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区双桥乡房产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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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扬州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房屋租赁合同书怎么写,租房合同范本
现如今,不管是做什么事情,当事人最好签订一份合同,这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障。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最好也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那么这个房屋租赁合同书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房屋租赁合同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
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一、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
·购房入住还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一些开发商要求业主缴纳诸如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否则就不予办理入住。面对一大堆名目繁多的费用,购房者为了拿钥匙只能先交纳,到底购房入住还需要缴纳哪些费用?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购房入住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大多数的购房者在办理入住时面对开发商要求缴纳的各种费用都被弄得一头雾水,因为很过
·签房屋拆迁的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
签房屋拆迁的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与之相应的,城市也在不断的扩建,而扩建就必然会涉及到拆迁,需要签订拆迁协议。那么,当事人在签房屋拆迁的协议时,应该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一份好的拆迁协议,才能最大限度的对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做出保障。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签房屋拆迁的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拆迁补
·期房也就是那种尚未修建好的商品房,但开发商在取得了相应的资质
期房也就是那种尚未修建好的商品房,但开发商在取得了相应的资质之后,就可以提前进行销售。对于购房者来讲,一般期房的价格都是比较低的,但与此同时也是存在一定的弊端。那究竟购买期房的利与弊分别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购买期房的利与弊分别是什么期房顾名思义就是远期交付的房子。优点是——1、先期订购,户型
·延期交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延期交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延期交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作为商品,可以在市场上出售,但房屋是一种特殊商品,买受人目前还不能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依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格式合同,该房屋买卖合同除了规定了标的物的质量、面积、单价、总价、履行合同的期限等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外,其另一个重大作用是
·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哪些房屋不能抵押
有些房地产由于其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不能被用来作抵押。对于这些法律不允许抵押的房地产,当事人最好是不要随意抵押,否则不但起不来抵押的效果,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那么,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
·买房对于谁来说都是属于人生当中的一项重大支出,因此就是为了规
买房对于谁来说都是属于人生当中的一项重大支出,因此就是为了规范购房者和开发商的一些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问题是市场当中也发生过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后,却发生了违约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肯定购房居民所考虑的问题就是房子买卖违约解除合同是否可以?一、房子买卖违约解除合同是否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预约合同的问题处理
现双方未按购房认购书的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买方明确表示不想购买涉案房屋,要求退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关于“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
·房屋销售合同违约责任处理如何进行
房屋销售合同违约责任处理如何进行一、合同违约相关条款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一条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二条买受人在检验期间、质量保证期间、合理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出卖人未按要求予以
·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问题解答
一、非住宅用房租金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答: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部门负责征收。二、何时签订直管非住宅用房租赁合同(协议)?答:2005年9月30日之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三、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如何计算?答:房屋月租金=建筑面积×租金标准×楼层调节系数×面积调节系数+半楼月租金。四、“
·二手房的交易该如何进行
房地产行业一直是影响国家民生的重要行业之一,所以它理所当然的要受到国家的宏观调控,并且是比较严格的调控,这也就因为购房者买房要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那么,二手房的交易该如何进行才好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二手房的交易该如何进行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
·房产变更登记未完成,保全异议如何处理?
法院能否查封该房产的关键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到底有没有对该房产进行核准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可见,不动产物权的转让是以房产部门有没有对该房产进行核准登记为准。案外人汪某与被告的房屋买卖在房产交易中心尚未进入核准登记程序,应认为该房产仍属于被告所有。即使当争议的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如何审批?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审批分为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转让申请。划拨土地的使用者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个阶段为办理出让手续阶段。如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转让,则与申请人共同协商有
·什么人是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作为人们生活的必须品,其在生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在生活中,人们对自己是否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是很清楚,一些人以为他拥有使用该房屋的权利,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其实不然的。那么什么人是房屋所有权人?下面我们带您去了解。一、什么人是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房屋
·房屋差价损失应该怎么确定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要履行合同,但在因出卖人过错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买受人会提出要求出卖人赔偿房屋差价损失的请求,那房屋差价损失应该怎么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房屋差价损失应该怎么确定(一)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能够通过协商确定的,则按照其约定;(二)
·离婚房子是男方父母的没有孩子怎么分割?
离婚案件中没有孩子的财产分割就不用考虑抚养小孩等因素,而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双方结婚后一起奋斗的共同财产的分割,不会包括婚前双方自己的财产,那么如果离婚房子是男方父母的没有孩子怎么分割?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一、离婚房子是男方父母的没有孩子怎么分割?(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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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贿赂罪 ·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是指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新增加的罪名。·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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