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951945636
首页
法律咨询
扬州律师
扬州律所
扬州法院
扬州仲裁
扬州看守所
诉讼指南
再审申诉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扬州市律师导航
邗江区
广陵区
江都区
宝应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仪征
高邮
律师推荐
>>
徐志勇 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41岁+
18036231135
姜春 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8261971312
仪征遗产继承律师
>>
洪金文律师
万春娟律师
王飞律师
徐悦律师
吉增萍律师
陈苏五律师
马忠亮律师
邵长胜律师
律师在线
>>
扬州仪征陈集镇遗产继承律师
>>
扬州市遗产继承律师
仪征遗产继承律师
高邮遗产继承律师
江都区遗产继承律师
宝应遗产继承律师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邗江区遗产继承律师
广陵区遗产继承律师
扬州律师导航
>>
扬州市律师
仪征律师
高邮律师
江都区律师
宝应律师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
邗江区律师
广陵区律师
扬州仪征陈集镇遗产继承律师标签
>>
扬州仪征陈集镇继承律师,扬州仪征陈集镇法定继承律师,扬州仪征陈集镇遗嘱继承律师,扬州仪征陈集镇遗产继承顺序,扬州仪征陈集镇遗赠扶养协议,扬州仪征陈集镇遗产继承律师,扬州仪征陈集镇遗产继承权律师,扬州仪征陈集镇遗产继承公证,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
扬州仪征陈集镇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刘集镇遗产继承律师
仪征高新区遗产继承律师
新集镇遗产继承律师
地藏寺遗产继承律师
大仪镇遗产继承律师
青山镇遗产继承律师
您的位置:
首页
>
仪征
> 仪征陈集镇附近的遗产继承律师
扬州仪征陈集镇附近的遗产继承律师
扬州仪征陈集镇附近的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仪征陈集镇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仪征陈集镇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立遗嘱找公正程序是怎样的?
我父亲病重想立遗嘱,同事朋友建议通过公正,我们不知道是怎样的程序。请律师指点。
·
遗产继承,三年前父亲在工作中不幸遇难
三年前父亲在工作中不幸遇难,当时有一笔赔偿,这笔赔偿共35万。父亲只有我妈和我两个亲人。当时所有的赔偿都给我妈,后面我妈用这笔钱买了套房子,但买房子的和同上是写的我的名字。现在我妈又重新找了新对象并且现在又提出来要和我分我父亲的那笔赔偿。请问这样还可以分吗?
·
婚前房产,房产证上有妻子和她母亲名字,妻子病故,丈夫能继承么
婚前房产,房产证上有妻子和她母亲名字,妻子病故,丈夫能继承么
·
父母再婚遗产子女分配,如有遗嘱的情况下
如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可以有你们继承,否则的话一般是要均分的
·
我想咨询一下按份额公证遗嘱。
我想咨询一下按份额公证遗嘱。
·
儿子有没有权继承妈妈那一半房产?
儿子有没有权继承妈妈那一半房产?
·
如果子女被过继给别人,那么子女还有权继承
如果子女被过继给别人,那么子女还有权继承
·
再婚,继承,房产,
父母有一套房子,父亲去世,么有留下遗嘱,现86岁老母要再婚,跟男友有婚前协议,但是不肯公正,问如母亲先去世,在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正常情况,留下来的房产和母亲老公如分配?
·
共同财产权和财产继承权
1,父母与女儿有共同财产权,如果女儿不在了,那么女儿的财产是否有女婿继承,还是归父母所有。
2,女儿的个人财产有遗书注明给父母的,父母能拿到女儿的个人财产吗?希望帮我解释一下,谢谢。
·
关于拆迁房安置问题,原来户主已经去世,留下了一张手写的遗书,
关于拆迁房安置问题,原来户主已经去世,留下了一张手写的遗书,现在想要公证但,老人膝下的子女几乎都在国外,因疫情暂时不回国的情况下,怎么办理公证呢
·
你好想请教遗产继承问题
你好 想请教遗产继承问题
·
老人财产分配,可以立遗嘱么?
我家爷爷是当兵的老人,参加过淮海战役。当时政府没有优惠政策,所以当时没有钱拿,当时老人跟二儿子一起生活,二儿子承认给老人养老送终。后来政府有优惠政策,老人开始拿钱了,老大开始不满,中途没有照顾过老人一次,一直由二儿子赡养,现在大儿子说老人拿到钱了,要将来分。可
·
如果自书遗嘱人受人诱惑,该怎么
如果自书遗嘱人受人诱惑,该怎么
·
我有遗嘱公证书,在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时兄弟不配合,所以办不了
我有遗嘱公证书,在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时兄弟不配合,所以办不了房产继承权公证,请问,法院是否可以办理遗嘱确认合法,再去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更名呢?谢谢给予回复。
·
代书遗嘱有效性
我父亲生病时候,口述遗嘱由我书写,父亲亲自签名并亲自写了原因由于不能久坐而由我代为书写.
后在病床前找我姨妈和姑妈看过这份遗嘱,但是她们二人都没有签字.
多年后我姨妈过世.姑妈健在,外地.
请问这份遗嘱有效性是否有争议?如何可
·
房产遗赠公证怎么办理,房产遗赠公证怎么办理
房产遗赠公证怎么办理
·
报到证被学校遗失,你好,你好,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
我可以继承父亲托管的房子吗?
我可以继承父亲托管的房子吗?
·
要继承父亲房产,要开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了
我父亲已去世,要继承父亲房产,要开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了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1)最佳答san陈奇斌律a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san
·
继承的股份已经判决,法院执行说判决的是股份只能执行股
继承的股份已经判决,法院执行说判决的是股份只能执行股
·
70岁老头子跟第三者走了,老太太能起诉他遗弃罪吗
70岁老头子跟第三者走了,老太太能起诉他遗弃罪吗
·
请问遗产诉讼费一般多少?
请问遗产诉讼费一般多少?
·
全户消亡,女儿嫁人了,把土地立下遗嘱,女儿是否可以继
全户消亡,女儿嫁人了,把土地立下遗嘱,女儿是否可以继
·
她的遗物能不能让她的弟弟继承
她的遗物能不能让她的弟弟继承
·
房产归属:一子三女继承祖业(无房产证)三女卖给了一侄女(签过
房产归属:一子三女继承祖业(无房产证)三女卖给了一侄女(签过合同无公证),现房将拆迁。问:一子是否有拥有权?
·
有多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如何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
有多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如何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爷爷生前有一处房产,现在的继承人有六个,爷爷的两个女儿。还有就是两个孙子两个孙女{父亲已经不见在},我想把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是法定继承老人生前曾经有过补注,就是单位分批发放的。能作为遗产,继承人要求把老人生前的工资
·
关于遗产继承的,姥姥留下一套四合院,
律师好,我想咨询个事,关于遗产继承的,姥姥留下一套四合院,现在xx要买回了,因为是遗产,三个孩子均分,但是舅舅失踪很多年了,妈妈和姨妈起诉舅舅,找不到人送达不了,调查发现没有语言能力一直生病,但是又找不到地址电话,法院就驳回了. 现在房子拆迁改造马上
·
房屋继承的问题,祖屋的房产证是写父亲和母亲的名字的
祖屋的房产证是写父亲和母亲的名字的,现在母亲已离世,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办理死亡证明。现阶段父亲与一女子同住(未登记),我们父子间感情转差。1.父亲要求我签名把祖屋过户给他一个人,如果我签了名是否意味着要我放弃继承权利?(因为担心父亲会把所有财产通过遗嘱的形式分给
扬州仪征陈集镇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951945636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海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属于遗产吗?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是伴随着死亡事故的,两者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而交通事故的出现,常常也会涉及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而因为死亡情况的出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在分配方面就有会有所不同。那么海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属于遗产吗?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一、海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1、谁有资格分配?分配主体为
·
法定继承人按照什么顺序参加遗产继承?
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而是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和丧偶的女婿对岳父
·
遗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遗弃行为是十分常见的,但有遗弃行为并不代表会构成遗弃罪。在确定对方构成遗弃罪之后,被遗弃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参照遗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审理。遗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最高法关于遗弃罪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及具有监护、扶养、寄养
·
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l)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就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患者。(2)继承人、受遗赠人。这些人和遗嘱人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即这些人是和遗产的处理结果有直接关系的人。他们或者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较近的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如
·
继承、受遗赠的接受与放弃?
据《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一、继承的放弃与接受继承人放弃继承,必须以书面方式作出。要求继承人放弃继承以书面方
·
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现实中,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与丧失继承权的性质是不同的,并且这二者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那么到底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而丧失继承权的法律后果又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放弃继承权,不产生代位继承如果继承权人生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人
·
遗弃行为主要包括哪些?
家庭成员之间互相照顾,抚养和赡养既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近年来出现的遗弃小孩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当事人会触犯刑法,按照遗弃罪论处。在犯罪行为认定上面,正确判断是否属于遗弃行为非常关键,那么遗弃行为主要包括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具体了解下吧。一、遗弃行为主要包括哪些?1、将需要扶养的人
·
私生子是否能继承遗产 私生子可以继承遗产吗
一、私生子是否能继承遗产一般来讲,私生子是指父母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时所生的子女,也就是非婚生子女。那么在实践中私生子是否能够继承父母的遗产呢?我国《继承法》在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时,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的远近程度、经济上的相互依赖程度和共同生活的密切程度来决定的。私生子女虽然在一般情况下
·
30万遗产打官司费用应该交纳多少
如果父母去世后,子女无法在继承遗产的问题上协商一致,很多人往往会选择打官司的方式让法院来做出判决,而打官司就肯定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那你知道30万遗产应该交纳多少诉讼费吗?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讲解。一、30万遗产打官司费用是多少(一)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
·
拾得遗失物是有权占有吗?
拾得遗失物是有权占有吗?关于遗失物的问题,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因为有时候走在路上,拾得遗失物忽然就会捡到一些东西,而此时又不确定这个东西自己该交给谁,该放在哪里,那么它的一个归属也就成为一个问题。特别是最终没有找到遗失物的主人,那么这个拾得遗失物是有权占有吗?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
·
企业遗失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现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可是,如果企业遗失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呢?如何才能规避遗失劳动合同所带来的风险呢?下面我们就来和您一起探讨一下吧!企业遗失劳动合同该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
·
遗嘱能否变更或附加义务?
1、变更: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继承遗产要提供哪些证据
在继承遗产的过程中,如果不幸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而这个过程中就需要提供证据,那继承遗产要提供哪些证据呢?对此,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
·
律师见证书范本--遗嘱见证
律师见证书 (2014)德本见字第1-23号xx律师事务所接受王XX(37010219251204XXXX)、彭XX(37010219630827XX)的委托,指派李XX、张XX律师对王XX订立的《遗嘱》进行见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见证律师审查了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兹证:1、王XX,女,汉族,出生
·
没有遗嘱遗产怎么分配
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没有遗嘱,就是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那么在法定继承中,应当如何分配遗产呢,如果是房屋,在继承时房屋如何继承分配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没有遗嘱遗产怎么分配在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
·
继承的概念
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由法律规定的人或遗嘱指定的人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继承人和继承份额由法律直接规定;遗嘱继承的继承人以及继承份额由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指定。
·
丧偶儿媳与女婿可以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吗?
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是一种姻亲关系,在正常情况下,儿媳与女婿均不能作为公、婆、岳父、岳母的法定继承人。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大致可以分为以下车种情况: 1、丧偶儿媳或女婿,在丈夫或妻子死亡后,
·
胎儿能否继承遗产?
根据民法典总则编第16条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这也就意味着胎儿可以享有继承权,因此,只要受孕在身,作为具有权利能力的一份子,胎儿就能够依法获得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毕竟胎儿尚未出生,为了确保胎儿的继承权不受影响,继承编第1155
·
聚众持械劫狱罪
聚众持械劫狱罪,是指狱外的人聚众持械劫夺被监禁在狱中的罪犯的行为。
·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
虚假广告罪
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扬州仪征陈集镇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扬州仪征陈集镇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951945636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扬州仪征陈集镇遗产继承律师
www.yz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951945636
18951945636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