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高邮汤庄镇遗产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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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高邮汤庄镇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扬州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签房产放弃继承权声明书需提交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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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承我母亲的遗产份额还有效吗?
  我继承我母亲的遗产份额还有效吗?

·你好,我婆婆房下遗产法院有调解书到十二月底,四个子女平分,挂
  你好,我婆婆房下遗产法院有调解书到十二月底,四个子女平分,挂在一人名下买,然后平分,因我丈夫巳死,所以有儿子和我继承,可是他们挂着一个房产始终买不掉,我们找的房产中介有客服要买,他们就是不出面谈,我们该怎么办,到十二月底没买掉又怎么办。谢谢说一下。

·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可以在被继承人生前办得吗?
  已办房产继承遗嘱公证,还要办遗嘱继承权公证吗?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可以在被继承人生前办吗,还是在被继承人过世后凭房产继承遗嘱公证办理?谢谢。

·遗产继承,关于做了婚前财产公证
  关于做了婚前财产公证,如其一方发生事故或者病故,另外一方有权继承吗

·秦律师您好!请问已经分家了且没有继承权的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秦律师您好!请问已经分家了且没有继承权的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妻子私自将已得遗产过户给妻弟是否违法
  妻子私自将已得遗产过户给妻弟是否违法

·关于理赔资金分配继承权,爸爸因多天下雨
  爸爸因多天下雨,墙坍塌把他至死地,有赔偿的资金该怎么分?我爸爸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两女已结婚成家,弟弟未成家,一个母亲。谢谢!

·父亲农村房屋继承纷争问题
  父亲农村房屋继承纷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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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公证书上签了放弃房产继承权,可以反悔吗
  老人在公证书上签了放弃房产继承权,可以反悔吗

·她的遗物能不能让她的弟弟继承
  她的遗物能不能让她的弟弟继承

·关于遗产继承的,姥姥留下一套四合院,
  律师好,我想咨询个事,关于遗产继承的,姥姥留下一套四合院,现在xx要买回了,因为是遗产,三个孩子均分,但是舅舅失踪很多年了,妈妈和姨妈起诉舅舅,找不到人送达不了,调查发现没有语言能力一直生病,但是又找不到地址电话,法院就驳回了. 现在房子拆迁改造马上

·家庭协议书和遗嘱是一样的?
  家庭协议书和遗嘱是一样的?

·父亲过世 我想继承父亲的房产我想问下怎办
  你好律师  我想问下  我父亲在去nbsp; 父亲名下有一套房nbsp; 我母亲健nbsp; 我有个妹妹。我奶奶和爷爷在父亲过世前他们已经去nbsp; 。现在我想继承我父亲的房产。

·继承亿万财产的精神病人的监护
  继承亿万财产的精神病人的监护

·咨询一下放弃继承父亲名下房产的文书格式和要点
  咨询一下放弃继承父亲名下房产的文书格式和要点母亲在父亲之前去世了现继承人要将此房出卖,出卖协议书的格式和要点

·我想咨询一下按份额公证遗嘱。
  我想咨询一下按份额公证遗嘱。

·房产继承婚后分割
  情况如下 16岁丧女 22岁父亲再娶 原先父母共买房产在父亲名下  现在快结婚 女方要求父亲过户给我  请问 如果现在过户 女方离婚后是否会分割房产 

·土地哥哥有没有继承权,因南水北调工程占地
  因南水北调工程占地。老家的一块耕地被二哥和村委会签署协议卖掉。做了组里一块公用祖坟地。这是在我不知情时发生的。这块地的土地证是父亲的名字,我有三个哥哥一个姐姐一个妹妹。一个哥哥,姐姐妹妹在外面。我和大哥二哥在老家。分家多年。我和父亲在一个户口本上,两个哥哥都有

·我是上海市民,泰州有一套四合院祖屋,想打遗产官司,不知房子的
  我是上海市民,泰州有一套四合院祖屋,想打遗产官司,不知房子的价值,咨询律师费怎么收取。

·江苏无锡市的房屋遗产公证费用是多少
  江苏无锡市的房屋遗产公证费用是多

·遗嘱之后,又签订买卖合同,怎么认定
  爷爷订立遗嘱说属于自己的部分房屋给孙子,但是在签订遗嘱之后,爷爷将房子出售他人了,爷爷现在去世了,怎么能继承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在继承发生后两个月内须进行表示接受该遗赠?否则视为不接受该遗赠
  自书遗嘱在继承发生后两个月内须进行表示接受该遗赠?否则视为不接受该遗赠.向谁表示?

·妻子私自将已得遗产过户给妻弟是否违法
  妻子私自将已得遗产过户给妻弟是否违法

·如果父制定房产给其中一个子女,其他子女是否需要写放弃继承?
  如果有遗嘱公证,父母制定把房产给其中一个子女,是否还需要其他子女做房产继承公证程序?
是否需要其他子女写放弃继承的说明?

在网上看到不同的政策,不知道上海最新政策是什么?

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本人没身份证好看能遗失,他家不给她户口我们能给我宝宝上户口吗?能把她户口遗失吗
  他家不给她户口我们能给我宝宝上户口吗?能把她户口遗失吗,如和办那?

·父亲去世引起的遗产糾分
  我父亲今年3月份去世,终年95岁,他27年前再婚,有自己的三个子女及女方的四个子女,双方子女在他们结婚时均已工作。父亲的工资收入全部归于他的新家庭,他月收入近2万,他和老伴均属离休干部,由于父亲年事已高,经常有生病住院的时候,陪夜照顾向来是同在苏州的女儿承担,

·关于房产继承 和拆迁的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 和拆迁的问题

扬州高邮汤庄镇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951945636
扬州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冲突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财产或其他事务进行的预先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依照遗嘱所进行的继承,称为遗嘱继承.民法上的遗嘱主要是处分财产。实际生活中遗嘱还可以处分其它事物,如是否开追悼会、遗体或骨灰如何处理等,但这些遗嘱不是继承法调整的对象,尽


  • ·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①公民的收入;②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③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④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⑤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⑥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⑦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指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权益的


  • ·拾得遗失物不当得利之间的区别
      拾得遗失物不当得利之间的区别在日常生活之中,我们知道,如果获得了不当得利,相关的人员应该返还不当得利。对于遗失物,是我们不慎遗失的物品了,遗失物和不当得利有一定的相似性。那么,拾得遗失物不当得利之间的区别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一、拾得的遗失物是不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


  • ·怎样继承房产,办理哪些手续?
      在进行房产继承的时候,如果不办理手续的话,那么会存在一些隐患,对当事人影响是很大的。那么您知道在实践中该怎样来继承房产吗?具体要办理哪些手续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怎样继承房产,办理哪些手续?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


  • ·孕妇怎样可以多分得遗产
      有的女性在怀孕的时候出现了丈夫死亡的情况,此时女方毕竟是有两个人,因此就想要多分得遗产,这样日后孩子出生也不至于没有钱养活。那么实践中,孕妇怎样可以多分得遗产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进行解答。一、孕妇怎样可以多分得遗产(一)胎儿也有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


  •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如何处理
      所谓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一、被继承人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被继承人虽然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但是全体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或者全体继承人都丧失了继承权,都没有资格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三、被


  • ·遗弃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法律条文(1)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暴力千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未成年


  • ·如何确定继承份额?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 ·怎么分遗产才合适,孕妇能多分遗产份额吗
      在对死者的遗产进行分配的时候,总有人会觉得无论怎样分都是不合理的。由此,也有不少人在咨询我们怎么分遗产才合适这个问题。有的人在怀孕期间,亲人就去世了,那么此时孕妇能多分遗产份额吗?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怎么分遗产才合适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 ·在涉外继承中,如何适用法律?
      在涉外继承中,根据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和外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    1、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7款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 ·再婚老人的财产谁有继承权?
      再婚老人互有继承权,也可以协议约定再婚财产关系。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在生前按照自己的意愿订立遗嘱,对自己的财产分配留下明确的书面处理说明,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有效避免家庭财产纠纷的产生,也解除了自己对于身后财产权属的忧虑。1、再婚家庭,为了避免子


  • ·房产继承税费最新规定是什么?
      房产继承税费最新规定是什么?很多城市家庭,父母去世后,都会留下一套房产,这属于遗产,应该按照遗嘱分配,或者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房产继承会涉及到过户手续,将房子过户到有继承权的家庭成员名下。而房产过户会产生一些税费。那么,房产继承税费最新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一、房产继承税费最新规定是什


  • ·什么是继承遗嘱公证,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遗产的继承分为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继承,以及顺位继承两种方式。在现实生活中,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继承遗产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此时,为了避免纠纷,在订立遗嘱时,需要按照继承遗嘱公证的规定,到有权机关进行公证的。一、遗嘱公证与公证遗嘱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 ·表兄弟姐妹是法定继承人吗,继承与遗嘱有什么区别
      相信您都知道,在法定继承当中要先确定法定继承人有哪些,而这其中第二顺序人当中就包括了兄弟姐妹。那么,表兄弟姐妹是法定继承人吗?可能不少人都有这方面的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表兄弟姐妹是法定继承人吗法定继承不包括表兄弟姐妹,必须是亲兄弟姐妹。规定如下: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


  • ·篡改遗嘱一定丧失继承权吗?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继承权,但是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因,继承人也可能丧失其继承权。其中,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第四款就明确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所谓伪造遗嘱,是指继承人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作假遗嘱。篡改遗嘱是指继承人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销毁遗嘱,是指继承人将被继


  • ·口头遗嘱的效力
      继承法规定,口头遗嘱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口头遗嘱的的条件为:1,立遗嘱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立遗嘱人情况危急,没有时间和条件作书面遗嘱;3,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4,遗嘱的内容合法。本案中,赵老先生的头脑清醒,语言表达能力也没有问题,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赵老先生做口头遗嘱时情况危急,内容合法而且现场有两邻


  • ·什么是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  


  • ·遗忘物侵占罪没证据应该怎么办?
      遗忘物侵占罪没证据应该怎么办?您都知道,如果拾到他人的东西不归还是要受到谴责的,但是不会受到刑事处罚,跟遗失物不同的是,拒不归还遗忘物可能会构成侵占罪,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并没有证据证明,那么,遗忘物侵占罪没证据应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就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遗忘物侵占罪没证据应该怎么办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 ·暴动越狱罪
      暴动越狱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以有组织或者聚众的形式集体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越狱的行为。

    ·放火罪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虚假广告罪
      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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