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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邗江区蒋王街道附近的侵权赔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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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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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受伤索赔派出所调解无果
  律师,你好,我老公刘某在2013年7月17日上午与同事陆某因为工作事情发生口角,陆某先动手打了我老公,经医院检查“鼻骨骨折”,7月18日派出所出具委托书进行伤情鉴定为“轻伤”。之后派出所调解,但是赔偿金额未谈妥,7月29日派出所又出具委托书称被鉴定人陆某打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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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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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分配赔偿金
  你好,我对象意外死亡,工地赔偿115万。公公给我50万,还有说给20是孩子得,结果我跟他商量写孩子名字存款,他不干。开始说18岁给孩子。现在就说还有俩万多是孩子的,其他的是人家的钱。他自己也咨询律师了。去了丧葬费。医疗费合计4万多。孩子扶养费6.6万。农村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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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行政赔偿诉讼后,收到法院告知书,建议我聘请或咨询专业律师
  递交行政赔偿诉讼后,收到法院告知书,建议我聘请或咨询专业律师后再决定是否、如何起诉。通知期限10天,我现在是撤诉还是怎么办?


·应该怎么赔我的损失,我被人打了
  我被人打了,现在人抓住了,抓住了3个,对方提出私了。赔付问题我不太清楚。我的眼睛泪腺被打断了,做了个小手术,全身多出软组织挫伤..应该怎么赔我的损失

·无责交通事故死亡可以获得多少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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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业测绘补助可以作为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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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庆摄影赔偿,我与某摄影楼预订了婚庆摄影全程跟拍服务
  我与某摄影楼预订了婚庆摄影全程跟拍服务,婚礼结束,第九天,摄影楼却告知我摄影的全部录像已经损坏,无法修复,我该如何索赔?

·工伤赔偿,我父亲86年工伤
  我父亲86年工伤,造成右眼眼球摘除,当年单位除了医药费未做任何赔偿,2008年父亲内退至今月工资500-600,当是做工伤鉴定5级伤残,现在还有10个月退休能否要求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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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签和补签之后的赔偿金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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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70多岁太太撞到了,住院6个月身亡,钱赔不起,要做
  交通事故,70多岁太太撞到了,住院6个月身亡,钱赔不起,要做多久

·我娘家亲弟弟死于车祸赔偿款我可以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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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则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责任人对事故损害后果承担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义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就车、物损失而言,这是指事故直接损失的全部内容,而不包括事故的间接损失。2、 对人身损害,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的原则。对于精神上的损害,视具体情况也应赔


  • ·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目前,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居多,而此后对事故进行处理,就需要肇事者进行相应的赔偿,这其中就包括了死亡赔偿金。那么在实践中,这个死亡赔偿金该如何进行分配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一、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赔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


  • ·公务人员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算
      公务人员除了在室内办公以外,也需要外出办公。在外出行办公难免也会遇到一些常见的情况,比如说交通事故。如果发生意外情况,人员死亡。那么公务人员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算,下面由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赔偿的计算方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


  • ·离婚后财产夫妻双方赔偿的比例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一方存在过错,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那么,离婚后无过错方向过错方需求赔偿的比例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离婚后财产夫妻双方赔偿的比例《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


  • ·出现哪些食品质量问题可以申请十倍赔偿
      出现哪些食品质量问题可以申请十倍赔偿出现哪些食品质量问题可以申请十倍赔偿1、规定性质不同赔偿标准不同根据《消费者食品安全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商家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而根据《消费者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


  • ·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因此,我认为,月平均工资


  • ·交强险如何进行理赔
      交强险如何进行理赔一、交强险如何进行理赔(一)接报案和理赔受理1、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2、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统一归档管理。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 ·建筑工程层层分包,工人受伤找谁索赔?
      在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中,工人会因意外、操作不规范等原因而受伤亡,这种情况下,受伤工人及其亲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实际施工人、分包人、发包人追讨相应的损失。1、工人受伤,可以直接找实际施工人索偿。工人参加建筑工程施工,一般是受包工头、小建筑公司等实际施工人雇佣,在无重大过失或故意的情况下受伤的,实际施工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责任赔偿的步骤
      医疗事故责任赔偿的步骤患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如果发生医疗事故,是可以请求医疗机构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的。在医疗事故发生之后,首先要对该起事故中的责任进行认定,再根据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赔偿。那么,医疗事故责任赔偿的步骤包括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相关的知识。一、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一)医疗纠纷赔偿的行为人必须是


  • ·公路工程索赔程序是怎样的
      公路工程索赔程序是怎样的?承包方拿到公路工程项目后,应该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可是在地质条件差的地方施工,有时候会因为自然灾害导致工期延误,增加施工成本。这时,承包方可以向建设方提出索赔,请求赔偿损失。那么公路工程索赔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简单给您讲一讲。一、公路工程索赔程序是怎样的?1、首先,索赔事件发生时,承


  • ·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金怎么算
      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金怎么算侵权行为实有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而此时也就要对死者家属作出相应的赔偿,其中就具体包括了死亡赔偿金。那么您知道这个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金是怎么算的吗?这对死者家属来讲是很重要的,本文将对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金怎么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


  • ·合同终止后签订的赔偿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终止后签订的赔偿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赔偿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由于赔偿协议书也是属于合同的一种,当然会受到《合同法》的调整,因此,如果能够满足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那么就可以认定该赔偿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般来说只有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生效条件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否则有可能不仅无效而且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到底什么


  • ·武汉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制定的交通事故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交通事故中因疏忽或是不当驾驶行为而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除了需要付上一定刑事责任之外,还需要给与死者家属一定的赔偿。不过,在不同的地区,这个死亡赔偿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那么武汉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赔偿项目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一、武汉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 ·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退休人员发生意外受伤或者死亡时,首先需要判定是否为退休返聘人员或是仍在从事劳动的人员,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则可以根据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下面是为您提供的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详细表。一、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需要分情况确定:1、如果退休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没有依法享


  • ·故意杀人如何赔偿受害人
      故意杀人如何赔偿受害人犯罪人故意杀人未遂时,一般会给受害人造成身体上的损害,就会产生一系列的治疗费用。而如果故意杀人既遂,则会给受害人家属带来巨大的伤害。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故意杀人如何赔偿受害人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吧。一、故意杀人如何赔偿受害人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


  • ·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情形
          一、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剐蹭不赔          1、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因此,无论是车丢了,还是


  • ·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赔偿请求权
      要是交通事故对孕妇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此时势必会影响到孕妇腹中的胎儿,严重的情况甚至还会导致孕妇流产。那要是因为交通事故给胎儿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待胎儿出生之后可以要求赔偿吗?也就是说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赔偿请求权?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胎儿在未出生前虽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不享有被扶养的权利。但是胎儿在出生之前,已经事实上存在


  • ·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适用条件以及情形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给对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惩罚性的补偿措施,其功能不仅在于弥补劳动者的损失和保护劳动者,而且是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惩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的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的二倍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或单位虐待被监护、看护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情节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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