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律师
一、交通事故人伤能司法鉴定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能司法鉴定吗?
      
      交通事故人伤是可以做司法鉴定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出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受害者做司法鉴定的这件事情不是必须要经过交管或肇事者的同意,主要是我们做什么事情之前应该考虑清楚相应的后果,假如受害者对做司法鉴定这件事情显得特别的模糊的话,等到治疗工作已经正式结束了的情况下,可以就身体恢复状况询问自己的主治医生。
      
      

www.yz64.net
Copyright ©2022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