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江都区吴桥镇刑事辩护律师
扬州江都区吴桥镇刑事辩护律师解答刑法常识,罪名详解,刑事证据,定性量刑,减刑假释,附带民诉,盗窃抢劫,伤害杀人,强奸绑架,侵占挪用,申诉控告,刑事流程,刑事辩护,强制措施,贪污受贿,毒品诈骗,走私假冒,交通肇事,死刑辩护,治安处罚,劳动教养,职务犯罪,专家论证,司法鉴定,法律文书,刑事案例,刑法理论,江苏看守所,江苏监狱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案件,为您解决刑事辩护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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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审判后一般多长时间得出判决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定期宣告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上述人员.意思说,根据你的情况,因为没有当庭宣判,而是则日定期宣告,所以,只要在审判的审理期限内都可以的.但这里情况就比较复杂,分以下几种供你参考:1,一审公诉的,1个月,最迟1个半月,案情复杂的,可再延长一个月2,一审
·无期徒刑有缓刑吗?
在审判刑事案件中,经常听见缓期两年执行等刑罚,这就给很多人一个疑问,缓刑是不是所以的处罚都可以适用缓刑,那么无期徒刑有缓刑吗?对于这个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无期徒刑有缓刑吗?无期徒刑是不存在缓刑的。二、无期徒刑减刑情况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罪分子仅次于死
·缓刑执行过程中是否会被撤销
缓刑一般是在法院判刑的时候同时作出的,此时只有那些符合条件的罪犯,才能被适用缓刑。而缓刑也有考验期,其实也就是缓刑执行的过程。那此时缓刑执行过程中是否会被撤销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缓刑执行过程中是否会被撤销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了撤销缓刑的法定情形,即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有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去起诉?
1、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的,受害人及受害人亲属带上起诉状、身份证明材料、证据资料等,直接到法院申请立案,提起刑事自诉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就可以了。2、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的,受害人及其亲属可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如受害人及其亲属,未在刑事诉讼
·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哪个?
一、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哪个社区矫正机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二、刑法对缓刑的规定1、缓刑的适用条件规定:《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法律中规定的缓刑执行机关是哪个
缓刑虽然属于刑罚执行制度中的一种,这也是有具体的执行机关的,当然罪犯适用缓刑也是受到了条件限制,首先需要满足了规定的缓刑条件之后,才有可能适用缓刑。那具体来说法律中规定的缓刑执行机关是哪个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缓刑执行机关是哪个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要由人民法院来决定,也就是说,缓刑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
·刑诉法关于扣押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但是法律的存在绝不仅仅针对老百姓,对于国家的执法机关同样有制约性。比如,执法机关在侦办案件的时候,有时候为了办案需要,会对一些事物进行扣押。但是,刑诉法里对扣押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不是说随随便便都可以进行扣押。那么,刑诉法关于扣押的规定是什么呢?一、刑诉法关于扣押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
·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不断的会有许多的新事物出现在生活中,相应的会出现很多的问题,在这些问题出现的时候要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相应的解决方法,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解决,那么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的量刑标准这个问题在文章中进行详细的分析以及研究,需要了解的请仔细的阅读一下。一、什么是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
·绑架小孩判刑是怎样的,认定绑架罪应注意什么
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的情形就是犯罪分子控制小孩后,再打电话跟小孩的父母索要钱财,这种行为就是绑架。你知道绑架小孩,判刑是怎么判的吗?下面,我们为你介绍绑架小孩如何判刑,以及认定绑架罪应注意的相关问题。一、绑架小孩判刑是怎样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刑事诉讼法解释辩护人的范围是什么?
提到辩护人,我们通常会想到律师,因为在我们的认知中,辩护人基本上和律师的概念是等价的,在司法解释中,辩护人是否只有律师呢?如果不是,可以成为辩护人的人都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向您普及的就是刑事诉讼法解释辩护人的范围。一、?刑事诉讼法解释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范围有律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的监护
·寻衅滋事罪轻微伤会判刑吗?
寻衅滋事在生活中时有发生,不仅破坏社会秩序,损害他人利益,还给他人带来伤害。所以了解相关法律条文,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利益是非常必要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寻衅滋事罪轻微伤会判刑吗?请继续往下阅读。一、寻衅滋事罪轻微伤会判刑吗?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判缓刑后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实践中,有的罪犯可能不仅仅实施了一个犯罪,但在侦查过程中司法人员没有发现其他的罪刑,同时罪犯自己也没有主动供述。不过却有可能在法官作出了缓刑判决之后才发现存在漏罪,那一般判缓刑后发现漏罪的该怎么处理?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判缓刑后发现漏罪怎么处理?首先,《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
·哪些刑事自诉案件 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不予受理: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属于自诉案件范围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民事案件结案
·欠债不还能判刑吗?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欠债不还能判刑吗?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一、欠债不还能判刑吗欠债不还,这属于民事行为。是借款合同关系,对方如果逾期不还钱,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是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作出裁判,法院作出判决后,对方如果还不还钱,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不还不会被判刑去坐牢之类的。因为属于民事案件,不是刑事犯罪案件!这两个性质不一样的。
·刑诉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诉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是怎样的?刑诉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一)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申请法律援助的规定1、本款的适用范围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形。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上的原因,请不起律师,或者因经济困难以外的其他原因,如无人替他担任辩护人等,因此未委托辩护人。这一规定
·重刑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再度延长
第一百二十七条(重刑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再度延长)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检察院刑诉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
·刑事案件提出申诉期限
刑事案件提出申诉期限:1、人民法Y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2、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2)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Y提出申诉,人民法Y未受理的;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www.njLawyer.cn。。
·如何对恶意透支信用卡罪量刑处罚
需要注意虽然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的有恶意透支信用卡罪,但现实中要是行为人实施了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并且达到了一定标准的,那这样的行为也是构成犯罪的,即信用卡诈骗罪。那此时怎样对恶意透支信用卡罪量刑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一、如何对恶意透支信用卡罪量刑处罚恶意透支行为可分为一般违法性的恶意透支和犯罪性的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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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或单位虐待被监护、看护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情节恶劣的行为。·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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