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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起诉后不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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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钱不还起诉后不还怎么办?在借款纠纷中,欠款人到期不履行还款的义务,借款人可以通过诉讼来保证自己的利益。那么借钱不还起诉后不还怎么办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借钱不还起诉以后还是不还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一、借钱不还起诉后不还怎么办法院对借款纠纷进行判决以后会出具一份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要受到民事判决书的约束。如果欠款人在判决以后依然不还钱的,借款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民事判决书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申请强制执行时应当注意的问题(一)、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二)、执行立案条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2、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如果申请人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3、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需要注意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有些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可以不经申请,直接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主要包括: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三)、执行案件申请费1、没有执行标的的,每件交纳50-500元。2、执行金额不超过1万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四)、执行终结。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将作出终结执行的裁定: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被执行人死亡且无遗产可供执行也无义务承担人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人死亡的;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的;被执行人无生活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等等。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我们建议您申请强制执行。在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注意四个问题,包括申请期限、申请时提交的材料、申请费用以及执行终结。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疑问的话,请您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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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钱20万不还怎么办没有欠条"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等。2、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求还钱。3、对方财产信息:出借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称无力还钱,出借人可尽量摸清对方的财产情况,主要是房子、车、公司等,向法院提供有效线索。二、欠钱不还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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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该怎么办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践中有很多借贷行为属于非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在合同实践中,民间借款合同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出现民间借款合同的效力瑕疵,那么,哪些借款合同无效呢?企业之间借款的情形也很多,如果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该怎么办呢,本金和利息该如何处理呢?请看下文的具体介绍。一、哪些借款合同无效1、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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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带债务的免除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民事主体在生活之中,难免会与其他的主体之间,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有时建立的债务类型是连带债务,在出现法定的情形时,债务会发生免除的效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信息,连带债务的免除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债务消除之后的效力是怎样的呢? 一、连带债务的免除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免除为单独行为。 2、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首先,免除为债权人抛弃其债权的意思表示,如其内容不属于对其债权的抛弃的,则不是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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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您都应该之知道债吧,但是我告诉您,债并不是只有借贷关系才会产生的哦,平时所说的借贷关系的债务,是二者之间相互签署契约产生的。那么债权是什么呢?债权法律关系又是什么呢?他的客体和他与物权法律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呢?不知道了吧,下面就这一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说明。 一、债权的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行为。作为客体的行为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也称给付。行为主要是债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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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要怎样预防借款纠纷 一、债权人要怎样预防借款纠纷 债权方往往在欠款产生后忽视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以为欠款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只要欠款到期收钱就行了,导致很多欠款到期后不是债务方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恶化、面临倒闭,就是债务方早已人去楼空,在这种情况下要将全部欠款顺利收回,其难度可想而知。债权方如果在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一旦发现债务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出现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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