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怎么办?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怎么办?
  
  进行补办登记;
  
  登记流程:
  
  1、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承办股室:吴桥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
  
  3、办理条件: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者或者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或者国家作价出租(入股)改组后的新设企业或者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承租人或者被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的国家控股公司、国有独资公司、集团公司。
  
  申请时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文件之日起30日内或者支付出让金后30日内或者签订作价出资(入股)合同之日起30日内或者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或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后30日内。
  
  4、办理人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登记发证须提交的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
  
  (2)土地登记申请表;
  
  (3)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4)土地登记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指界委托书;
  
  (6)企业营业执照;
  
  (7)计委立项文件;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9)征、拨使用土地批文、清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申请书等;
  
  (10)房产证、准建证等地上物权属证明;
  
  (11)出让金、业务费土地使用金、契税等;
  
  (12)其它资料。
  
  (一)办理出让和转让登记发证还须提交以下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表;
  
  2、土地价格评估报告;
  
  3、原土地权属资料,包括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4、出让金缴款票据,转让服务费缴款票据和契税完税证,税费减免的要有相关文件;
  
  5、改制企业还需要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和产权转让合同。
  
  (二)、办理国家出资或入股的还须提交下列资料
  
  1、公司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省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授权的机关);
  
  2、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批准文件;
  
  3、国土部门与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签定的委托持股合同;
  
  4、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5、地价评估资料。
  
  (三)办理名称、用途变更登记的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2、名称变更证明文件:自然人名称变更的,申请人应提交户籍部门的姓名变更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变更的,申请人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主管部门的名称变更批准文件;
  
  3、土地用途变更的批准文件: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申请人应提供规划部门、国土部门等有批准权的部门批准用途变更的文件。
  
  (四)办理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改制方按及批准文件(省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授权的机关);
  
  2、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及批准文件(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土地估价备案材料;
  
  4、《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
  
  5、被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公司土地配置的材料;
  
  6、建设用地批准书;
  
  7、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8、其他证明文件。
  
  以上需提供的资料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1份 。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需要承担各种材料的支持,从而才能完成所有的内容登记。登记流程顺利进行,获得登记结果之后,才能进行土地的真切的使用,使用结果才算是真实,具有法律保护的内容,希望想要都买国有土地的人,不要忘记办理土地的登记。
  
  


·土地使用40年后国家收回的可能性有多大
      非住宅用地的续期问题:目前的相关法律条例尚不明确。土地使用40年后国家收回的可能性较小,根据相关规定,商用房产权年限为40年,低于普通住宅的70年产权,因此许多商用房业主芒刺在背。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物权法给了住宅明确的说法,但商业用地上的房屋尚存争议。”40年后,商业地产的使用权归谁?会不会被国家收回?这成为不少人关注的问题。因为产权问题,住宅是70年,商住房是40年。产权期限问题,直接影响了“商住两用”项目的房价。一般除核心区外,北...


·政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宅基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多年未使用的宅基地如果确定使用权的,可以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宅基地是国家分给农民的保障性用地,但是,但是宅基地也不是分到农民手中,就会永远归农民使用,法律也规定了一些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主要有下面一些情况: 一、政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宅基地? 1、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这个公共利益一般是比较广泛的,比如:修建公路、建广场、公园等等,但是,...


·在大城市,很多外地人由于没有购房,导致子女就学成为了一大问题
      在大城市,很多外地人由于没有购房,导致子女就学成为了一大问题。于是国家提出了租售同权政策,赋予租房者子女平等教育的权利。这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项很好的政策。目前,国家已经在一些城市试点,作为一个新事物,其也存在一些问题。那么,租售同权问题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租售同权问题是什么? “租售同权”政策本质:主要围绕户籍权益和公共服务权益,各地同权程度不同。目前购房所享权利远远超过租房,租售同权意味着大方向上,“租”的...


·赔偿获得的回迀房有土地使用证吗
      赔偿获得的回迀房有土地使用证吗虽然居住了一定年限的老房子在外观和周围环境上比不起新兴小区,但眼光长远的人并不会嫌弃,因为他们知道当房子拆迁时会有一笔拆迁费或者以一套回迁房作为赔偿,但是回迁房与原来老房子的定义又不一样了,因为你搬离了原来的地方,转而到回迁房里居住,那么回迀房有土地使用证吗,我们将收集资料回您解答。 一、回迁房有土地证吗? 1、回迁房,没有土地证。会一个小区或是一栋楼有一个,属于集体或是划拨性质土地;2、对于回迁房,需要...


·厦门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厦门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澳门地区是我国而别行政区,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澳门也在不断的发展和进步,需要建设而在城乡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因为建设需要征用个人的土地,政府解决纠纷通过的补偿来进行弥补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法规中也有详细的说明,那厦门征地补偿标准2017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日前,厦门市政府发布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厦府〔2016〕398号),对厦门市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2017年1月1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和种类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的是在农村土地承包中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条件下,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主体种类与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原承包方依法将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从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部分权能等具体民事权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


·农村自建房商业征地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农村自建房商业征地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 二、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


·土地出租合同怎么写
      土地出租合同怎么写 现在全国普遍施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农民可以对土地进行使用、收益。如果自己的土地得不到充分利用的话,就可以考虑把土地出租出去,收取租金。那么土地出租合同样本是什么样的呢?的我们就搜集了一些材料作为参考。 土地出租合同样本 甲方:县乡村(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县乡村所属土...


·东莞征地补偿多少一平米
      东莞征地补偿多少一平米 征收土地对于被征收者来说,即使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也是一件比较头痛的事情,因为征地意味着土地被征,以后依靠土地进行的生产将停止,同时,征地会给于一定的补偿,那就可以用这笔补偿款重新进行生产生活。那么,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以东莞为例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东莞征地补偿多少一平米。 一、东莞征地补偿多少一平米 市政府转发的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以下简称《标准》)的...


·焦作市国土资源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焦作市国土资源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在我国国家为了加强对征地开发的管理,也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开展,相关部门做出规定目的是让拆迁的相关当事人获得赔偿的标准,以便于做出补偿费的金额。那么焦作市国土资源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什么? 一、《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


·山东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山东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