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广陵区扬州宋大城遗址房产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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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我和房东签了三房租合同,干老公寓,但是我只住了七个月,因为破产,所以提前半和房东
  我和房东签了三房租合同,干老公寓,但是我只住了七个月,因为破产,所以提前半和房东说只住这一,其余的两不再住了,请问我可以不再租了吗?租金是一一交的,我到期可以搬走吗?

·新房净高误差5厘米求索赔
  我家新房室内花园南北墙净高相差5厘米,北卧东西墙净高相差3厘米,能索赔多少钱

·交通事我出租车司机 正常行驶撞到过路玩手机行人腿因为是晚先拉着伤者去医院检查拍片
  交通事我出租车司机正常行驶撞到过路玩手机行人腿因为是晚先拉着伤者去医院检查拍片然后回我出的费第二伤者感觉不再次要求检查拍我再次垫伤者要求住我报了保并垫付了前期住院费用过几天伤者打电话说前期费用不够我没有再垫后伤者自己垫至今没出咨询保险公司说费用只能报80感觉伤

·成孩子对离婚父母房产争夺所产生的影响?
  成孩子对离婚父母房产争夺所产生的影响?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可以买卖吗,安全吗
  本人通过中介在苏州S苑看了一个小户型房子,因为是安置房现在没有房产证,房子总价为35万,先付30万,等房产证下来过户后再付5万,。这样安全吗,通过中介要签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在到律师事务所做一个法律公正,这样会有法律效益吗、?本人有点担心,想咨询下,希望律师大人

·承租人死亡共同居住人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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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摩托车在宾馆开房 丢失了。他们有没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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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定金合同,交了定金,说年底一起签合
  几年前我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定金合同,交了定金,说年底一起签合同, 我几次去找都不能交费,当时主管负责人同意先给钥匙装修入住让等通知。之后听说因开发商与其债权人纠纷,法院查封了开发商的房产包括我已签订定金合同的房子。找他们总是说快了,直至无法解决,&n

·非本地户口有一套住房,户口所在地有一套,这样要交
  非本地户口有一套住房,户口所在地有一套,这样要交分享我也要提a2条回san推荐答案孙术a高级合伙人律san

·哈密魔方广场不给业主按时返还商铺租金,当时卖的时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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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有小孩 能办得到抵押不?
  房产证上有小孩能办得到抵押不?小孩占好多的比例才能办抵押了?

·您好!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购买的房子不予认定,购房人应该怎样
  您好!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购买的房子不予认定,购房人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外地人在國內購買房地產的手續
  1. 我需要找一個關於商舖樓宇買賣的律師。
2. 如果我不是本地人 ,是從香港過來的,手續方面有沒有什麼不同? 會否比較複雜 ?
3. 我需要提供什麼資料和身份證明文件?
4.


·卖房子遭中介公司赚差价,
  卖房子遭中介公司赚差价,

·这样公证费是多少,我父母发钱买了套房子
  我父母发钱买了套房子,名字是写我的,我与父母之间想做个公证,能做吗就是在父母的有生之年,他们对这套房子是有居住和处理权的这样公证费是多少

·XX地产房屋维权去12月在骄阳地产买二手房是顶楼.10去办理交
  XX地产房屋维权去12月在骄阳地产买二手房是顶楼.10去办理交房发现漏雨严br/>现在房子39万房主已收中介扣尾款2房主拒接维修和解除合/p>咨询编号887206|联系手机36***|黑龙哈尔/span>|2017-05-1110:45|3位律师回/span>

·家里造房子,建了一个地下室,却想不到质量问题很大:1、包
  家里造房子,建了一个地下室,却想不到质量问题很大:
1、包工头叫的人也是散兵游勇,在地基放线时也很马虎,放线错误后地基整个往前移动了10多厘米,致使前后房子的间距少了10多厘米。
2、建的地下室高度不到净高2米,净高只有1米85,这么低的地下室


·有关房产分割份额有关的问题
  我们拆迁时分到了一套房,现要去办房产证,(老公和我还有女儿三个人),需要分割份额。请问,,现在分割份额需要要交税吗?也就是说,办房产证前后分割份额,交税有区别吗? 谢谢!

·母亲去世,房产应怎样继承
  1998年,我作为女儿给父母买了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后来父亲把买房款给了我。他们与我在一个城市生活了13年。现在母亲去世了,父亲要卖房子去儿子处,我遵照他的意思把房子卖了。我想问一下,卖房款应当怎么分配。

·双亲去逝留下8万存款,房子一栋2层8间,厨房一栋3间,厕所一
  双亲去逝留下8万存款,房子一栋2层8间,厨房一栋3间,厕所一栋3间,大哥一人独吞,怎么样维权??

·父母联名按揭购房,现在离婚,现父母一方需将购房产权转给未成孩子。请问可不可以?
  父母联名按揭购房,现在离婚,现父母一方需将购房产权转给未成孩子。请问可不可以?

·楼上没有装修,住了很长,长期洒水拖地,造成楼下装修好的房顶起
  楼上没有装修,住了很长,长期洒水拖地,造成楼下装修好的房顶起皮脱落,协商赔偿他不理会,怎么办。

·同居关系能起诉吗她现在外边有人了孩子也不管了同居期间买的房车
  同居关系能起诉吗她现在外边有人了孩子也不管了同居期间买的房车都是她的名字

·农业用地有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房屋拆迁国家有没有统一的标准
  现在我们这边拆迁能的很不合理,宽18M长15M的宅基地现在拆迁还换了一套楼,换楼还得再贴好几万。而且还没独立的房证。现在老百姓的房子好孬都是自己的,世世代代咱都可以住,这样一能下一代吃啥,喝啥。一点都不合理。这里面和国家的标准能差多少。老百姓还活不活了?

·当事人女64岁,单身一人,现在居住的房子是多年前的小产权房,
  当事人女64岁,单身一人,现在居住的房子是多年前的小产权房,2000年底办的土地使用证,当时使用的是女儿的名字,但是现在与女儿关系恶化,女儿女婿平常不尽子女赡养义务,想把当事人赶出现在居住的房子,想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请问有可能吗?

·遗产中的经济适用住房应按购房价还是市场价分配
  遗产中的经济适用住房应按购房价还是市场价分配

·房东这样扣留我押金合理吗?
  我通过中介方租房租房时房东说过房子到期前没租出去押金不得退还而我也说过不管房子租出去没都必须退还我押金当时双方都没说话但是中介方跟房东说房子一定租得出去房东同意了我们就签了合同(合同并没有写房子租出去才能退我押金)现在中介方那人已经辞职了房东还要求房子必须租出

·后盖楼挡了原住房采光怎么办
  你好律师,我是黑龙江农垦的,现在我们这搞小城镇建设,农场在原有的两栋平房之间建楼,现在后面的平房,白天一天都见不到阳光,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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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二套房契税下调至多少了?
      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异常的火爆,导致房价过高,国家对买二套房做了很多的政策,如提高契税。但最近受国际市场的影响,逐渐下调了二套房的契税。那么,我们在下文和您聊聊二套房契税下调至多少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二套房契税下调至多少了?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


  • ·征地补偿协议没有约定交房时间怎么办,如何具有有效性
      征地补偿协议没有约定交房时间怎么办,如何具有有效性在征地过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需要通过订立协议来保障自己在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称之为征地补偿协议,当征地补偿协议没有约定交房时间时被拆迁人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呢?如何保证自己拿到的征地补偿协议是有效的呢?下面我们一一为您解答。一、征地补偿


  • ·按照租房的行业惯例,此时承租人除了要先预付一定期限的房租外,
      按照租房的行业惯例,此时承租人除了要先预付一定期限的房租外,同时还要支付1-2个月房租,作为租房的押金。当然,如果当事人能够协商一致的话,也不是必须要支付租房押金的。同时在支付押金的时候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支付租房押金时应注意什么事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支付租房押金时应注意什么事项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


  • ·即使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设有抵押权,只要符合消费者购房人排除执行的条件,就应优先保护其权利​
      预售许可证系行政机关履行管理职能而颁发,其目的就是准许开发商在开发尚未完成的情况下预售商品房,且预售许可证均在销售场所公示。对于购房人来说,其在开发商已经对商品房进行预售的情况下,能够相信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且相信其所交付的购房款已经按照物权法的规定用于提前清偿抵押权所担保的债务。在此基础上,即使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


  • ·由于现在城市中房价都普遍偏高,对于很多工薪家庭而言,肯定是无
      由于现在城市中房价都普遍偏高,对于很多工薪家庭而言,肯定是无法一次性全款购房,因此就会选择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房。但此时买房子的首付款是需要购房者自己支付的,而这个过程中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买房子交首付注意事项有哪些?下文中我们为做详细解答。1、要核实开发商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


  • ·在我们国家,房地产行业发展得如火如荼,由于这其中有巨大的利益
      在我们国家,房地产行业发展得如火如荼,由于这其中有巨大的利益诱惑,因而房地产开发公司越来越多,很多企业公司都想分一杯羹。我们知道,国家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等级标准是不相同的,而且不同等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所享有的开发范围和权限也不相一致。一、概念介绍所谓房地产开发公司,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并以


  • ·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
      建金管[2005]5号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归集使用业务,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维护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现就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


  • ·注销公司没有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办?
      消除法人资格的办法是注销。那么根据公司的注销流程来看的话,首先就要到税务机关进行注销税务办理,税务机关的工作者会要求公司提交房屋合同,那么注销公司没有租赁合同怎么办?注销应该提交哪些资料呢?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做了以下相关分析。一、注销公司没有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办?1、在管理处开(可以商量给税金他们),不然的话你也只能是找到


  • ·由于近年来郑州城市建设的加快,导致房地产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安
      由于近年来郑州城市建设的加快,导致房地产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安置房。这类房子主要是给当时拆迁的房东的。对于郑州市民而言,要想买这样的房子,就要熟悉好相关政策,以防自身权益受到损害。那么,郑州市安置房买卖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郑州市安置房买卖政策是什么?郑州的拆迁安置房,需要房主持有满五


  • ·老公买二套房办假离婚蕴藏哪些风险?
      现在很多大城市为调控房价,都对商品房买卖进行了限购。不少家庭达不到二套房购买条件,于是就有人打起了歪脑筋,通过假离婚的方式拿到购房资格,等买好房后再复婚。最近,有一些人向我们咨询,老公买二套房办假离婚蕴藏哪些风险?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假离婚的成因有哪些?中国式假离婚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为了子女上学


  • ·倒闭企业员工工资由租赁方支付吗
      倒闭企业员工工资由租赁方支付吗?倒闭企业员工工资由租赁方支付吗?是(一)企业破产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企业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向债务人送达受理裁定后,债务人应当在法定


  • ·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什么区别?
      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什么区别?我国土地所有制中有一种形式为集体土地。一些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或成员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同时具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那么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什么区别?下面就跟随的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什么区别?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


  • ·二手房买卖网签不备案吗
      二手房买卖网签不备案吗?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备案是必不可少的,在网签后,开发商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产权监理处申请备案,备案后的房屋可使购房者更加放心。如果不备案就等于未按章办理完相关手续,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下面请看我们的详细解释。一、二手房买卖网签不备案吗?二手房买网签也必需进行备案,因为:1、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可


  • ·房地产买卖契约是什么?
      在进行房产买卖的时候,会签订一份房产买卖契约和一份房产交易合同,房产交易合同很好理解,但是房地产买卖契约很多人就不熟悉了,那么,我们就和您聊聊房地产买卖契约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房地产买卖契约是什么?房屋买卖契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达成的购房协议,具有法律效应。二、房地产买卖契约范本以下是房地产买卖契约范本,


  • ·哪些二手房不可以买卖
      ???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而近年来,关于二手房买卖的纠纷频频发生。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哪些二手房不可以买卖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1、未办出房地产证的预售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其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


  • ·被执行人没房没车没存款怎么办?
      1、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可被执行被执行人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2、被执行人为离、退休职工的,可以执行社保机构发放给被执行人的养老金


  • ·房产继承中法律问题
      所谓继承是指在公民死亡时,其近亲属依照法律的规定,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行为。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这里主要掌握以下三个条件,就可以正确理解房产继承。第一、继承从被继承人(即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死亡时开始。第二、继承通常是以人身关系为基础。第三、遗产应当


  • ·如今,大兴土木,建房扩房已经不是城里人的独有做法,农村人也对
      如今,大兴土木,建房扩房已经不是城里人的独有做法,农村人也对建房扩房问题津津乐道。一个又一个中心村,集体小区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农村人也开始注意起宅基地问题。那么宅基地如何确权?农村宅基地确权行政纠纷解决原则又有哪些?一、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对宅基地超面积


  •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扰乱、冲击或者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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