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江都区丁伙镇劳动工伤律师
扬州江都区丁伙镇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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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主体有误怎么办
劳动争议仲裁主体有误怎么办一、劳动争议仲裁主体有误怎么办可以提出异议。单位主体或劳动主体有问题,就是被告的单位、劳动者不是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相对应的法律依据如下:《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江苏省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就是确定职工在用人单位遭受的人身损害是否可以确定为工伤的活动,对于工伤认定需要结合案件提交需要的材料,每个地区需要根据当地的鉴定标准提出不一样的要求。下面,我们为您整理江苏省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类型。一、江苏省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
·请问工伤鉴定后不辞职亏吗?
工伤是劳动者在执行劳动过程中所受到的伤害,这种伤害有重有轻,经过工伤鉴定之后,根据所受伤势不同以及个人的不同利弊考虑,有人选择辞职,有人选择继续留在工作岗位,那么,工伤鉴定后不辞职亏吗?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一、工伤鉴定后不辞职亏吗?辞不辞职与亏不亏没有直接关系,辞职有辞职的补偿,不辞职有不辞职的待遇。即使一次性
·煤矿骨折工伤十级赔偿如何计算
工作期间如果不注意自身安全问题的话是很容易出现事故的,虽说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问题导致的事故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对于我们来说,最重要的还是自己的身体,身体健康都无法保障的话,可能带来的问题是非常严重的,那如果出现2017煤矿骨折工伤十级赔偿如何计算呢?2017煤矿骨折工伤十级赔偿如何计算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2011年1月1
·劳动仲裁去什么部门 ?
一、劳动仲裁去什么部门 劳动仲裁需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
·《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前所受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尚未完成的,在该条例施行后重新启动的工伤认定程序中,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我国1996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并没有将见义勇为遭受的伤害作为工伤对待。因此,在《工伤保险条例》施行之前,也就是在2004年1月1日以前,如果职工在出差的途中见义勇为而遭受了伤害,职工是无法申请工伤的。在此情况下,职工只能向直接的侵权者即造成其伤害的人请求赔偿。但是如果直接侵权人逃匿或没有支付能力,职工可能就得不到
·申请劳动仲裁多久可以知道结果?
1、先交申请书 首先你要从劳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需要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并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不过,申诉人要是用人单位的,还需要附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 2、委托专业律师 要是纠纷比较复杂,损失比较大的,最好就委托
·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通常来说,在员工遇到工伤的情况下,一般会引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纠纷。其实对劳动者来说,如果想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维护的话,在遇到工伤以后一定要及时的去做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这是两个必不可少的步骤,这样才有利于自己的工伤赔偿。那么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赔偿有效期是多久呢?一、申请工伤认定期限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
·劳动争议仲裁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应怎么理解?
一、劳动争议仲裁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应怎么理解?《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
·农民工到哪里仲裁讨薪?
农民工讨薪应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后,才可以向提讼。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是什么一、劳动仲裁是什么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作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二、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通过仲裁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材料都有哪些
很多时候都是在用人单位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下,才会由受伤职工个人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当然这也是对自身利益做出保护的一种方式。而个人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材料的,那到底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材料都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材料都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如不按规定向劳动和
·申请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社会上的人为了养家活口,除了个别特殊情况,无一例外,都是要出来工作的。而我们在工作所占的时间可谓是我们一天中的大多数,因此,我们在工作中,难免会受伤,这可称为工伤。当人们工作时受伤,经协议,老板能赔偿的话固然是好,但是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有分歧或是不赔偿的情况,这时候,就要投靠法律了。那么请问,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
·职工锁骨工伤构成几级伤残
要是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人身受到了损害,并且经过认定确实属于工伤范畴的话,那之后就是按照规定好的步骤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实际确定造成的伤残等级了。那现实中锁骨工伤骨折构成几级伤残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锁骨工伤构成几级伤残如果是锁骨工伤骨折,如果是完全愈合恢复,是不会影响任何功能的,这种
·工伤抚养费计算方法有哪些?
工作中不少地方会出现人身损害的情况,如果不幸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死亡,一般这种情况用工单位都会对其家属进行赔偿。基于对家庭中成员生活来源的考虑,其中有一项比较重要的是对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那么,工伤抚养费计算方法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来介绍一下。因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导致的人身伤害损害赔偿案件中,受损害方的损失赔偿自不
·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咋处理
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直到现在为止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很好的贯彻落实,还有着诸多的民营企业和员工的事实劳动关系仅仅通过口头的形式进行约定,甚至劳动关系在履行的过程当中,本身就是严重的不平等。有些员工在遇到工伤以后,公司甚至会否认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遇到这种情况,工伤员工本人就需要知道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咋处理?一、没有劳
·用人单位能否以已经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为由拒绝支付工伤赔偿?
首先,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保险。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属于财产性质的责任保险,由法律依法强制缴纳,属于强制性保险;商业保险并不具有这种强制性,这根据个人的意志决定受否购买,只是工伤保险的一种补充。 其次,案件中公司为员工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受益人是员工,而
·工伤鉴定需要去哪里办理,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鉴定需要去哪里办理,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在工作工程中发生意外导致受伤,如果要申请工伤赔偿,在工伤认定后,还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公司是有提起工伤鉴定的责任的,若公司没有提起工伤鉴定,员工的亲属或者员工本人也是可以向鉴定委员会提起工伤鉴定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工伤鉴定需要去哪里办理?一、工伤鉴定需要去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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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是指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行为。·
串通投标罪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过失破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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