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应当如何处理? 在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全国沿海地区涉外涉港澳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对责任竞合问题予以明确承认,并允许当事人选择两者之中有利于自己的一种诉因提起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应以存在其他诉因为由拒绝受理。 我国《合同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制度。《...
·劳务派遣纠纷当事人的诉讼资格如何认定?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双方,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但在实务中,用人单位的实际形式多种多样,且在经营过程中,用人单位形式、状态也可能会产生变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员工在给用人单位造成哪些损失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劳动者有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时候,劳动者仍然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那么是哪些情形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
·还在服务期内,正常手续跳槽需要赔钱吗? 在实际中公司在下面两种情况中可以跟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1、劳动者违反劳动法律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者跟用人单位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后,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也要按照...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变更是否影响工伤责任承担?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发生变更,只是其内部的组织结构发生了变化,并不影响企业对外民事责任的承担。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企业现在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如果以争议的事件发生...
·劳动者以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由主张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新《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由此可以看出,如果表面上看合同是一个行为,实质上由若干部分组成,或在内容上可以分为若干部分,既有效部分和无效部分可以独立存在,一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另一部分的效力,那么无效部分被确认无效后,有效部分...
·劳动者提交虚假材料请病假,用人单位能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公司高管口头辞去高管职位的,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1、《公司法》第47条规定,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因此根据《公司法》董事会无需说明理由就可以解聘公司高管。 2、第一种观点认为,从《公司法》层面对公司高管解除聘用的,双方的劳动关系自然相应...
·欠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已停产、歇业时,劳动债权的优先性如何把握? 1、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企业在停产、歇业后,存在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且拖欠职工工资、无力清退集资款等费用的情况。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职工的基本生存权,结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赋予职工社保费用、职工工资、企业职工集资等劳动债权相对于已设定担保的债权的优先性。同时,为维护市场交易诚...
·公司自动补签劳动合同后员工还能主张双倍工资权利吗? 首先,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就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并且,是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而且诉讼时效是一年的时间,从第二个月发工资之日起计算。 其次,公司与员工补签劳动合同,是否支付双倍工资,根据以下情况划分: ...
·外国或港澳台企业公司驻国内代表处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外国企业代表处(representative office),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一般代表外国企业进行与外国企业产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市场调查、展示、宣传活动,或者与外国企业产品销售、服务提供、境内采购、境内投资有关的联络活动等。外国企业代表处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在中国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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