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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效合同

    什么是无效合同
      
      一、什么是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无效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是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合同无效的救济方式就是返还原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不存在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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