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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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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目前,征地拆迁在全国很多地方都在进行,因为征地补偿款引发的纠纷也不在少数。全国各个省市都会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当地的土地年产值等因素,制订每年的征地补偿标准,并对外公布。那么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说法。一、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1、土地补偿费: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 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陕西省区片价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地区片价的通知》。如果以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2、安置补助费:此补偿项目一般和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相关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如果分开计算的话,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倍。此费用专款专用,用于补助需安置的人员。如果是 由村集体组织负责安置被征收土地人员的,该费用由村集体统一使用和安置。3、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 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亦由各社区市政府出具具体补偿标准。被征收人可依据此标准计算这两项费用。需要注明的是该两项费用均属土地承包者或附着物所有者 全部所有,集体组织不能要求分割。二、征地补偿标准的制订依据是什么?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综上所述,在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中,土地补偿费是按照被征用土地年产值的16倍计算,而安置费则是14倍,两者合计为30倍,基本在六万左右。对于青苗费,政府会邀请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赔偿。土地补偿费发放后,村委会拿到20%,余下的则要分配到农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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