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存在的问题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存在如下问题: 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不规范、不统一、缴费稽核偏重欠费收缴,轻视基数核定、非公企业参保滞后,部分企业游离在养老保险范畴之外。 参加养老保险是所有企业与劳动者应尽的义务,缴纳养老保险费是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的、必须履行的义务。法...
·员工入职时是在校学生,可以要求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在校学生是否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是否可以缴纳社会保险? 律师解答: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在校生肯定不是劳动合同法的适格主体,是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也就是说,即使在蒋先生在实习期间,是全职在公司上班,公司也没有义...
·劳动人事部《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 劳人护〔1984〕27号 一九六三年原劳动部颁发的《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是根据国务院《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对于统一全国国营企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保证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起了一定的作用...
一九六三年原劳动部颁发的《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是根据国务院《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对于统一全国国营企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保证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起了一定的作用...
·退休后医保可以转移到其他城市吗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退休后医保是不可以转移到其他城市的。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实行地区统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外埠退休人员应享受退休地医疗保险待遇,即便是户口转移了,退休后的保障待遇也不能转移。也就是说,跨省转移接续医保关系是不行的,但是有部分省份是可以省内转移接续的。不过如果是个...
·2023年5月1日起,举报代缴社保最高奖励10万元 2023年1月,人社部发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明确2023年5月1日起实施。这个文件与1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一起,明确了举报奖励标准根据查证属实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保险基金损失金额,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计算,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 ...
·退休人员失踪了,单位停发养老金可以吗?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 2、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员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 3、未达到退休年龄,出境定居未办理终结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在达到退休年龄又办理了退休手续的; 4、被判...
·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利息 个人帐户补记入部分金额的补缴利息(设为C),分为跨年度补缴利息(设为C1)和非跨年度补缴利息(设为C2)两种情况。 1.跨年度补缴利息由三部分利息组成。 第一部分:补缴欠缴年度当年的利息(设为C11) C11=欠缴年度当年欠缴额月积数×欠...
1.跨年度补缴利息由三部分利息组成。
第一部分:补缴欠缴年度当年的利息(设为C11)
C11=欠缴年度当年欠缴额月积数×欠...
·退休人员死亡,家人怎么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1、领取的条件 满足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即属于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的情况。 2、领取的材料 (1)需要备好退休人员《遗体火化证明》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2)去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或是...
·企业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 我国企业社会保险费用分析: (1)传统现收现付制度模式与管理上的原因:由于现收现付制度是用在职职工缴费积累来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而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险制度又是以国有企业为主要供款渠道,处于转轨过程中的许多国有企业效益差,在职职工生活难以保证,必然使缴纳养老金处于困境。...
·劳动部关于颁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6)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各有关部门,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劳部发(1996)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各有关部门,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社会保险待遇的具体损失如何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证明社会保险已不能补办,这是请求的前提。根据现有的社保政策,一般情况下达到退休年龄的社保均无法再补办,在实务中也有判例表明,在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直接请求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不再履行向社保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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