习惯,但是有的人就利用这个传统索要高额的彩礼,如果婚姻不成又不退还彩礼是否会构成犯罪呢,我们今天就来看一下《民法典》彩礼数额规定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民法典》彩礼数额有什么规定?“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


·一方离婚起诉多久可以判离
      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最终也是有可能会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而此时是否能离婚要看法官最后作出的判决是怎样的,经过审理之后才会对案件作出判决。那一般离婚起诉多久可以判离呢?请一起在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一方离婚起诉多久可以判离 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多则9个月...


·诉讼离婚限制条件是什么
      起诉离婚不同于诉讼离婚,此时需要提起诉讼的一方先确定好管辖的法院,然后才能依法提起离婚诉讼,这样案件才有可能得到受理,与此同时,在诉讼离婚中也是会受到一些条件的限制,那究竟诉讼离婚限制条件是什么?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限制条件是什么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比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


·起诉离婚需要多久就离婚了
      起诉离婚需要多久就离婚了 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


·社会抚养权的具体标准
      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义务,而且需要承担抚养费。承担抚养费的情况都是在夫妻离婚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在哪一边,对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费,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社会抚养权的具体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2)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


·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解除的是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但对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无法隔断的,因此不能因为夫妻离婚就导致孩子日后没有人抚养,生活出现问题。于是我国法律中明确要求了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必须同时要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那要是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的话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