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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罚金情形?

    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罚金情形有哪些
      
      一、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罚金情形有哪些?
      
      行政罚款支出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罚款可以在税前扣除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二、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行政机关。
      
      第二,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第三,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四,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二)授权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若不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则不能实施行政处罚。
      
      (三)委托实施行政处罚
      
      1、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能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2、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能够接受行政委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是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是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由有条件的组织进行相应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罚金是企业需要付出的违法代价,和企业应该正常的缴纳的所得税之间根本就不冲突,罚金部分的支出这并不能够算作企业正常用于营业性质的支出,如果国家有关部门对企业作出了罚金,但是企业在交纳所得税的时候进行了扣除,企业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是涉嫌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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