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区竹西公园房产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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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扬州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有的人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并且交付了购房定金之后,
有的人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并且交付了购房定金之后,却发现商品房可能存在较多的问题,因此就萌生了退房的念头。那么实践中,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都包括了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可以退房的情形具体包括了哪些1、主动违约型。很多购房者提出退房,主要是根据《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的规定。该条规
·婚前房产,婚后出租,离婚时租金收益怎么算?
1.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2.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
·未成年在房产证上,签署合同要注意什么?
1.卖方为未成年人的,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提交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和监护公证。2.未成年的监护人出售未成年人名下房屋的前提必须是保证被监护人利益。3.《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租房已经成为我国公民在解决住房问题上选择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租房已经成为我国公民在解决住房问题上选择的一个主要方法。由此可见,租房群体还是非常多的,但是不管是普通的个人租房还是商业商场上的一些租房问题,在租房的时候都要简单的办理一些租房手续。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合肥凤霞房屋出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一、合肥凤霞房屋出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
·租房合同十大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明及住
·房产纠纷怎么打官司,怎样用法律维护房产权益?
房产作为日常生活中的重要财产,围绕其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在法治社会发展的今天,更多的人遇到此类纠纷会选择诉讼程序进行维权,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打官司。那么,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房产纠纷的时候应该怎么打官司呢?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房产纠纷怎么打官司的相关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房产纠纷打官司的程序对于房产纠纷,如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在进行租赁房屋的时候,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可以有效的保障好我们的合法权益。那么,在我们进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的时候,是什么样的流程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办理流程1、到服务台表明“我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
·开发商延迟交房要赔偿吗
相信您都知道,在开发商有违约的行为时,购房者可以向其索赔,这不仅符合道德准则,也符合法律的规定。在实践中,开发商违约的表现有很多,如:到约定时间没有交房等等。那开发商延迟交房要赔偿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吧。一、开发商延迟交房要赔偿吗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
·结婚前按揭房,离婚怎么分割
,现在很多人购买房子都是通过向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的。尤其是对未婚男女来讲,可能会在结婚前就按揭购买一套房产。那么此时一方结婚前按揭房,离婚怎么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结婚前按揭房,离婚怎么分割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因为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及办理银行按揭后,房屋所有权实际上已经由开发商
·我们都知道,房屋作为不动产是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但是只要
我们都知道,房屋作为不动产是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但是只要进行交易,就一定会产生手续费,但是具体而言房屋买卖交易的手续费有哪些,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有哪些(一)房屋交易是在中介进行的房产交易,就有房屋交易的中介费,在中介办理委托交易的,还
·城市私房买卖价格怎么确定
私房是与公房相对的,一般我们购买了房产将其过户到个人名下的,那么这样的房产就属于私房。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将私房进行出售,但此时确定价格确实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究竟城市私房买卖价格该怎么确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城市私房买卖价格怎么确定《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本着
·购房人不付延迟付房款的违约金,出卖人可以不交付房屋吗?
实际中,在签好购房合同后,要是有下面的事情发生时,就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了:1、买卖双方协议解除2、卖家违反合同约定(1)你跟卖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卖家那边没有告诉你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家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卖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
·房产质押会限购吗
房产质押会限购吗一、房产质押会限购吗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9月29日“国五条”出台后,累计有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杭州等16个一二线城市推出限购政策。截至2011年2月,已有36城市提出限购;新一轮住房限购城市将翻番达72个,高压调控楼市跌入“冰点”,据相关专家称2011年
·准夫妻共同出资购房要如何才能避免纠纷
准夫妻其实也就是已经有了结婚打算,但尚未真正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未婚男女。实践中,准夫妻共同出资购房作为日后的婚房,这样的情况是比较多的。但也有因此产生纠纷的时候,那实践中应该怎么才能避免这样的纠纷呢?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准夫妻共同出资购房要如何才能避免纠纷“准夫妻”共同出资购房,应保留出资及还贷证据。如果房
·北京房屋租赁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如今城市流动人口越来越多,所以租房的现象也日益增多,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我国制定了关于房屋出租的管理办法,那么北京房屋租赁条例如何?我们在租房的过程中都需要注意哪些的问题呢?为您解答。北京房屋租赁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
·公房承租人对合用部位产生纠纷,如何处理?
公有房屋的合用部位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承租人有共同使用权的天井、晒台、园地、灶间、卫生间等部位。承租人对合同部位的使用产生争议的,出租人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30日内协调处理,并出具书面意见。 除恃强占用和任意占用合用部位,影响相邻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予调整外,一般应维持争议前的使用状况。原使用部位较大的
·租房房东不退押金要怎么办
通常在租房签订合同的时候,房东会要求租客支付一定的租房押金,一般没有什么意外情况的话,在退房或者解除租房合同的时候,房东需要退还押金。但现实中却出现了租房房东不退押金的情况,对于租客而言此时应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租房房东不退押金要怎么办根据房地产律师的经验,在武汉市房屋租赁纠纷中,往往有这样的房东,
·北京买房资格最新政策是什么?
北京买房资格最新政策是什么?一般而言,不同的城市对于买房有不同的限制条件,尤其是那些经济发展快速的城市,限制的条件更为严格,而北京就是其中之一,相信打算在北京买房的人,一定很想了解北京相关买房政策是什么。对此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将北京买房资格最新政策介绍给您。一、北京买房资格最新政策1、北京本市户籍居民买房条件根据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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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
武装叛乱、暴乱罪 武装叛乱、暴乱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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