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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集团公司法规内容具体有哪些

    有关集团公司法规内容具体有哪些?
      
      集团作为一种特殊存在,并不是我国的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其各方面的规定也较为特别。并且人们对于其设定及其他法律问题,更是不太了解。那么,有关集团公司法规内容具体有哪些?或许您可以通过下文加以了解。
      
      什么是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管辖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且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的权益。
      
      本质特征:
      
      (1) 集团公司的本质特征是:一种以母子公司关系为基础的垂直型组织体制。集团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采取法人产权制度形式组成的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是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通常就是母公司,具有独立、有限的民事责任能力。
      
      (2) 集团公司由一个母公司与若干个子公司组成。从法律上看,母公司即集团公司本身,它又包括若干子公司及关联企业。其中,子公司是指母公司掌握绝对控股地位(一般持股50%以上)的下属企业;关联企业则指母公司只拥有一般持股关系的参股企业,以及有各种固定性合作关系的企业。总之,母公司只能有一个,而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可以有多个。
      
      (3) 集团公司从内部组织关系来看,母公司以股权产权为纽带,垂直地向下控制其下属企业。包括:拥有全部产权关系的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100%的股份,也称分公司);拥有一半股权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持有51-99%的股份);持有一定比例的参股关联企业(持股25-50%称作质量参股子公司,持股低于25%称作任意参股子公司。这里它就不一定能称母公司了)。通常子公司不能反过来向上持有母公司的股权。
      
      (4) 集团公司在产权关系上比较清晰。集团公司一般是由原始发起公司经过不断发展扩张裂变而来的,对内通过投资设立分支企业,对外通过资本证券市场不断购并、控制其他竞争对手或相关企业,因而,母子公司之间血缘关系稳固、组合紧密。
      
      有关集团公司法规内容具体有哪些?
      
      一、设立条件
      
      一般条件
      
      1、企业利益的一致性
      
      2、适宜的经济环境和政策法律环境
      
      具体条件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国家试点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公司集团条件。
      
      二、集团公司的法律关系(我国2020年的公司法没有制定)
      
      母子法律关系
      
      1、母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实体
      
      2、母公司实际控制子公司
      
      3、母子公司的控制关系源于股权和契约
      
      法律规制
      
      1、对子公司的利益保护;
      
      2、对公司少数股东利益的保护;
      
      3、对公司的债券人利益的保护;
      
      内容:母公司承担子公司的债务和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权的劣后清偿。
      
      4、子公司取得母公司的股份以及其表决权的行使
      
      母公司持有子公司股份10%以上,禁止子公司取得母公司股份我国<<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但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本的50%,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资本不计算在内。
      
      从文中可以得出:集团公司是一种法人集合体,大部分情况下是一种资本纽带的存在。因为其特殊性,我国公司法对于集团设立等有着明确的资本及其他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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