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计分考核和分级待遇的有关规定 1、罪犯计分考核 (1)省监狱管理局制定罪犯改造计分考核奖惩规则。监狱对罪犯采用计分的办法考核日常改造表现。计分考核的积分是对罪犯实施法律奖励、行政奖励以及分级处遇的重要依据之一。 ...
(1)省监狱管理局制定罪犯改造计分考核奖惩规则。监狱对罪犯采用计分的办法考核日常改造表现。计分考核的积分是对罪犯实施法律奖励、行政奖励以及分级处遇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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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如何申请,保外就医最长多少时间? 保外就医是暂时监外执行。一般有两种情况:①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②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可以保...
保外就医是暂时监外执行。一般有两种情况:①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②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可以保...
·保外就医具备的条件 保外就医是一种监外执行刑罚的法律制度,是对在服刑期间确有严重疾病的罪犯经批准取保在监所外医治的一种临时性措施。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适用保外就医的条件有:一是保外就医的人必须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二是身体患...
保外就医是一种监外执行刑罚的法律制度,是对在服刑期间确有严重疾病的罪犯经批准取保在监所外医治的一种临时性措施。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适用保外就医的条件有:一是保外就医的人必须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二是身体患...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77号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已经2003年1月7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 二OO三年四月二日 ·减刑裁定的管辖 减刑裁定的管辖,是指减刑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规定。 依据刑法的规定,减刑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刑罚的执行机关是监狱(管制、拘役、宣告缓刑假释的由公安机关执行),罪犯在监狱执行刑罚期间,具备了“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 ·减刑、假释程序 应当明确减刑、假释程序与诉讼程序存在较大的区别,减刑、假释程序缺乏激烈对抗的两造格局,唯一已罪犯对立的被害人由于调查手段有限,难于进行实质性对抗,同时由于国家对管制、拘役刑的执行的控制力较弱,再加上看守所、监狱管理的封闭性,证据表现比较隐敝,在刑罚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假释建议的前提... ·哪些犯罪分子享有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 ·假释的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第85条、第86条的规定,假释可能会出现以下法律后果: 第一,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没有出现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 ·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的活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律师会见在押罪犯,一律在监狱内的会见场所进行。监狱应当为律师会见在押罪犯提... ·什么是减刑? 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如何处理? 被假释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不论新罪的性质和罪过形式如何,也不论应判处何种刑罚,都应当撤销假释,由公安机关将罪犯送交监狱收监,实行数罪并罚,执行前罪没执行完的刑罚和新罪所判处的刑罚相加的刑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77号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已经2003年1月7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
二OO三年四月二日
·减刑裁定的管辖 减刑裁定的管辖,是指减刑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规定。 依据刑法的规定,减刑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刑罚的执行机关是监狱(管制、拘役、宣告缓刑假释的由公安机关执行),罪犯在监狱执行刑罚期间,具备了“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
减刑裁定的管辖,是指减刑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规定。
依据刑法的规定,减刑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刑罚的执行机关是监狱(管制、拘役、宣告缓刑假释的由公安机关执行),罪犯在监狱执行刑罚期间,具备了“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
·减刑、假释程序 应当明确减刑、假释程序与诉讼程序存在较大的区别,减刑、假释程序缺乏激烈对抗的两造格局,唯一已罪犯对立的被害人由于调查手段有限,难于进行实质性对抗,同时由于国家对管制、拘役刑的执行的控制力较弱,再加上看守所、监狱管理的封闭性,证据表现比较隐敝,在刑罚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假释建议的前提...
·哪些犯罪分子享有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
·假释的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第85条、第86条的规定,假释可能会出现以下法律后果: 第一,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没有出现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
·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的活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律师会见在押罪犯,一律在监狱内的会见场所进行。监狱应当为律师会见在押罪犯提...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的活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律师会见在押罪犯,一律在监狱内的会见场所进行。监狱应当为律师会见在押罪犯提...
·什么是减刑? 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如何处理? 被假释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不论新罪的性质和罪过形式如何,也不论应判处何种刑罚,都应当撤销假释,由公安机关将罪犯送交监狱收监,实行数罪并罚,执行前罪没执行完的刑罚和新罪所判处的刑罚相加的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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