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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造成重大任务不能完成或者迟缓完成的;
      
      2、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一人、轻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五人以上的;
      
      3、造成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用物资或者其他财产损毁,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合计一百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二十七条 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涉嫌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在构成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情况下,要追究的是滥用职权的上级领导人员的法律责任,而对于下级部署来讲,下级部署接到上级命令,不得已才违反职责的话,通常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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