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同章的效力有什么区别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同章的效力有什么区别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如果签订合同的一方涉及公司的,就需要出具公司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那么,在实践中,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同章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同章的效力有什么区别?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同章的效力从法律上说,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署的效力方面没有差异,公司之所以在公章之外,还另行刻制合同专用章,主要原因如下:1、因为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使用与管理上存在区别。第一、二者的管理部门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第二、用途范围及效力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专用于合同的签订,其效力仅限于合同签订。公章则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签订以外,还可涉及及于公司一切事务,如文件、通知及证明等,具有行政管理作用。2、因为公司的合同工作具有常规性、专业性、使用合同专用章可以实现合同的专项管理,更好地控制合同风险。因此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可以使得合同生效经过法律部门人员的审查把关,能够有效防止合同不经法律审查就直接对外签订生效问题的出现,能够更好的建立和完善合同避险制度
  ,严格把控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二、公司常用章的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在这里,出现了“公章”的字样。国内的实际情况是,一个企业法人领取了营业执照以后,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并在工商局备案: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一般来说,这三枚公章是具有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鉴。根据企业的业务范围不同,有的企业可能还需要刻制报关专用章,这枚章需要在海关备案。1、法人章的用途。法人章在规定的有限用途内使用,如税务申报。开支票等。在法律上,盖章是法人的行为,而不是一个自然人的行为;在代表人签署个人名字的文件上,再盖有法人印章,以此可确定该签字行为是属于职务行为,而不是签字人的个人行为。如印章所有人基于自己的意思将印章交与他人使用,具有授予他人代理权的法律效果,印章所有者必须为该意思内容承担责任。2、财务专用章的用途是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3、发票专用章的用途是单位用于开具发票时使用。4、合同专用章是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5、电子签名章随着社会的进步,网络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也随即出台,其中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这部法律宣告了电子签名的在市场经济往来活动中的法律效力,标志着能够表明企业法人法定身份和资格条件的方式有了一个新的突破。这必将为今后的电子招投标活动即网上招投标活动,开拓了一个新的、广泛应用的模式。所以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实践中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其实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同章的效力是一样的。只要合同内容没有什么瑕疵,都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对于合同效力的其他内容你需要了解的,欢迎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我国公司法关联公司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关联公司是什么意思 生活当中,本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就属于关联公司,当然除了自己公司所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外,公司也可以和其他公司存在利益上的瓜葛,甚至通过控股等方式,将两家公司进行关联。在公司关联的过程当中,要考虑到其他各位股东的实际权益。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内容是,我国公司法关联公司是什么意思? 一、我国公司法关联公司是什么意思? 关联公司是通过分支机构的股权来控制一家公司和被一家公司控制的公司。 所谓关联公司,是指相互之间...


·公司法人和企业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人和企业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和企业法人有区别么? 1、公司必须是企业 “公司必须是企业”也就是说公司必须具有企业的全部特征。我国现阶段的国有企业要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制的转变,必须具有企业的四个基本特征:公司直接为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它的目的是追求经济利润,这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一个基本目标。公司作为企业是个会计单位,它是一个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要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如果盈利就能获得发展,...


·一、公司营业执照股东有权变更吗?
      一、公司营业执照股东有权变更吗? 股东是没有变更公司营业执照的权利的,营业执照上只有法人的信息,并没有全部股东的信息。 营业执照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2019年3月1日起,全国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控制方法是什么?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控制方法是什么,存在哪些问题? 如小型企业、个体商户等都是属于小微企业,虽然小微企业推动了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创立了小微企业,但是这些企业仍面临的生存的风险,比如资金周转不灵,没有人愿意融资小企业,导致小微企业很难能够长远的发展。那么,小微企业融资风险控制方法是什么,存在哪些问题?请看下文。 一、小微企业融资风险控制方法 1、健全小微企业自身管理制度。 (1)健全小微企业自身经营形象。小微企业健全企业财务制度...


·公司经营中跟合伙人闹翻了该怎么撤资?
      首先应当看当初双方的合伙协议对于此有无明确约定。如果有约定不能进行合伙人撤资,那么应当参照其中违约条款来解决。若没有明确约定,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合伙人撤资,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进行合伙人撤资,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通俗点讲就是合伙人撤资需要和其他合伙人进行协商,并且合伙协议有违约条款的按照违约条款解决;同时没有约定合伙期限的,在没有给其他合伙人造成影响的情...


·在我国子公司设立方式主要有哪些
      在我国子公司设立方式主要有哪些? 子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司存在形式,和分公司有着一些区别。在与母公司的关系上,也会因为设立形式的不同而存在某些责任上的不同。那在我国子公司设立方式主要有哪些?本文将会对此问题给出一些介绍。 什么是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


·设立的分公司可签署合同吗
      设立的分公司可签署合同吗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


·白细胞低公司不让入职有没有法律依据
      白细胞低主要是抵抗力低造成的,也可能是因为服用了一些抗生素导致的,公司收录职员对于入职前的体检也有一些限制措施,对于一些传染性疾病在没有治愈之前是不能入职的,虽然法律对此没有硬性的规定,但是传染性疾病在没有治愈前会对职工的职业要求有影响,但是白细胞低公司不让入职是没有法律和政策依据的。 一、入职体检情况的入职结果汇总 1、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


·金融公司被立案侦查需要多长时间?
      金融公司被立案侦查需要多长时间?金融公司被立案侦查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因为我们国家对于公安机关的办案时间是有一个确切的规定的,如果说已经向公安机关来进行报案的,那么通常情况下达到立案的标准就会着手来进行一个处理,在收取相关的证据方面需要几个月。2星期至3个月,金额越大越早处理 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确实被骗了,就可以立案了 按照刑诉法的规定,一般应在接到报案的七日内告知当事人是否应该立案。但是诈骗案件有时候介定较为模糊,可能要先进行案前调...


·普通合伙企业人数要求是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人数要求是什么普通合伙企业只有最低人数2人的限制,没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人之间相互信任、互为代表,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伙人相互承担彼此行为所带来的风险,这就使得合伙人的人数不可能过多,否则合伙企业就无...


·50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可以直接申请上市吗
      50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可以直接申请上市吗 一、50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可以直接申请上市吗 不可以,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