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收营业税吗? 我国的土地归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个人、企业等只有土地使用权而无土地所有权,因此在使用土地时,需要缴纳一些税,如,营业税等。同时,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人可以支配、使用等,当然也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赠送他人。那么个人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收营业税吗?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缓刑收监是回判决地吗 一般是回判决地。据我国刑诉法规定:被判缓刑申请的异地执行,但由于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可以申请回原籍执行。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征地补偿标准贛州是怎么规定的? 征地补偿标准贛州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征地补偿,相信您并不陌生。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基础设施的建设,用于建设这些基础设施的土地必然要向土地使用权人征收。为了安置好被征地人员,使这部分人的正常生活不会受到影响,国家制订了征地补偿政策,给予他们一定的征地补偿。那征地补偿标准贛州是怎么规...
·没有见到红头文件,可以拒绝征地拆迁吗? 没有见到红头文件,可以拒绝征地拆迁吗?可以拒绝拆迁,因为政府征地程序不合法。针对红头文件不合法的救济措施:1. 复议时一并提出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
·乡镇政府有权进行征地拆迁吗? 乡镇政府有权进行征地拆迁吗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所以乡镇政府是没有权进行征地拆迁的,但可以成为房屋征收实施的受托单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如何确定职务侵占罪的管辖地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管辖地问题,可以具体分为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也可以说在不同的阶段,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管辖。那么针对其中的立案管辖,您知道具体的管辖地是哪里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职务侵占罪的管辖地在哪里我国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一般情况下应为犯罪行为地管辖,而犯罪行为地往往都...
·房价贵,买房难,租房也难,有时候好不容易找到个可以租房的地方 房价贵,买房难,租房也难,有时候好不容易找到个可以租房的地方,担忧会因为一些其他的外部原因而不得不提前退租,那么,提前退租违约金怎么算?该怎样去支付出租人这个违约金呢,我们为您整理出了相关情况以供参考。 一、提前退租违约金怎么付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
·征地拆迁按户口赔偿 征地拆迁按户口赔偿 一、补偿标准以房屋所有权证所列资料为准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按规定给予补偿。补偿标的以房屋所有权证所列资料为准。拆除违法建筑、临时摊点、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或拆迁通告公布后改建、扩建、装饰的设施,以及其他原约定不补偿的部分,均不予补...
·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多久 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多久 一、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多久 由于商品房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买房人所取得的只是房屋以及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 (支付的房价实际上就包括了二者),所以土地使用权能用多长时间就关系到购买人的切身利益。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即居住用...
·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吗 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吗 现如今许多人拥有划拨土地,划拨土地的一些权益对于人们显得更为重要,对于划拨用地我们需要怎样去管理,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吗?我们应该怎样保护我们的划拨用地,这些内容我们都需要去了解到,为您解答。 一、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吗 可以转让。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
·在农村人去世后土地可以继承吗? 在农村人去世后土地可以继承吗?不可以继承,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我国并未规定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仅规定在特定的情形下,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该土地的经营权,而“继续承包”并不等同于继承。按政策规定,土地有三权,即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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