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律师
非法行医如何处罚,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非法行医如何处罚,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在医院或药店看见的医生都是有医师从业资格证的,但是还是存在一些没有取得从业资格的进行医疗活动,这是非法行医,严重破坏医疗行业的正常运行。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非法行医如何处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行医如何处罚?
      
      (一)行政处罚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罚款及没收药品、器械的处罚决定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七条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
      
      (二)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
      
      (三)擅自执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四)给患者造成伤害;
      
      (五)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
      
      (六)以行医为名骗取患者钱物;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刑事处罚
      
      构成非法行医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行医罪的认定
      
      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是: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三、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2、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司法解释还规定,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行医的行为,在城市还是比较少见的,但是在缺乏监管的农村,经常出现非法行医的现象,这是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医疗行为,给其他人的生命健康带来巨大的危害。所以,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
      
      

www.yz64.net
Copyright ©2022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