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行使约定解除权解除劳动合同,能否免除支付经济补偿金?
- 1、《劳动合同法》第37条是关于劳动者预告解除的规定。所谓预告解除,是指无需取得对方同意,劳动者只要按照法律规定预先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不是因上述情况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需要按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我国《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在有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有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5、《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从有关条文的规定来看,与《劳动法》有关规定相比较,有以下几点不同: (一)《劳动合同法》是以劳动者享有权利的角度来规定的,它明确了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享有的一项权利。而《劳动法》的规定则是从劳动者应履行义务角度来规定的,它强调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履行的义务。但要注意的是,劳动者行使预告解除的权利受到以下两个条件的约束:一是必须提前30天预告,即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报告;二是预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二)明确了在试用期间,劳动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
·跳槽后工龄、年假怎么算?
1、跳槽后的工龄计算办法: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换了工作单位,工龄就要重新计算。但是其实,如果劳动者跳槽到新的工作单位,只要及时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工龄就能续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也该计入工龄:
(1)企业转让、改组合并原有劳动者仍留企业工作的,其...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中劳动者工资标准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1、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
·退休后继续工作,超龄劳动权益如何维护?
对于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应当按照劳务关系处理;
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又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继续留用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因缴费年限不够而未...
·劳动者以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由主张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由此可以看出,如果表面上看合同是一个行为,实质上由若干部分组成,或在内容上可以分为若干部分,既有效部分和无效部分可以独立存在,一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另一部分的效力,那么无效部分被确认无效后,有效部分继...
·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补偿的四种情况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现实工作中企业有以下四种情况是不需要进行任何补偿的,但实际操作起来却相当困难。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法里写的很清楚,企业在试用期内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怎么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
·劳务派遣中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如何承担?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人员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
·关于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应否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属于劳动合同能够继续履行,或者劳动者基于特定的理由解除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均非本司法解释规定的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也就不存在适用本条的前提。
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且用人单位不再继续经营。如果用人单位虽然经营期限届满,但是其通过修改章程且通过变更登记的形式继...
·未取得就业证的台、港、澳居民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如何界定?
1、外国人及台港澳居民在内地就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和制度要求,取得就业证的方可就业,未取得就业证,则不能成为劳动法意义上的适格主体,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应认定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其不享有劳动者的相关权益,也不受相关劳动法律的保护.
2、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实行...
·集体合同上签字能否代替签订劳动合同?
1、 集体合同起源于欧洲,随着工人运动的发展而逐步产生并发展,已成为协调劳资矛盾、维护工人权益的一项重要劳动法律基本制度。我国的集体合同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于1922年拟定的《劳动法案大纲》,就提出了“劳动者有缔结团体契约权”的斗争纲领。199...
·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所有的劳动者都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由于竞业限制对于劳动者来说是比较严厉的措施,因此,法律规定了可以实施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是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通常...
·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