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宝应广洋湖镇行政诉讼律师
扬州宝应广洋湖镇行政诉讼律师
  扬州宝应广洋湖镇行政诉讼律师解答行政诉讼,民告官,行政复议,民告官法律咨询,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为您解决行政诉讼法律纠纷。

扬州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法院能撤消对我的行政拘留处罚吗
  因房屋押金纠纷打架,对方报警把双方叫到派出所,经派出所认定,双方都有伤,派出所要求双方法医鉴定,几天后,派出所叫双方都带着法医鉴定去所里,并未对我说什么,警员拿出一张写有我冲入对方店里伤人的字条叫我签字,我不签,那警员马上就叫另一人写上拒签的字样,后叫上级领导

·寻找公益律师打行政诉讼官司,为社会传播正能量
  农民在自家宅基地拆旧危房翻建新房,被镇政府文件“必须得到四邻同意方可申报”的条件所限制,因与邻居原有过节很深,私下多次协商没能够与其达成和解,村委会借故四邻未能全部签字为由拒绝申报批准,申请人“宅基地使用权”被四邻和镇政府文件给限制并侵犯而无法正常行使。经过一

·递交行政赔偿诉讼后,收到法院告知书,建议我聘请或咨询专业律师
  递交行政赔偿诉讼后,收到法院告知书,建议我聘请或咨询专业律师后再决定是否、如何起诉。通知期限10天,我现在是撤诉还是怎么办?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能否更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能否更

·行政诉讼。北流独石湖公园要建设大型垃圾中转站
  行政诉讼。北流独石湖公园要建设大型垃圾中转站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案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案

·1省高院巡回法庭的受理范围存哪些? 2只受理本行政区域
  1.省高院巡回法庭的受理范围存哪些?
2.只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案件吗?
3.区域外的刑事案件受理吗?


·这样的量刑是否正确?,入室盗窃如何量刑?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界定是什么?对当地派
  入室盗窃如何量刑?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界定是什么?对当地派出所做出的犯罪分子的处罚结果不满,损害自身利益,如何进行维权?现在当地派出所对罪犯的量刑是行政拘留15天没有要求附带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该如何解决?入室盗窃而且是团伙做案,目前评估被盗财产是850元.这样的

·行政诉讼环保局期间,环保局是等判决还是该主动查处污染?
  我向环保局投诉噪声扰民,环保局拖拉一年半后说“根据A监测报告,整改达标、不予处罚”。我认为依然超标,行政诉讼环保局。然后又投诉监测站(A监测报告有问题)。监测站承认A报告有错、予以追回,重新监测,结果超标。环保局拿到了新监测报告B。
请问,环保局这时是


·行政案件~本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请再审申请书,半时间了都还没有任何答复这都一
  行政案件~本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请再审申请书,半时间了都还没有任何答复,4月份ahref=".66/beijing/"title="北京"target="_blank">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咨询是否立案,最高院就问没人给你发短信吗?我就说没有。最高院的就说

·环境侵权,行政诉讼
  环境侵权,行政诉讼

·环保以"正在行政诉讼阶段"为由拒绝来对措施失效情况作后督察。
  我向环保投诉饭店噪声,环保让整改,最后答复说隔声整改措施:"有效,不超标"。我认为答复和查处过程存在违法,隔声措施也无效,于是把环保行政起诉到法院。
最近,发现隔声措施与之前所谓“不超标”时的隔声材料不同(有前后照片为证),被饭店替换为其他材料。我向环


·驾驶已报警处理的套牌车受何处罚?
  驾驶已报警处理的套牌车受何处罚?

·赵律师:你好,我是咸阳市永寿县人,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
  赵律师:你好,我是咸阳市永寿县人,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永寿县人xx不作为,简称: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不与立案,该案我有律师代理,最后我上诉与,陕西省高级人抿法院,也有律师代理该案,省高院又终审裁定不与立案,你看该案是否能向最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行政机关不执行执业资格怎么办?
  我是我所在地区唯一的拥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资质的在业设计人员,但我所在地的规划管理部门认为国家没对规划设计的个人的从业资格有规定,只要设计单位有资质就行,但设计单位已是个人所有且法人没有规划资质,所以本单位人人都是规划师,行政管理部门为了某些领导的原因,竟然在设计

·一个人砍了别人家好多树!会有什么处罚吗?大概有上千颗
  一个人砍了别人家好多树!会有什么处罚吗?大概有上千颗

·酒驾被查,保险过期了但是交警没写,去处罚的时候还会被罚款
  酒驾被查,保险过期了但是交警没写,去处罚的时候还会被罚款

·还要需负刑事责任吗,我朋友涉嫌盗采煤炭资源已受公安行政处罚
  我朋友涉嫌盗采煤炭资源已受公安行政处罚,还要需负刑事责任吗

·行政违法处罚 何时依法治“权” 法院庇护违法 何日公平公正
  民因对门邻居亲属要看医生,在其再三请求下,帮忙联系了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患者因大出血死亡,医生因医疗事故罪获刑。其后姜堰区计生委(下称被告)以民“组织介绍”终止妊娠为由,依据江苏省*常委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鉴别和选择性别人工妊娠的决定》(下称决定)对民罚款

·行政拘留,您好!会有一定影响
  您好!会有一定影响。

·接受街道办事处委托从事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委员会是行政
  接受街道办事处委托从事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委员会是行政

·喝酒。他先动手打我。然后我拿x让对方成为二级轻伤。这咋处罚???
  喝酒。他先动手打我。然后我拿x让对方成为二级轻伤。这咋处罚???

·机动车在禁止鸣笛的路段而又鸣笛了会受处罚吗?
  机动车在禁止鸣笛的路段而又鸣笛了会受处罚吗?

·行政拘留五天可不可以提前出来?
  行政拘留五天可不可以提前出来?

·超载处罚,我是4轴货车只超载了1吨车货总重是41吨就罚了我300还记了2分处理的
  我是4轴货车只超载了1吨车货总重是41吨就罚了我300还记了2分处理的时候还叫我写下我申诉的保证合理吗?

·您好,请问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需要几份?
  您好,请问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需要几份?

·无证驾驶处罚像我这种情况可以不交
  无证驾驶处罚像我这种情况可以不交

·是否可以工商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一年前下岗后,在家门口经营一个烟酒副食门市部。工商所的一名工作人员进来,说是要买一条高级香烟,这人拿了烟,却执意不肯付钱。为此,撕打了起来,最后双方都受伤,某甲伤的比较重。事后,工商所负责人主持调解,让王某付某甲烟款,医药费各自承担。他们让某甲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扬州宝应广洋湖镇行政诉讼律师热线:18951945636
扬州行政诉讼法律知识:
  • ·组织卖淫怎么处罚, 如何处罚组织卖淫
      组织他人进行卖淫的行为,在我国是被认定为犯罪行为的,因此一旦发现行为人具有这样行为的,那么就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就是要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罚。那到底组织卖淫怎么处罚呢?不妨跟随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一、组织卖淫怎么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 ·非法经营会构成犯罪吗,它是如何进行处罚的?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市场主体是不可以非法经营的,如果非法经营,会受到处罚的,但是这个规定很多人都不清楚,曾经还有人问我们,非法经营会不会构成犯罪?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做详细讲解,希望能帮助到您。一、非法经营会构成犯罪吗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


  • ·开设赌场罪判多久,如何对开设赌场犯罪处罚?
      现实生活中,不仅参与赌博可能会涉嫌构成刑事犯罪,连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提供赌博的场所、工具等,也是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的,即开设赌场罪。那么您知道我国对开设赌场罪判多久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一、开设赌场罪判多久如何对开设赌场犯罪处罚犯开设赌场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


  • ·怎么对寻衅滋事判刑处罚
      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先搞清楚。刑事犯罪的量刑标准是由《刑法》统一作出规定的,但就实际某个犯罪的量刑判刑幅度来看,其实最高人民法院往往也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一些相关的规定,所以下文中将区分两部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怎么对寻衅滋事判刑(一)?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 ·刑事案件可判处罚金的情形
          一、可判处罚金的情形          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1、经济犯罪          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不应当撤销的行政许可情形
      1,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不予撤销。撤销行政许可,就意味着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的生产经营等活动应当随之停止,否则,其行为即构成违法。    通常说来,对于有违法情形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予以撤销,并责令被许可人立即停止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生产经营等活动,这既是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 ·医疗纠纷处置案例的处罚和处理流程是什么?
      医疗纠纷处置案例的处罚和处理流程是什么?处罚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三)未按


  • ·醉驾的处罚还是比较严重的,因为在生活中醉驾的行为造成的交通事
      醉驾的处罚还是比较严重的,因为在生活中醉驾的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很多重大的交通事故都是因为醉驾或者酒驾造成的,造成交通事故之后就会给他人造成严重身体伤害以及经济损失,那本人醉驾车会被监控吗?下面就详细介绍。1、本人醉驾车会被监控吗?不会监控本人,一般要按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罚,处罚主要标准在下文详细介绍。2、酒驾


  • ·交通肇事罪的逃逸致人死亡该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罪的逃逸致人死亡,其实只能作为交通肇事犯罪中比较严重的一种情节,此时并不会作为单独的一个罪名存在。由于此时造成的损害结果比较严重,同时肇事者的主观恶性也比较大,因此处罚相对就是要重一些的。那究竟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该怎么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肇事罪的逃逸致人死亡该怎么处罚从司法实践看,交通


  • ·深圳劳动法是几岁就不是童工,招童工的处罚是什么?
      童工现在是一个十分人们的话题,因为中国是一个生产力大国,所以中国的童工现象非常的严重,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人们逐渐重视起来童工这个弱势群体。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随之出台,那么到底深圳劳动法是几岁就不是童工呢,如果企业或者私人招募童工后的一些处罚又是什么呢?下面就请各位跟着我们一起来看看接下来的文章吧。一、多少岁算是童工禁


  • ·商标行政复议时间规定有什么?
      商标行政复议时间规定有什么?很多人觉得自己已经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商标注册,商标行政部门却仍然作出不予通过的决定,申请人觉得这个决定是错的,为了救济就选择了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很多人却因为不了解商标行政复议时间规定导致自己不知道该何时申请复议。一、商标行政复议时间复议程序是对处理决定进行再审查的一个措施,保证处理决定的正确


  • ·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该如何认定和处罚?
      挪用资金罪是指企业、公司及其他用人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使用国家或公共财产的违法行为。对于挪用公款,拒不归还的,将处以行政拘留,那么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该如何认定处罚呢?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一、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该如何认定挪用资金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


  • ·交通事故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
      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后,会制作一份责任认定书,然后根据责任责任定书划分的责任承担责任。如果对责任责任书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核。那么,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交通事故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交通事故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申请人:?????????,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被申请人:?????????申请事项:1、依法撤销


  • ·盗窃罪缓刑条件有哪些 怎么处罚盗窃罪
      要是行为人涉嫌构成盗窃罪的,此时犯罪情节不是很严重,同时自己又具有悔罪表现的话,其实最后被判缓刑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那么按照《刑法》中的规定,盗窃罪缓刑条件都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怎么处罚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


  • ·在火车上抢劫要如何处罚
      在火车上抢劫要如何处罚一、在火车上抢劫要如何处罚《铁路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列车内抢劫旅客财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在列车内抢劫旅客财物,是抢劫罪中一种严重的犯罪形式。具体认定时,应当根据刑法有关抢劫罪的规定,结合铁路运输的特殊性


  • ·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抢劫罪如何处罚
      由于抢劫罪不仅侵犯他人的财产,还会对受害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我国对抢劫罪的处罚是比较重的,因此很多人就比较关心,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抢劫罪如何处罚?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构成抢劫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抢劫一次的,


  • ·诈骗罪加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不管是对怎样的犯罪,法律中都规定了一些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与此同时也有一些需要对行为人加重处罚的情节。当然,不同的犯罪在这方面的规定是不同的,那具体说到诈骗罪的话,您知道法律中规定的诈骗罪加重处罚的情节都有哪些吗?这方面的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诈骗罪加重处罚情节有哪些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 ·如果是累犯,是不是一定要加重处罚吗?
      累犯是应当从重处罚,但不可以加重处罚。累犯是指不断犯罪的罪犯,比一般的罪犯对于社会的危害性也会更大。累犯从重处罚,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法定量刑情节。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确定一个基准刑,在这个基准刑之上再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最终量刑,从重处罚不得超过法定量刑幅度。如故意伤害罪中致使受害人重伤的量刑幅度是三年


  • ·颠覆国家政权罪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这里的颠覆,是指以非法手段推翻或篡夺国家现政权,包括我国各级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在内的整个政权。中央政权的安危,关系到国家的前途与命运,决定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扬州宝应广洋湖镇行政诉讼律师解答行政诉讼,民告官,行政复议,民告官法律咨询,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为您解决行政诉讼法律纠纷。
      扬州宝应广洋湖镇行政诉讼律师热线:18951945636

    扬州宝应广洋湖镇专业律师

    www.yz64.net
    Copyright ©2022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