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所达成处分协议如何认定? 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趁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许多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事宜签订处分协议,包括劳动报酬的支付以及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或赔...
·退休人员失踪了,单位停发养老金可以吗?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 2、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员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 3、未达到退休年龄,出境定居未办理终结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在达到退休年龄又办理了退休手续的; 4、被判...
·社保可以补交吗? 可以补交。社保停保是不能享受医保的,需要补缴才可以。社保补缴方式: 1、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2、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3、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
·天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 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是您都会关注的一个问题,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的制定是根据各省市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的统一规定进行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天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的有关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天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的相关问题有所帮助。 一、天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 养老保险单...
·什么情况下领取失业金? 1、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八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管理 个人帐户用于记录参保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从单位缴费中划转记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上述两部分的利息金额。 个人帐户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社会保障号码、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个人首次缴费时间、建立个人帐户时间、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记帐...
·劳动人事部《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 劳人护〔1984〕27号 一九六三年原劳动部颁发的《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是根据国务院《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对于统一全国国营企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保证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起了一定的作用...
一九六三年原劳动部颁发的《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是根据国务院《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对于统一全国国营企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保证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起了一定的作用...
·2023年5月1日起,举报代缴社保最高奖励10万元 2023年1月,人社部发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明确2023年5月1日起实施。这个文件与1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一起,明确了举报奖励标准根据查证属实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保险基金损失金额,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计算,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 ...
·社会保险待遇损失如何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证明社会保险已不能补办,这是请求的前提。根据现有的社保政策,一般情况下达到退休年龄的社保均无法再补办,在实务中也有判例表明,在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直接请求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不再履行向社保机构的...
·办理退休没提供相关的材料会怎么样?还能拿养老金吗? 1、需先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接着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接着带上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个人缴费情况。 4、到社保机构指定银行办理...
·未到退休年龄去死,直系亲属可以领生活补助吗 首先,直系亲属的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工死亡30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年满60周岁、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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