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高邮甘垛镇行政诉讼律师 扬州高邮甘垛镇行政诉讼律师电话18052597110 18168563608 
 扬州市律师导航 邗江区 广陵区 江都区 宝应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仪征 高邮
律师在线
>> 
扬州高邮甘垛镇行政诉讼律师
扬州高邮甘垛镇行政诉讼律师
扬州高邮甘垛镇行政诉讼律师标签
>> 
  扬州高邮甘垛镇行政律师,扬州高邮甘垛镇行政诉讼律师,扬州高邮甘垛镇国家赔偿律师,扬州高邮甘垛镇行政许可律师,扬州高邮甘垛镇行政处罚律师,扬州高邮甘垛镇民告官律师,扬州高邮甘垛镇行政法律师,扬州高邮甘垛镇行政复议律师,扬州高邮甘垛镇打官司律师,行政诉讼,民告官,行政复议,民告官,扬州高邮甘垛镇经济犯罪律师 ,扬州高邮甘垛镇房产纠纷律师
相关领域
>> 
周山镇行政诉讼律师 高邮经济开发区行政诉讼律师 高邮国家农业科技园行政诉讼律师 盂城驿行政诉讼律师 高邮古运河行政诉讼律师 高邮当铺行政诉讼律师 
扬州高邮甘垛镇行政诉讼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高邮> 高邮甘垛镇附近的行政诉讼律师
 

扬州高邮甘垛镇附近的行政诉讼律师


  扬州高邮甘垛镇附近的行政诉讼律师解答行政诉讼,民告官,行政复议,民告官法律咨询,代理高邮甘垛镇行政诉讼案件,为您解决高邮甘垛镇行政诉讼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家中打十元麻将算不算*博,申请行政复议有没有胜算的可
  家中打十元麻将算不算*博,申请行政复议有没有胜算的可

·闯右转专用车道红灯,和闯直行红灯处罚一样吗
  闯右转专用车道红灯,和闯直行红灯处罚一样吗

·行政诉讼,有关立案审查、受理的问题
  行政诉讼,有关立案审查、受理的问题

·离婚期间与第3者生育一子,计生办怎么处罚
  离婚期间与第3者生育一子,计生办怎么处罚

·最高派出所可以罚多少钱(是治安处罚)
  派出所办理治安处罚是不是由公安局法制科决定我弟弟开的车偷了一条普通狗,价值不超500元。人扣了一天回来了,车还扣的,要他回来拿六千元我该怎么办,人已经放回来了,车还扣的就是想知道就这情况最高派出所可以罚多少钱(是治安处罚)

·请问我行政诉讼的案子是递交给哪里?
  请问我行政诉讼的案子是递交给哪里?


·徐州铁路法院是否受理徐州市各县市的行政诉讼案件,及其通讯地址
  徐州铁路法院是否受理徐州市各县市的行政诉讼案件,及其通讯地址和邮编

·行政诉讼费律师费多少
  行政诉讼费律师费多少

·行政拘留可以免处拘留吗
  行政拘留可以免处拘留吗

·身上有K粉,我朋友因身上有K粉被抓了加上他本身有案底现在大概会有什么处罚???
  我朋友因身上有K粉被抓了加上他本身有案底现在大概会有什么处罚???

·你代理的我96年向新疆喀什公安处起行政案我准备申
  你代理的我96年向新疆喀什公安处起行政案我准备申诉,想与你联系。

·你好,我是外地车在成都今天刚好限行,请问怎么处罚
  你好,我是外地车在成都今天刚好限行,请问怎么处罚

·八十年代事业单位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后及刑满后的工作和其档案的处理政策?
  当事人于一九七三年参加分配在某区卫生局属下的卫生院放射科工作、一九八三年九月被判刑,一九八八年刑满后其单位没有给其出具开除公职手续也没安排工作。直到2005年当事人因参保一事方才发现其个人档亲被卫生局保留着,没有及时将其档案转出至社保中心,当事人也就没能及时参

·如果告当地土管所 是不是属于行政起
  如果告当地土管所 是不是属于行政起

·有人在别人门市放老虎机,店主违反了什么法?将会受什么处罚?
  有人在别人门市放老虎机,店主违反了什么法?将会受什么处罚?

·赵律师:你好,我是咸阳市永寿县人,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
  赵律师:你好,我是咸阳市永寿县人,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永寿县人xx不作为,简称: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不与立案,该案我有律师代理,最后我上诉与,陕西省高级人抿法院,也有律师代理该案,省高院又终审裁定不与立案,你看该案是否能向最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驾驶员肇事死亡一人,单位应该怎么处罚驾驶员
  驾驶员肇事死亡一人,单位应该怎么处罚驾驶员单位现在要处罚驾驶员:从肇事这月算起驾驶员没有工资,还扣除押金,而且还要解聘。如果解聘了驾驶员给补偿吗?合同是签了3年,现在还有2年、养老保险,失业金怎么办驾驶员是公差,责任也不是驾驶员,而且没有构成交通肇事罪,能讨回

·电信诈骗是什么处罚
  电信诈骗是什么处罚

·谁能帮我打好行政官事
  我是2000年从部队转业的中校技术副团级军转干部,转业时被地方政府分到乡镇事业单位(办事员)工作。经查,当年军转文件《中发【1998】7号》明确规定,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办法,而我县却认为对我的安置不违规定,谁能帮我打这场官司?

·这样的量刑是否正确?,入室盗窃如何量刑?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界定是什么?对当地派
  入室盗窃如何量刑?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界定是什么?对当地派出所做出的犯罪分子的处罚结果不满,损害自身利益,如何进行维权?现在当地派出所对罪犯的量刑是行政拘留15天没有要求附带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该如何解决?入室盗窃而且是团伙做案,目前评估被盗财产是850元.这样的

·欠别人一万元能构成行政拘留吗
  欠别人一万元能构成行政拘留吗

·申请补偿金,我的劳动合同上签的是会计兼人事行政主管
  我的劳动合同上签的是会计兼人事行政主管,由于公司认为的原因将我降职出纳兼人事助理,我不同意,8月29号给我发了一个降职的通知给我,我29号请病假到12号,13号我打电话到公司说我同意离职,要求公司赔偿,公司没有同意,我说过两天去办离职手续,打电话的内容我录了音

·机动车在禁止鸣笛的路段而又鸣笛了会受处罚吗?
  机动车在禁止鸣笛的路段而又鸣笛了会受处罚吗?

· 行政复议后,行政机关应该在7天内通知本人受理与不受理吗?还是受理没有通知,不受
  行政复议后,行政机关应该在7天内通知本人受理与不受理吗?还是受理没有通知,不受理才有通知?

·1省高院巡回法庭的受理范围存哪些? 2只受理本行政区域
  1.省高院巡回法庭的受理范围存哪些?
2.只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案件吗?
3.区域外的刑事案件受理吗?


·请问醉驾出现交通事故最轻处罚是什么,没有人员伤亡
  请问醉驾出现交通事故最轻处罚是什么,没有人员伤亡

·请问行政处罚纳入征信了吗?
  请问行政处罚纳入征信了吗?

·行政违法处罚 何时依法治“权” 法院庇护违法 何日公平公正
  民因对门邻居亲属要看医生,在其再三请求下,帮忙联系了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患者因大出血死亡,医生因医疗事故罪获刑。其后姜堰区计生委(下称被告)以民“组织介绍”终止妊娠为由,依据江苏省*常委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鉴别和选择性别人工妊娠的决定》(下称决定)对民罚款

扬州高邮甘垛镇行政诉讼律师热线:18052597110
行政诉讼法律知识:
  • ·小饭店用童工怎么处罚?
      小饭店用童工怎么处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1、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


  • ·可以向商标局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吗
      可以向商标局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吗?我们都知道,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对行政行为不服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只是二者的处理方式不同,但是有些时候在提起之后发现还有些东西没有上交或者不想告了,这时候应该怎么办呢,可以向商标局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吗,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到您。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申请人


  • ·酒驾处罚标准具体有哪些?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经过法律法规的授权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在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时,可以自行选择处置。这就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当然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时候,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那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从


  • ·治安拘留处罚的执行程序
      一、公安机关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并告知被拘留人后,被拘留人不申请复议的,应限其24小时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并将《执行拘留通知书》交付被拘留人。   二、被裁决拘留人或其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要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裁决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依照规定退还保证金。


  • ·行政复议专利法中对专利复议的概述是什么?
      行政复议专利法中对专利复议的概述是什么我们国家针对公民的知识产权颁布了很多严格的法律,可见国家对公民知识产权的重视。公民有权为自己的脑力成果申请专利,也可以为自己不满意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的申请。接下来,请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讨论一下行政复议专利法。一、行政复议专利法中对专利复议的概述是什么?专利


  • ·校车超员处罚标准是什么?
      校车超员处罚标准是什么?我国现在是法治化社会,人们的在生活中都能使用到法律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纠纷,保障自己的权益,校车安全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校车超员是近年来比较严重的一个问题,这属于我国法律禁止的行为,一旦发现就要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那么校车超员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校车超员怎么处罚对于校车超员,一般


  • ·什么是环境行政诉讼?
      环境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根据对具体环境行政行为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环境行政相对人)的请求,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审理并裁决环境行政争议案件的司法执法活动。是有关环境受害人认为环境行政管理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非法损害了自己合法的环境权益,而依法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根据环境行


  • ·跟行政机关产生纠纷,要先申请行政复议吗?可以直接起诉吗?
      在劳动纠纷案件中,法律要求仲裁前置,即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解决不下的再起诉。而在行政纠纷中,也同样有复议前置规定。当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发生纠纷时,以下几种情况中需要先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2、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


  • ·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损失可从轻处罚的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其他规定有: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的第4条:“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2007年1


  • ·车辆超员怎么处罚?
      车辆超员怎么处罚?对于客运车辆来讲,如果超过了核定准载的人员数量载人的话,就属于超员行为,相信您都知道这是很危险的,而同时这也属于我国规定的交通违章行为,是要对驾驶者做出处罚的。那么车辆超员怎么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车辆超员怎么处罚对于车辆超员的情况,通常是按照客车超载的规定进行处罚的。1、客车超载扣分


  • ·货车超载处罚规定
      货车超载处罚规定平时在道路上看见货车,心里都有一股紧张感,特别是看见货车厢堆积如山的货物,感觉随时会压过来。因为很多在道路上行驶的货车都存在超载的现象,那么货车超载处罚规定是什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货车超载处罚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


  • ·村民小组能否作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即能否作为案件当事人参加民事或行政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理论,民事诉讼当事人指的是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指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显然村民小组既不属公民也不属法人,但村民小组是否属于其他组织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 ·行政裁定书(不予受理起诉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1    (××××)×行×字第××号    起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年××月××日,本院收到×××的起诉状,……(概括写明起诉的事由)。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依照……(写明引用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 ·寻衅滋事罪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规定
      寻衅滋事罪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规定我们可以经常在新闻中了解到寻衅滋事罪,那么到底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呢?寻衅滋事罪又有些什么样的处罚呢?优秀公民该怎样做才不会触及法律的底线呢?接下来我们将告诉你法律中有关寻衅滋事罪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信息。一、寻衅滋事罪治安管理的相关条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


  • ·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怎么处罚
      对于故意伤害行为在造成了轻伤的情况下,那么就可以认定行为人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之后也才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如果造成的损害是重伤或者死亡的话,那意味着给予的处罚就会重一些。那其中究竟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该怎么处罚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怎么处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


  • ·怎么对窝藏罪量刑处罚 窝藏罪如何认定
      在明知道对方是罪犯的情况下,仍然为其提供藏身之所的行为,往往会构成窝藏犯罪,那此时就会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过,就目前我国的规定来看,是怎么对窝藏罪量刑处罚的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怎么对窝藏罪量刑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 ·刑事案件可判处罚金的情形
          一、可判处罚金的情形          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1、经济犯罪          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扬州高邮甘垛镇行政诉讼律师解答行政诉讼,民告官,行政复议,民告官法律咨询,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为您解决行政诉讼法律纠纷。
      扬州高邮甘垛镇行政诉讼律师热线:18052597110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扬州高邮甘垛镇行政诉讼律师
    www.yz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168563608 
    18052597110
    点击这里给扬州高邮甘垛镇行政诉讼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