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无期、有期徒刑——→由监狱执行(有期徒刑剩余刑期在1年内的,看守所代为执行)
拘役——→公安机关执行
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公安机关执行
未成年犯——→未成年管教所执行
罚金——→原审法院执行(可与行政处罚的罚款折抵)
没收财产——→原审法院执行(必要时可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监外执行——→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
缓刑考验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考察
假释考验期——→公安机关监督
·死刑执行的方法及场所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如果采用其他方法执行死刑,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死刑执行后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
根据刑法的规定,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有以下四种情况:
(1)对于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 死缓、无期、有期徒刑——→由监狱执行(有期徒刑剩余刑期在1年内的,看守所代为执行)
拘役——→公安机关执行
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公安机关执行
未成年犯——→未成年管教所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 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
·未成年人案件的执行程序
对未成年人的判决生效后,对未成年人执行刑罚时,要注意以下方面:(一)应与成年犯分开关押,以免受成年犯的不良影响。
(二)对未成年罪犯改造时,要注重思想改造、知识教育和劳动技能训练,使其将来回归社会时,不但在思想上能弃恶从善,而且能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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