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律规定 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是原法人免职文件,新任法人任职文件,就是董事会决议书。需要在审批后三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提交有关上级审批文件等有关材料。下面请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章 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二、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的文件、证明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注册书》。
  
  2)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3)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由企业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经济性质 的,需提交有关部门资产归属的认定文件;变更住所或经营场所的,需提交新住所或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变更经营范围涉及行业管理部门专项审批的,需提交批准 文件;变更注册资金需提交验资证明;变更名称的,须提交登记机关签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4)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企业章程的,应提交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企业章程修正案。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其他文件、证件。
  
  7)领取《营业执照》的经营单位和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变登记事项,应当按照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变更的法定依据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条 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第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 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依据是公司免去原法定代表人和选举新法定代表人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在公司不设董事会只有一名执行董事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法定依据只能是股东会决议,不能采取执行董事的个人意思表示形成的决议,因为那样势必形成执行董事的私自相受,侵犯其他股东选择公司管理者的权利。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是公司决策、重大决策执行、重要管理者选择、资产分配的权力来源的法定形式,因此公司法对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在内容和形式上有严格的要求,不符合法定内容和形式的都会产生瑕疵,甚至无效。新的公司法对于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更注重程序合法与形式合法。
  
  您对此有所了解了吧。除了原任和新任任职文件外,还有变更登记申请书。董事会决议都有严格的要求要遵循公司法程序合法的规定办理,以免造成无效。若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本站的律师解答。
  
  


·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的规定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很多的企业公司也在不断的发展,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通常都是通过融资再融资的方式来壮大自己的实力,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如果不及时的壮大自己的实力就会被淘汰,有时候会涉及出资的情况,那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公司法对股东出资有什么规定公司法法规公司法司法解释《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


·公司法过半数半数以上是否一样 我国公司法之所以要求公司设立
      公司法过半数半数以上是否一样 我国公司法之所以要求公司设立各种监督部门,就是为了对公司的高层人员的职权进行监督,包括在行驶任何重大决策的时候,都要求必须过半数的表决权才可以。过半数是最基本的要求,除了过半数以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决策需要半数以上同意才可以。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过半数半数以上是否一样? 一、公司法过半数半数以上是否一样? 公司法司法解释中的半数与过半数通常存在与公司股东大会票数决议,过半数是指票数超过百分之五十...


·挂名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挂名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一、挂名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权是公司经营权、签订合同、签署各类法律文件、参加诉讼。 1、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职权 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 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2、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律文件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


·注销公司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呢 ?
      注销公司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呢 ?一、注销公司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呢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资方(股东)批准; 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 4、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 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人民币购汇后汇出,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 8、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9、注销银行账户。 注销费用: 费用代理各个地区不...


·分公司签的合同总公司为被告吗?
      分公司签的合同总公司为被告吗?企业可能开设多个分公司,分公司在当地作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也以自己的名义在经营业务、对外签订合同。当分公司和其他公司发生争议时,对方有权要求总公司赔偿损失:1、分公司在法律上不是独立的主体,总公司要为其承担责任。当分公司和其他公司发生争议时,其他公司可以把总公司、分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或者可以只把总公司作为被告,要求赔偿。2、如果总公司想和分支机构隔离风险,不想为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建议设立子公司...


·公司法出资责任问题由谁承担?
      几个好友决定成立公司创业的,会商量一个合作协议,在里面规定好出资比例和方式。目前,可以用来出资的东西很多,货币、土地使用权、房产等都行。股东出资要按照公司法规定,不得虚假出资。那么,公司法出资责任问题由谁承担?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和您讲一讲。 一、公司法出资责任问题由谁承担?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


·企业招收应届毕业生有什么注意事项
      每年的六七月份是各大高校学生毕业的日子,这段时间也是各个企业招收应届毕业生的火热阶段。找工作是一个双向选择,应届毕业生和企业都要根据对方的条件进行考量。那么作为企业的人事,在招收应届毕业生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怎样在众多的应聘者中选出符合公司要求的应届毕业生,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注意事项。 企业招收应届毕业生有什么注意事项 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要做的工作有确定招聘职位和人数;成立招聘小组;联系招聘学校;准备相关资料。 1、确...


·合伙企业在哪些情形之下应当解散
      合伙企业在哪些情形之下应当解散 一、合伙企业在哪些情形之下应当解散 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主要包括: 1、合伙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


·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发生效力吗?
      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发生效力吗?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章,每一个股东,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订的股东,还是以后因认购或受让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股东,公司章程对其均产生契约的约束力,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对公司负有义务。股东违反这一义务,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其提出诉讼。但应当注意的是,股东只是以股东成员身份受到公司约束,如果股东是以其他的身份与公司发生关系,则公司不能依据公司章程对股东主张权利。公司章程一般被视为已构成股东之间的契...


·一、夫妻离婚时公司财产如何分配?
      一、夫妻离婚时公司财产如何分配? (1)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掌管公司经营的一方,在其它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时给另一方相当于应得公司股份对价的补偿。(在夫妻持有公司股份价值大于夫妻其它共有财产总价值的情况下这一方案也不能采用)。但是这里股份的市场价格评估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2)夫妻离婚后各自作为公司股东,各自持有公司股份。但在股份分割时应对原股份比例进行审查并调整。在夫妻承续其间,夫妻股份比例的设置往往只是形式上的需要而并不反映夫妻...


·分公司有单独签订合同的资质吗?
      分公司有单独签订合同的资质吗?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