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广陵区扬州汪氏小苑国际贸易律师
扬州广陵区扬州汪氏小苑国际贸易律师解答扬州广陵区扬州汪氏小苑国际贸易,涉外民事,涉外经济,国际贸易,涉外诉讼,涉外婚姻,涉外继承,涉外收养,涉外仲裁,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国际合作法律咨询,代理国际贸易案件,为您解决国际贸易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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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结婚时间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现在在我国居住生活的外国人很多,近年来,随着人们观点的放开,同外国人结婚生子的现象也多了起来。我国并没有对涉外婚姻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在法律审理涉外婚姻案件的时候,时间问题就成了比较棘手的了。那么涉外结婚时间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解读。一、涉外婚姻适用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
·涉外离婚抚养费变更条件有哪些
子女的抚养费日后可能因为一些情况发生改变而需要变更,这里也就包括了涉外离婚额抚养费变更。那么您知道涉外离婚抚养费变更条件具体包括哪些吗?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1、要求增加抚养费三项理由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
·涉外合同纠纷的法院管辖
(1)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涉外合同诉讼管辖的其他规定 因合同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
·涉外继承案件的专属管辖
在国际上,一般是以被继承人的国籍/被继承人的住所或遗产所在地为依据,确定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权.具体涉外继承案件由哪国法院管辖,应通过冲突规范加以确定.在我国,对于涉外继承案件实行专属管辖. 依据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
·国际贸易中的付款法律规定
卖方提交合适的单据后,买方有义务按合同条款接受单据支付货款。CIF合同下的交付意指代表合同文件的交付,并非货物本身的交付。占有提单,买方也就掌握了货物的处置权。买方(除非另有规定)无权等到货到后付款,也没有机会检查货物以便确定是否与合同一致。1893年《货物买卖法》第28条和第34条对CIF合同作了规定。引用如下: “28
·涉外婚姻如何证明真实性
涉外婚姻如何证明真实性通过跨国涉外结婚移民一直被中国人视为移民捷径,但是其他欧美一直在打击假结婚,使得通过结婚移民的难度系数增加。下面解答了涉外婚姻如何证明真实性,为您提供最好的法律意见。一、涉外婚姻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
·涉外离婚当中也是会涉及到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由于是在我国做出
涉外离婚当中也是会涉及到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由于是在我国做出的财产分割,因此一般是适用中国法,主要是由婚姻法做出的规定。那么您知道婚姻法对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时效规定涉外离婚析产分割案件适用中国诉讼时效规定的前提是准据法为中国法,法院对涉外离婚财产分割
·涉外结婚的主体限制
根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第4条之规定,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第一类是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其范围是:①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部队中服役,具有军籍的干部和战士。但某些原在部队掌握核心机密和重大机密的复员、转业军人,在他们掌握和熟悉的机密失密前,也不能同外国人结婚。
·涉外民事诉讼一审期限是多久
涉外民事诉讼一审期限是多久一、涉外民事诉讼一审期限一般地说,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在调查取证、传唤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等方面都具有一定难度和复杂性。它必然比审理国内民事案件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立案到制作判决、宣告判决,很难事先框定一个时间表。为此,《民事诉讼法》第250条专门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
·国际贸易海运法律风险
海上货物运输风险高,复杂性强,涉及当事人多,在海运环节的纠纷很多。正确区分国际贸易责任和海运环节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规避风险。承运人的无正本提单放货与买方欺诈:这类案件的共同点是,外国进口商通过在贸易合同中签定FOB价格条款,掌握租船、订舱权,然后指定境外货代安排运输,再由境外货代委托一家国内货代
·涉外合同纠纷怎么选择管辖法院
涉外合同纠纷怎么选择管辖法院与国内合同纠纷相对的,肯定就是涉外合同纠纷了。对于这类纠纷,在具体处理的时候也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但此时也会面临着选择管辖法院的问题,那么您知道涉外合同纠纷怎么选择管辖法院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涉外合同纠纷怎么选择管辖法院(一)约定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
·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冲突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财产或其他事务进行的预先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依照遗嘱所进行的继承,称为遗嘱继承.民法上的遗嘱主要是处分财产。实际生活中遗嘱还可以处分其它事物,如是否开追悼会、遗体或骨灰如何处理等,但这些遗嘱不是继承法调整的对象,尽
·贸易追债方法
一般大型的、规范运作的企业都会提供完整的格式合同。发生合作关系时,可把每一环节和步骤用书面方式记录下来。比如接受订单时,如果对方不愿签订合同,不妨让对方以传真或信件方式告知合同具体内容;出货时,也可传真给对方,并要求对方签字后回传;出货之后,以书面形式确定货物型号、批量、质量、具体地点、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做只会使对方
·涉外收养登记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第十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填写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收养协议,同时分别提供有关材料。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中国收养组织发出的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二)收养人的身份证件和照片。送养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在哪里公证?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在哪里公证?随着中国对外交流越发频繁,办理涉外婚姻的中国公民增多,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显得尤为重要。那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在哪里公证呢?下面我们为您进行解答并奉上婚前财产公证的相关信息。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办理人带上相关文件在各区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一、何为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
·涉外婚姻离婚诉讼是什么,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是怎样的
涉外婚姻离婚诉讼是什么,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是怎样的很多时候,涉外婚姻的当事人都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而此时就无可避免的要说到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问题,也就是当事人应该向哪里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涉外婚姻离婚诉讼是指什么涉外离婚诉讼是解除涉外婚姻关系而引发的诉讼。依据我
·贸易术语与合同约定矛盾怎么办?
贸易术语与合同约定矛盾怎么办?一、贸易术语与合同约定矛盾怎么办?贸易术语只是国际惯例中的规定,并不是强制性的法律,合同怎么定还是取决于买卖双方的意思,但合同生效后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了。当贸易术语与合同条件有冲突的时候,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来执行。二、贸易术语与合同约定的关系1、由当事人自愿选定买卖合同中的贸易术语在国
·汽车国内贸易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汽车国内贸易合同模板是怎样的一、汽车国内贸易合同模板订立合同双方: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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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规,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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