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宝应黄塍镇医疗事故律师
扬州宝应黄塍镇医疗事故律师解答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谈判,医疗事故诉讼,防范未然,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法规,管辖审判,成功案例,鉴定总论,事故鉴定,医学鉴定,扬州宝应黄塍镇伤残鉴定,诉讼技巧,举证质证,扬州宝应黄塍镇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法律咨询,代理医疗事故案件,为您解决医疗事故法律纠纷。
扬州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扬州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请假回家后再到医院救治或死亡的,能不能视同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3687号裁定书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上述条款主要是针对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不能坚持工作,需要紧急到医院进行抢救的情况而设定的。如果是在回家之后再到医院救治或突发疾病死亡的
·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在法律诉讼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交相应的诉讼请求,当然还需要提交支持相关诉求的证据,对于司法诉讼中的证据,有写证据并不是那么容易收集到的。而司法鉴定和法医鉴定便是其中较为特出的两种收集证据的途径,那么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的区别有哪些?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的主要区别有:一、启动程序不同首先,应当说鉴定是一种“被动”的行为
·起诉医疗过错的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医疗过错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基本事项1、案由的选择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侵权民事赔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医方只能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2、受理条件(1).有医患关系;(2).医疗行为违法、违规;(3).患者有损害后果;(4).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之间因果关系;(5).患者有经济损失;(6).在诉讼
·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是什么?
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是什么一、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特点和分类依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对医疗事故的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下简称医事法律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如果将这个定义有关事故的词语去掉,医疗侵权的概念就凸现出来。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同时进入医疗期如何处理?
劳动者在试用期同时进入医疗期,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必须在通过民主程序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声明,在试用期间无论因何种原因,累计缺勤10个工作日(包括事假、病假等各类假期和旷工导致的缺勤)以上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是劳动者进入医疗
·医疗纠纷最新法律法规有哪些
医疗纠纷最新法律法规有哪些?在医疗过程中,如果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服务对患者造成了一定的人身损害,但双方协商不成的,就会产生医疗纠纷。医疗纠纷由于涉及到医疗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国家为了合理地解决医疗纠纷而制定了相关的法律。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医疗纠纷最新法律法规有哪些?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一、医疗纠纷最
·医疗诉讼谁来举证,提供什么证据
医疗诉讼谁来举证,提供什么证据一、医疗诉讼谁来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医疗事故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必须针对其医疗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有无以及在医疗行
·北京医疗纠纷调解申请注意事项
北京医疗纠纷调解申请注意事项一、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除以下情形外,只要当事人双方同意,海南省医调委均可受理调解:1、当事人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的;2、当事人已经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正在调解之中的;3、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经医调委调解,达成协议一方反悔的;4、因非法行医而引起的医疗纠纷;5、医疗机构中发生的非医疗行为引起的其他民事
·医疗过错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样的医疗过错赔偿的标准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
·保外就医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保外就医针对的仅仅是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并且只有符合了规定条件的犯罪分子,才有可能获得保外就医批准。但是因为保外就医后,犯罪所服刑的环境会变得相对轻松,所以保外就医条件严苛。那么实践中,保外就医适用的条件有哪些呢?详细内容,一起和网的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保外就医适用的条件有哪些(一)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有下列情
·医疗纠纷私了继续治疗费用的赔偿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该法的第一百三十七条又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上述案例尽管发生在9年前,但章某“知道”自身所受损害确切情况的“始点”,是看到有关部门对其所作的鉴定结论的日期。 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医疗损害赔偿纠
·合作医疗报销的政策有哪些
合作医疗报销的政策有哪些?一、合作医疗报销政策1、门诊:直接在卫生院(所)记帐,患者本人或家属在处方上签名,但超过家庭帐户金额后自付。2、住院:①本乡住院,直接在乡卫生院出院时核报,150元为起付线,线内自付,超过起付后按75%核报。患者或家属在处方上签名,医院在医疗证上登记。患者可要求医院尽量使用可报药品,医院用药每张处方不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劳动者们在劳作的过程中时有受伤,需要医疗的情况出现,那么当医疗期满公司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该怎么办呢?不要害怕,按照法律标准,公司单位会对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的,那么如何防止自己不被欺骗呢,那就跟着我们来看一下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有哪些吧。1、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未痊愈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当遭遇医疗事故的时候,我们都会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赔偿,而医疗事故的赔偿是按照事故等级划分的。其中一级是很严重的,几天主要分析关于一级乙等。整理了关于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
·河北省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可以私人申请吗
河北省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可以私人申请吗?处理民事纠纷的过程中司法鉴定是否非常重要的环节,可以说大部分的民事纠纷处理都涉及到司法鉴定的内容,特别是赔偿的纠纷问题,一般都是由司法鉴定机构对事故的程度进行鉴定,然后根据结果定级判定赔偿的金额,对于司法鉴定很多人不知道个人能不能进行鉴定,那河北省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可以私人申请吗?
·医疗纠纷调解过程具体是什么?
医疗纠纷调解过程具体是什么样的?一、规定,医疗纠纷的解决可以有三种途径:1、双方协商解决(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2、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提出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帮助调解解决;3、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直接就赔偿数额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对卫生行政机关的处理结果不服的,也可以提起卫生行政诉讼)以上三种手段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首先需要签订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复杂的评估程序把它们的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但是您知道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吗?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篇范文。房屋建筑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医疗事故等级与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的等级是不同的,其中只分为了四级,但是每一级里面却又有分类,针对不同的医疗事故等级,规定的赔偿也是不同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三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三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被鉴定为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医院应该如何赔偿?医疗事故等级
·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是指公开披露、报道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六条新增加的罪名。·
破坏选举罪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破坏性采矿罪
扬州宝应黄塍镇医疗事故律师解答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谈判,医疗事故诉讼,防范未然,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法规,管辖审判,成功案例,鉴定总论,事故鉴定,医学鉴定,扬州宝应黄塍镇伤残鉴定,诉讼技巧,举证质证,扬州宝应黄塍镇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法律咨询,代理医疗事故案件,为您解决医疗事故法律纠纷。
扬州宝应黄塍镇医疗事故律师热线:18951945636
扬州宝应黄塍镇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