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高邮龙虬庄遗址劳动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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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高邮龙虬庄遗址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扬州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工伤劳务纠纷
  工伤劳务纠纷

·你好邱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工伤理赔方面的问题,您方便解答一下吗
  你好邱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工伤理赔方面的问题,您方便解答一下吗?

·进厂4天出了工伤我该怎么办
  我进厂才4天。出了一点工伤。食指被打到了骨头打到了一点点。厂方还没发厂牌给我。厂方现在付了我的医药费和生活费及保底的工资大概一个月在800左右。请问到时候我的手指头好了后但对我的以后有一点影响的话我能找厂方要合理的赔偿吗。还有如果我这中情况去做工伤鉴定的话会有

·在工伤未确定时,遗体应该如何处理
  在工伤未确定时,遗体应该如何处理

·我是不是应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啊
  我在一家私人英语学校工作学生流失学校要从我工资里扣除每个学生扣除一百元这样合理吗我已经辞职了下个月就开始不在这里工作了他说我给学校造成了损失是正确的吗我是不是应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啊

·工伤是否合理,我*人05年在学校工作把手指(食指中指无名指)中间断了.今年1月份
  我*人05年在学校工作把手指(食指中指无名指)中间断了.今年1月份定工伤7级一年补助360元.我们归人事处管.他们说按05年文件执行.现在还开工资.想问我们还能造成.需要哪个部门

·上班的路上摔了一跤,摔的骨裂了厂里不肯算工伤,应该怎么样解
  上班的路上摔了一跤,摔的骨裂了厂里不肯算工伤,应该怎么样解

·工伤补偿(伤残鉴定),本人是在某一国企工作,但是合同工,不是正
  本人是在某一国企工作,但是合同工,不是正适员工,在一工地工作时(质检员)受伤,其脸上臃肿并打破一10mm的伤口(左眼下3公分处);内唇臃肿,并破裂一20mm伤口;打断两颗上门牙及打缺两科下门牙。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评上十级伤残不?

·工伤出医院怎么解决
  工伤出医院怎么解决

·我我去年九月份出的工伤,老板以知托,十二月份做手术,康复五个
  我我去年九月份出的工伤,老板以知托,十二月份做手术,康复五个月,现在拍了核磁医生还叫做手术,老板不管了,我想微托律师。

·请问能否认定工伤
  本人男,今年30岁,下班后去供应商处拿车间生产加工用的东西,等待过程中在供应商处吃饭并喝了点酒,东西送回到单位后骑自行车下班(没有加班申请,只有公司的打卡记录)。晚上八点多打卡下班后因需买东西从另外一条路骑自行车回家,九点左右快到家的路上因闯红灯被车撞伤(对方

·工伤后怎么赔偿,我在一家企业上班时间工伤了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时间工伤了,请问我怎么办理赔偿?要多久才能做伤残鉴定?

·我到公司刚上天,为临时工。出工伤右手无明指指尖残骨,因该怎么算为工伤
  我到公司刚上天,为临时工。出工伤右手无明指指尖残骨,因该怎么算为工伤

·瓦工工伤没签合同,没交保险,老板只提医疗费
  2015.05.12 下午4点左右,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格林豪泰宾馆内部装修,瓦工 上班时,脚手架滑落, 工伤 左髌骨骨折。没签合同,没交保险,老板只提医疗费,这种受伤医生说要休养一年,那我这一年的收入没有了 

·因工伤,县单位拒绝交医药费该怎么办?
  我二哥因在重庆涪陵的一家建筑公司的工地上班,因公司工地安全防护差,导致我二哥从六楼摔倒在地,现在已经三个月了还说不了话,像植物人一样每天躺在涪陵县人民医院的重症监护病床上,每次医院欠医疗费都是打好几次电话吹公司来交医药费,可这次医院又欠了四万多打了好几次公司都

·工伤赔偿标准小李,我在江阴一家厂内因违章操作造成左手食指末端关节粉碎和拇指皮肉到
  我在江阴一家厂内因违章操作造成左手食指末端关节粉碎和拇指皮肉到掌心拉掉,现植皮后医生说两指可能丧失原有功能,请问我属于几级伤残,在江阴辞工后能要求厂方赔偿多少钱?谢谢

·律师你好,我是做吊车工的01826日发生工伤,21号
  律师你好,我是做吊车工的01826日发生工伤,21号

·工伤赔偿,我父亲57岁高空作业时从2楼掉下来了盆骨脊椎骨严重受伤已休息3个月了医
  我父亲57岁高空作业时从2楼掉下来了盆骨脊椎骨严重受伤已休息3个月了医生说还要休息半年不能再干体力活恩现在想和老板把赔偿这方面谈谈恩他每天的工资是130如果按照这个工资来算加上误工费营养费。。。。费。。。大概可以拿到多少赔偿金?

·髌骨分碎性骨折工伤,伤残鉴定5级,陪长是多
  髌骨分碎性骨折工伤,伤残鉴定5级,陪长是多

·工伤死亡劳动合同终止有无补偿
  工伤死亡劳动合同终止有无补偿

·工资拖欠,申请仲裁,可以代理吗
  工资拖欠,申请仲裁,可以代理吗

·有事实劳务关系证明,没有劳务合同,能否做工伤鉴定??
  有事实劳务关系证明,没有劳务合同,能否做工伤鉴定??

·你好,我在工厂彼无故扣工资你们能帮忙申请劳动仲裁吗
  你好,我在工厂彼无故扣工资你们能帮忙申请劳动仲裁吗

·因工伤导致右手中指和环指筋断裂是几级工伤
  因工伤导致右手中指和环指筋断裂是几级工伤

·工伤鉴定是厂里办理还是个人办理啊 ?
  工伤鉴定是厂里办理还是个人办理啊?五级伤残大概应该赔偿多少呢?厂里只赔偿两三万,还值不值得打官司啊?

·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给欠我的3年多的社会保险和加班
  劳动仲裁我从一家广告公司工作了3年半,刚刚辞职。公司在今年7月份之前一直没有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上保险,而且每周六都加班,还有押金3000元。公司是在今年7月份才给我们上的保险,签的合同。但保险卡,今年7月份签订的劳动合同,考勤和工资表都在老板手里。作为

·工伤赔偿,你好,你好,我想咨询我是做装修的,不小心从做事
  你好,我想咨询我是做装修的,不小心从做事的架子上掉下来。去医院检查说是手腕骨头碎了。说三个月都不能做事。我先和他们谈不好。现在应该怎么办呀。

·劳动工伤,我爸爸在工厂干活时
  我爸爸在工厂干活时,被在工厂搬运货物的的叉车,压到了前脚掌。造成三根脚趾骨折。现在刚动完手术。请问一下,要进行工伤认定和鉴定是不是非得静养一两个月等到脚上钢板拆除了,医院出据证明了,才能到劳动部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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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发生工伤认定争议怎么办
      虽说工伤认定中的争议往往都是围绕认定结果产生的,但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其他争议的情况。对于当事人来讲如果产生了争议的话,那肯定就会对自己不利。那么现实中通常发生工伤认定争议怎么办才好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发生工伤认定争议怎么办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9章第55、56、57、58、条的规定,如果工伤职工及其家


  • ·劳动仲裁的反诉
      所谓反申诉,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被申诉人针对申诉人的申诉,依据同一仲裁程序对申诉人申诉,仲裁庭对反申诉人的申诉与申诉人的申诉合并审理,以达到抵消申诉人申诉目的的制度。它的构成条件是:第一,反申诉只能是被申诉人对申诉人提起;第二,反申诉必须向受理申诉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第三,反申诉应当在仲裁辩论程序终结前提出


  • ·工伤后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劳动鉴定程序如下: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


  • ·社保工伤赔偿程序
      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因为一丝不注意或者设备故障而造成工伤,工伤不仅对人身造成伤害,也会带来很多的麻烦,社保工伤赔偿程序十分复杂,我们需要了解其中的主要点,社保工伤赔偿程序有哪些?为您解答。一、社保工伤赔偿程序(一)工伤保险赔付行政诉1、已经取得工伤死亡证明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2、社保部门拒绝给付保险金,或者不


  • ·工伤认定的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只有经过专业的认定之后,确定属于工伤范畴的,那么之后才能根据实际的伤残等级,获得对应的工伤赔偿。而这个工伤认定也有一定的范围,那到底工伤认定的范围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工伤认定的范围有哪些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


  • ·2023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是多少?
      紧跟国家政策变化,九江市对劳动者工伤鉴定的标准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对于最新调整的2018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很多九江市民表示都还不太了解。所以,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最新调整的2018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是多少。一、九江工伤鉴定标准(一)九江市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待遇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 ·工伤保险条例时间效力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据此,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或从业人员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的,用


  • ·职业病工伤认定材料要准备哪些?
      职业病工伤认定材料需要提交哪些?劳动者可以自行选择正规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并配合一般医疗机构进行材料的收集。职业病在工伤范畴中属于特殊的一项,由于职业病一般为工作环境的污染物如粉尘、放射性射线引起,故提交的材料中也应该有与工作环境相关的证明材料,大致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8项。若对材料和工伤认定、鉴定有疑问,可以直接咨询的专业律师


  • ·工伤认定时间超出24小时怎么办?
      职工在遭到工伤伤害后,应在第一时间将职工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一般情况下,医疗机构在收治工伤职工并经过一天的治疗后,会在第二天将相关医疗费用计算提交给职工及家属,这时有些职工家属就会担心由于还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医疗费用是否不能报销、需要自行承担,工伤认定时间超出24小时怎么办呢?一、工伤报案超过24小时可以申请工伤吗依


  • ·单位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随着我国法规制度的健全,现如今对于鉴定机构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所以说,对于工伤鉴定的结果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工伤认定的结果下来以后,一般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进行赔偿。但是,有些用人单位也会对鉴定的结果不满意。那么,单位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呢?一、单位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工伤保险条例》第五


  •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有明确的范围。一、受理范围主要包括: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


  •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变更是否影响工伤责任承担?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发生变更,只是其内部的组织结构发生了变化,并不影响企业对外民事责任的承担。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企业现在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如果以争议的事件发生在其接手之前为由,主张不对劳动者承担用工


  • ·北京东城区劳动仲裁争议律师业务范围是什么?
      北京东城区劳动仲裁争议律师业务范围是什么?一、劳动律师1、劳动律师是指取得律师执业资质,以劳动和工伤方面为主要法律业务的律师。2、劳动律师的出现是律师专业化分工的必然要求,也是构筑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和谐社会的有益组成部分。3、劳动关系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升,劳动纠纷呈逐年上升态势,劳动


  • ·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需要什么材料?
      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有些意外造成的伤害较轻,有些意外则造成终身身体的残疾,不同程度的上影响自己的生活,国家对这一类有身体伤残的人经过分级并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以此来保障伤残者的基本生活收入。那么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一、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需要什么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


  • ·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赔偿
      对于劳动者而言,工伤之后如何处理是一个重要问题。在工伤后,一方面你可以考虑等伤好之后继续工作,另一方面也可以考虑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这两者的处理标准肯定是有所区别的。那么,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赔偿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一、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的索赔步骤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2


  • ·仲裁恢复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确定、恢复以及解除,我们都是需要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在进行恢复的时候,我们可以选择仲裁恢复劳动关系的方式,但是,我们首先都是需要了解相关的限制条件有哪些。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如何在满足条件的基础上,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进行恢复劳动关系。仲裁恢复劳动关系的方法现在很大一部分案件是由违法引发的,在处理此类型的


  • ·工伤保险死亡赔偿包括了哪些
      在生活中在工作中因为意外事故或是职业病等原因死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来说,公司都给职工上了工伤保险,因工伤死亡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即使是没有工伤保险可以要求所在公司赔偿。那在购买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此时造成了职工死亡的,这个工伤保险死亡赔偿包括了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工伤保险死亡赔偿包括了哪些根


  • ·工伤认定后工资按什么标准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员工在意外工伤以后,整套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的程序是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跟精力的。所以有一部分员工在做完工伤认定以后,由于也不太了解工伤赔偿的事项,不做工伤鉴定就直接和用人单位商谈工伤赔偿的相关事宜。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工伤认定后工资按什么标准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工伤认定后工资按什么标准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建议


  •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虐待被监管人罪
      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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