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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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北京私家车赠送法律手续怎么办理
  律师您好:我是北京网友,我想了解一下在北京赠送私家车给朋友(但是对方无购车指标),请问如何办理相关法律手续,该上哪办理,需要多少费用,谢谢。

·你好,我的车追人家尾了,然后s店定损,就前保险杠,跟中网要换。大灯雾灯没坏也报定损了,总共发了3
  你好,我的车追人家尾了,然后s店定损,就前保险杠,跟中网要换。大灯雾灯没坏也报定损了,总共发了3694,我想着也太高了,请问我可以找他们要钱吗

·女方坚持离婚,男方不同意,双方没有财产,只有两个小孩,一男一个女孩,女方要求离婚
  女方坚持离婚,男方不同意,双方没有财产,只有两个小孩,一男一个女孩,女方要求离婚,女方常受男方家暴。只要求能抚养儿子,因为儿子从小一直都是女方老人在抚养。问律师如果起诉法律是否能把儿子判给女方

·你好,我想问下,结婚但未办理结婚证的,男方要求退还彩礼,是否可以支持
  你好,我想问下,结婚但未办理结婚证的,男方要求退还彩礼,是否可以支持

·请问女方买的家具能要回来吗?
  结婚一年,男方不过错,因性格不合,女方提出离婚,请问女方买的家具能要回来吗?

·能追回三年多的抚养费吗,07年6月法院判决离婚
  07年6月法院判决离婚,男方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至今未拿到一分一毫抚养费……因男方没有固定工作、生活在不同城市,也就是说找不到他人。电话沟通态度恶劣总说没钱……这样下去真不是办法,想向法院提出起诉。请问我能追回这三年多的抚养费吗?能申请增加抚养费吗?能申请

·如果夫妻双方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如果夫妻双方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如果一方在外边有外遇呢能主张赔偿多少

·房产问题,07年我与前妻离婚
  07年我与前妻离婚,钱归我,房子和小孩归她。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我一直没去过户,07年底我与前妻签订卖房协议她以19万的价格卖给我,【当时房价大约值30左右】,08年底前我要付清房款。我付了9万左右,余下的一直没付。现在她起诉想要回房产,请问律师我现在给清房款

·你好,常律师我想请教一下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条件,怎么写。可以请
  你好,常律师我想咨询一下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条件,怎么写。可以请律师代写吗?

·之前父母在宜宾老家买的医保有社保卡农村信用社的卡,现在我在成都上班公司要买社保我需要重新办卡吗
  之前父母在宜宾老家买的医保有社保卡农村信用社的卡,现在我在成都上班公司要买社保我需要重新办卡吗

·13年办的酒席,因感情破裂,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协商无果
  13年办的酒席,因感情破裂,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协商无果,现分居半年,请问,怎么样才能快速离婚,证明感情破裂需要什么证件

·拆迁的有关问题,自小我生活在姥姥家
  自小我生活在姥姥家,户口也在2001年结婚后与*人在外租房子住,也经常回去居住,2002年我父亲去世后,将妈妈退休了,为方便照顾妈妈也方便照顾年老的姥姥,就将妈妈的户口办回了北京并居住在这里(妈妈是为了这个家中学一毕业就参加工作并将户口迁到外地),2008年我

·我家老房子与与左邻右舍不齐,前期村里修路就把我家房前院子占用
  我家老房子与与左邻右舍不齐,前期村里修路就把我家房前院子占用了,说是翻盖房子时前后打齐,让我房子往后移与邻居家房子整齐。老房子距离房后街道大约四米左右,现在准备盖新房了,结果后邻居(中间隔着一条街的“后邻居”)说我房后距离街道那四米左右的地方是他的。村里也已经

·婚姻问题,如果领取了结婚证的话
  如果领取了结婚证的话,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可以就财产就行约定,约定某项财产属于某个人所有的,如有需要,欢迎来电。

·先同居后拿结婚证的怎么判
  女方起诉离婚还要求给他23000元还她但是我没有借她23000元她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借她钱她还要求赔偿20000元精神赔偿金请问法庭会怎么办我们是一年前就同居在一起后拿的结婚证结婚证拿到手才2个月 请问法庭怎么判

·领结婚证,女的今年二十周岁
  女的今年二十周岁,可以领结婚证吗

·家庭暴力怎么去解决这个问题?
  我们的感情一直很不好,因为一句脏话引起家庭暴力。作为一个男士不管你在身情况下可以打自己的老婆,在法律上算不算家庭暴力?本来感情就不好,时而还张口就骂人,不只是骂我,偶尔还当着丈母娘的面骂自己丈母娘,这算什么。是女人都不容忍。不只是这样动不动的就家庭暴力。

·我在外地打工,离婚可以不回去吗,我想离,长期分居,又是二婚,
  我在外地打工,离婚可以不回去吗,我想离,长期分居,又是二婚,感觉自己很怕她.

·在做保姆时,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主人家三个月未发工资,应该怎么
  在做保姆时,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主人家三个月未发工资,应该怎么

·响水县法院离婚案什么時候开庭
  离婚案什么時候开庭.

·计划生育问题,我前夫是离过婚有一个孩子与我结婚后又生育一个孩子离婚后判给了他现在
  我前夫是离过婚有一个孩子与我结婚后又生育一个孩子离婚后判给了他现在我的丈夫是初婚请问我们生的孩子是在计划生育内吗

·在家休产假工资待遇每月是多少
  在家休产假工资待遇每月是多少

·是否属于诈骗类?,09年因春节回家火车票难买
  09年因春节回家火车票难买,后来一朋友(也是票贩子)说可以帮我去弄几张票过来,我就给他了3000块钱(没有收据,但有人证),然给他钱当晚他就把手机关机了,第二天一大早就说给我去找别人弄票时被捉了,而钱与票都被派出所给没收了,后来我问他要那3000块,他却说他也

·我想离婚,但是有一个药店是我的法人,我和男方提出离婚后,就离
  我想离婚,但是有一个药店是我的法人,我和男方提出离婚后,就离开了。现在男方发信息跟我说,他不会离婚,而且会压很多货,欠很多钱,让我还。请问,这种情况,我怎么才能不背负债务,可以起诉离婚吗?怎么可以摆脱他的威胁??

·小三破坏别人家庭是否有相关法律制裁?
  小三破坏别人家庭是否有相关法律制裁?

·孩子被骗入传销两年,回家也两年多了。2020年11月,警方突
  孩子被骗入传销两年,回家也两年多了。2020年11月,警方突然抓了我儿子。现在听xx说现在已经上交检查院了。也没有任何的书面通知。听说是,涉嫌非法拘禁。请问您,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男方户口在农村结婚可以迁户口到城市吗
  男方户口在农村结婚可以迁户口到城市吗

·您好请问小老板从家里拿钱把农民工资付清,现在小老板要不上钱怎么要,而且劳务老板也没有和小老板鉴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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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离


  • ·家庭贫困证明模板
      上高中或者大学了以后,由于已经超出了九年义务教育的范畴,学费等相关费用与之前相比较而言都有了一个很大的跨越,一些贫困的家庭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无法支撑学生完成学业,国家针对这种情况出台了贫困助学金补助政策,可以在学校申请,而申请助学金是需要有家庭贫困证明的,下文将为您提供一份家庭贫困证明模板。家庭贫困证明致___(学校名


  • ·关于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关于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为了缩减城乡差距,加强农村的经济发展,因此很多地区都开始对当地土地统一征用规划,对于当地被征地的农民来说,征地补偿是一件大事,因此关于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和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都十分关心,从而保障自己征地补偿利益不受损失,而征地工作者关于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有充分了解,也有利于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


  • ·石家庄征地补偿标准有关文件是什么?
      石家庄征地补偿标准有关文件是什么?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保证征收土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现行的《石家


  • ·法院判决离婚理由是什么
      法院判决离婚理由是什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以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何谓“感情确已破裂”呢?夫妻感情确以破裂,是指夫妻感情破裂已达到了真实的、


  • ·相信大家对于税收并不陌生。我国制定了各种税收各类,在日常生活
      相信您对于税收并不陌生。我国制定了各种税收各类,在日常生活中也充斥着各种税收,其中房产税是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个税种。房产税是向房屋产权人征收的一种税费,各地都有各自不同的房产税政策,那南京房产税费政策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南京房产税费政策是怎样的?目前,南京还暂未开征房产税,最新房产税征收标


  • ·与精神病人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有的人可能在婚后患上了精神病,此时配偶可能会想要离婚。但出于对精神病人的保护,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与精神病人离婚的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到底与精神病人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与精神病人离婚的条件有哪些(1)对于精神病人的特殊性,起诉到法院离婚,首先会审查患有精神病的配偶在离婚过程状态中


  • ·夫妻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有哪些情况
      夫妻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实践中对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法律规定只能对共同财产做出分割。话说回来,那要是属于婚后买房,那么是否是共同财产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存在两种情况,属于共同财产的: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


  • ·选择诉讼离婚的情形
         诉讼离婚,即通过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经过法院审理后,以判决书或是调解书的方式来强制解除婚姻关系。    在下面状况下,必须通过诉讼解除婚姻:   (1)离婚只是单方意愿,对方根本不同意离婚。   (2)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子女的抚养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一、概念与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因对他人婚姻进行干涉使用了暴力手段,就必然要带来对被害人人身权利的侵害)。侵犯身体权利的暴力行为也只限于作为实施干涉婚姻自由的手段。如果行为人公然以故意杀人、重伤、强奸等方式,干涉他人


  • ·夫妻离婚房子怎么过户给孩子
      其实在生活中,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离婚实在是迫不得已的最后一步。尽管夫妻双方离婚,可能很多夫妻在处理相关事务的时候,都会尽量考虑孩子的感受。比如说在对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既然孩子是夫妻双方的共有体,可能很多人会把房子过户给孩子。那么夫妻离婚房子怎么过户给孩子呢?一、夫妻离婚房子怎么过户给孩子?(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


  • ·随着私家车越来越普及,现在路上的机动车越来愈多,非机动车也越
      随着私家车越来越普及,现在路上的机动车越来愈多,非机动车也越来越多,道路越来越拥挤,堵车的情况也时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也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在出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候也要注意保护自身的身体以及财产的安全,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是怎么判定的呢?下面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划分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


  • ·未婚生子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未婚生子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非婚生子女的男女双方关系只能以同居关系来处理。为了孩子的前途及正常生活,需要至少其中一方对子女进行抚养。抚养方和扶养费的给付方,由双方协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上诉。若有多个子女也可用这两种方法决定。协议中可另外规定探视权利和违约责任,以下是协议书实例。一、示例一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身份


  • ·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书该怎么写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若夫妻离婚的话,则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数额确定。而要是当事人就子女抚养权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建议此时签订书面的协议。到底这个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该怎么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书立协议人:甲方:性别:男出生年月:住址:


  • ·结婚8年以后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现在离婚案件时有发生,在这类案件中,您最为关心的是就是离婚以后财产的分割方法。按照我国的民法典,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共同获得的财产按照原则是均分的,不过有特殊证明的情况下除外。有的小伙伴向我们提问:结婚8年以后离婚财产怎样分割?我们整理了以下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


  • ·原告二次起诉离婚就能成功离掉吗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可能因为不满足诉讼离婚的条件,因此法院最终判决夫妻不准离婚。而之后原告二次起诉离婚的话,是否就一定可以判决离婚呢?可能不少人在这方面都不是很了解,我们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原告二次起诉离婚就能成功离掉吗很多离婚当事人问我一个同样的法律问题:我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同


  • ·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离婚以后,财产关系相对确定下来,取得房产而非房产登记人的一方需要办理房屋过户,这就涉及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为了使得房屋过户过程更加顺利,离婚后房屋过户需要注意什么。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1、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带的证件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房地产证


  • ·离婚了母亲想要抚养权?
      天底下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母亲,即使在夫妻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自身条件不算很好,也是想要亲自抚养孩子长大。那一般离婚了母亲想要抚养权的话,此时要怎么进行争夺才好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了母亲想要抚养权该怎么争夺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


  • ·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是指故意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组织淫秽表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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