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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都区丁沟镇附近的遗产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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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继承外婆的房子需要交费吗?
  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问题。我外婆已去世很多,外婆只有我母亲一个女儿,我母亲只有我自己。现在我母亲的户口不在这套房子上,一直是我和外婆同户口、共同居住。现在我想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字,请问需要交费吗?都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土地承包经营权遗嘱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通过遗嘱来继承?如先前以赠与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通过遗嘱来继承?如先前以赠与,现在遗嘱有效吗?

·遗嘱之后,又签订买卖合同,怎么认定
  爷爷订立遗嘱说属于自己的部分房屋给孙子,但是在签订遗嘱之后,爷爷将房子出售他人了,爷爷现在去世了,怎么能继承

·房产继承,各位专家好,各位专家好,我的情况如下;我的伯父伯母双
  各位专家好,我的情况如下;我的伯父伯母双双去世了,他们无儿无女而且没有立下遗嘱,请问我可否继承房产。

·父母再婚遗产子女分配,如有遗嘱的情况下
  如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可以有你们继承,否则的话一般是要均分的

·我有一个棋牌室要过户,工商方面要我提供双方签字的法定继承文件,我在工商局网站上没
  我有一个棋牌室要过户,工商方面要我提供双方签字的法定继承文件,我在工商局网站上没找到,这个文件范本应该怎么填写,请帮忙。谢

·1,妈妈留下的遗产,妈妈留下的遗产,是我和我姐姐分,但是她现
  妈妈留下的遗产,是我和我姐姐分,但是她现在有孩子了,如果她去世了,遗产怎么分

·房产归属:一子三女继承祖业(无房产证)三女卖给了一侄女(签过
  房产归属:一子三女继承祖业(无房产证)三女卖给了一侄女(签过合同无公证),现房将拆迁。问:一子是否有拥有权?

·遗产问题,我外公外婆当时购买了一套外婆单位的房子
  我外公外婆当时购买了一套外婆单位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着外婆的名字。后来外公去世了,当时没有立遗嘱,请问外公外婆的4个子女是否有权分得这套房子的10%?

·继承的股份已经判决,法院执行说判决的是股份只能执行股
  继承的股份已经判决,法院执行说判决的是股份只能执行股

·房产继承问题,我哥去年车祸去世
  我哥去年车祸去世,赔偿的钱买了房,房主是我侄子,但是他才三岁,不满十八周岁,房产权在我妈手里放着,但是我嫂子想要,孩子跟着她,我问一下我妈拿着不犯法吧

·卖方留下的后遗症 怎么办
   当时卖房子也是一时冲动 都准备拉着材料回来装修了 正好街上这个女的说要买房子 并且在很短的时间里 一家人看好了我的房子 几个月后 手续都办好了 房产证也交接过户好了给她了 另外欠我三万元 说好话 是写的借条 借我现金三万 年底归还 卖房子的时候我就和她

·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1)
  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各位律师现有的回复意见不一,我随后又咨询了当地律师,当地律师意见为,!!!姥爷在利害关系人代书遗嘱上签名并按手印!!!,事后代书人拿遗嘱找非利害关系人作为见证人签字,当地律师表明即便是见证人不在场,该遗嘱也具有法律效力。在线律师对于当地律师

·老人在公证书上签了放弃房产继承权,可以反悔吗
  老人在公证书上签了放弃房产继承权,可以反悔吗

·土地哥哥有没有继承权,因南水北调工程占地
  因南水北调工程占地。老家的一块耕地被二哥和村委会签署协议卖掉。做了组里一块公用祖坟地。这是在我不知情时发生的。这块地的土地证是父亲的名字,我有三个哥哥一个姐姐一个妹妹。一个哥哥,姐姐妹妹在外面。我和大哥二哥在老家。分家多年。我和父亲在一个户口本上,两个哥哥都有

·请问遗产诉讼费一般多少?
  请问遗产诉讼费一般多少?


·您好!我想问下朋友间的遗赠协议怎么写?
  您好!我想问下朋友间的遗赠协议怎么写?

·财产继承,你好,你好,请问请问对于一个没有儿女却有一个妻
  你好,请问请问对于一个没有儿女却有一个妻子的老人的财产的继承该怎么处理?因为老人的妻子并没有尽到做妻子的责任,已经与老人分居三四年了老人病了之后,是老人的一个外甥照顾他并为他治病,包括老人的后事。老人的财产是婚前财产,他是年老了才结婚的,老人立了一份只有见证而

·他们有权利继承老人的财产吗
  他们有权利继承老人的财产吗

·你好,我想咨询下房产继承问题。现在房产证上写的我父亲的名字,父亲82岁,母亲已去世,房子是我和姐姐两
  你好,我想咨询下房产继承问题。现"1344572l"""房产上写的我父亲的名字,父亲82岁,母亲已去世,房子是我和姐姐两个人在八前共同建造的,现在父亲娶了一个继母,如果父亲去世后有没有资格得到财产

·遗嘱和遗赠协议书有什么区别?
  哥哥临死前和弟弟写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书这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

·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1997年时时候在杨浦公证处的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
  1997年时时候在杨浦公证处的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我的记忆对吗,(当时本想作公证,后来一听有时效"于是就放弃了)

·大伯有权继承我爷爷的房产吗?
  大伯有权继承我爷爷的房产吗?

·如果自书遗嘱人受人诱惑,该怎么
  如果自书遗嘱人受人诱惑,该怎么

·关于遗弃罪,我和孩子的母亲分居五年
  我和孩子的母亲分居五年,她在这五年里没有管过小孩,甚至连电话都没有打过一次,请问这算遗弃罪吗?

·签房产放弃继承权声明书需提交什么资料?
  签房产放弃继承权声明书需提交什么资料?

·父母合写的遗嘱。母亲去世了。父亲又找了个老太要结婚。现在我想
  父母合写的遗嘱。母亲去世了。父亲又找了个老太要结婚。现在我想确权老妈那一半遗产可以吗?老爸不同意说要等他一起老了才可以。

·继承权的问题,兄妹两都在家
  兄妹两都在家,妹妹给两个老人养至老,哥哥没有带回家过过一天,连送葬的费用都是平分的,现在老人不在了还有一块土地在,哥哥现在要求全部给他,是不是因为妹妹是女儿在家就不享有继承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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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遗嘱信托:去世后的管家方式
      所谓遗嘱信托,是指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也就是委托人遗嘱所交办的事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遗嘱信托是在委托人故去后契约才生效。它可以很好地解决财产传承,使家族长保富有和荣耀。


  • ·再婚老人遗产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其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本案中,张大爷因未留有遗嘱,故其婚前财产作为遗产范围,应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老太虽然与张大爷均为丧偶再婚,时间也较短,但其仍为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配偶,故其对张大爷的婚前财产拥有和子女平等的继承权。继承法第二十


  • ·遗嘱信托成立要件
      遗嘱信托跟其它信托最大的不同,就是遗嘱信托必须以遗嘱本身有效为要件,包括遗嘱「真正」与「有效性」,以及民法对遗嘱的各项限制,特别是民法对遗嘱的「特留分」规定,遗嘱信托才能生效。  所谓遗嘱,泛指生前处理死后的相关事宜,内容十分广泛,包括家产处分、死后仪式进行、子女收养、认领等等,但遗嘱信托则是特指财产处分的范围,而且


  • ·如何办理房屋继承的手续
      房屋继承,通俗的来说就是指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把自己的房屋和土地移交给另一位合法公民。其继承过程繁琐,所需要办理的证明材料又多。那么,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房屋继承登记的步骤有哪些?下文是关于房屋继承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一、办理房屋继承的手续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


  •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权平等吗?
      我国《婚姻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一规定说明,合法的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具有了亲生父母与子女间同等权利和义务。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养子女。收养关系是人们之间经过协议,收养人领养送养人


  •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


  • ·土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办理如何进行?
      土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办理如何进行?土地的使用权对于每一个农民朋友们来说都是相当的重要的,因为这关乎到他们的生活和收入来源。而如果土地的持有者,因为意外去世之后,这个时候的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就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了,那么土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办理如何进行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土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办理如何进行?1、带上


  • ·丧偶儿媳、女婿在什么情况下拥有对公婆、岳父母的继承权,应如何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见对公婆、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才可取得继承权。那么,如何认定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


  • ·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家庭生活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家中的儿童、老人或者患有疾病无法独立生活的家庭成员负有抚养的责任,这是法律对家庭关系的一种保护方式,保护社会弱势群体有所依靠。现实生活中家庭成员逃避法定抚养责任,对其进行遗弃的报道屡见不鲜,那么遗弃罪究竟是什么?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下面与的我们一同一探究竟。一、遗弃罪立案


  •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分配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继承父母遗产的分配比例规定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


  • ·收养的孩子如何放弃继承权?
      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养子女对其养父母是具有合法的遗产继承权的。但是,如果出现养子女自愿放弃继承权的情况,我国法律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收养的孩子如何放弃继承权?下面,让的我们为您解答这一问题。通常,收养的孩子放弃继承权可以通过两种情况,一种是解除收养关系,另一种是书写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接下来我们详细为您介绍这两种方


  • ·折迀后宅基地使用权析产如何继承?
      近年来折迀后宅基地使用权析产如何继承?一直都是广大农民群众比较重视的问题?拆迁后老人不在了我们该如何继承?在法律上我们还有所有权吗一直都是您关注的问题?下文中就将针对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相关解答。 折迀后宅基地使用权析产如何继承我国法律规定基于身份关系无偿从村集体组织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只能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 ·离婚如何判定遗弃家庭成员?
      在法律上所说的遗弃罪,指的是对自己家庭的成员具有抚养义务的却不抚养他们,那么就称之为遗弃,比如说遗弃老人、孩子、或者没有生活能力的人、残疾的人,这些是根据情节的严重性来判刑的。那么离婚如何判定遗弃家庭成员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家庭成员间的遗弃的认定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


  • ·哪些人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什么是无人继承遗产?对无人继承财产如何处理?
      无人继承的财产,是被继承人未立遗嘱,而在继承开始时无法定继承人,或虽有继承人(包括受遗赠人), 但全部放弃继承、遗赠、或丧失继承资格。在这种情况下, 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被认定为无人继承的财产。    对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的处理,我国《继承法》第32条作了明确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 ·遗弃罪向什么部门告来维权
      遗弃罪一般指夫妻双方发生离婚或故意不抚养自己的孩子或其他有义务赡养的人,同时也指对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是一种不履行个人义务的表现,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会构成犯罪,那么遗弃罪向什么部门告来维权,接下来就跟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遗弃罪有什么部门管辖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


  • ·如何鉴定遗弃家庭成员及遗弃罪的处罚措施
      如何鉴定遗弃家庭成员及遗弃罪的处罚措施一、什么是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处“需要赡养、抚养和抚养的成员”是指家庭中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这里“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是指不具备或丧失劳动能力,无


  • ·遗产分割的协议有哪些内容?
      遗产分割协议其实一般是继承人们在实际分割遗产的时候签订的,通常就遗产分割充分协商一致之后,才能签订这样的协议。但对于很多人来讲,虽然知道有必要签订遗产分割的协议,但却不清楚该协议的内容都有哪些。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遗产分割的协议有哪些内容?遗产分割协议,是指依法应当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及


  • ·强令、组织违章冒险作业罪
      强令冒险作业是指那些负有生产、作业指挥和管理职责的人员,为了获取高额利润,明知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或者为了获得高额利润,采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在生产、作业人员拒绝的情况下,利用职权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组织违章冒险作业是指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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