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高邮高邮古运河合同协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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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婚前个人房产加上对方名字,变更登记前能反悔吗?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2、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
·驻外人员协议离婚有哪些特殊要求
随着各个国家间政治、经济的往来频繁,各个国家都会专门派员到其他有交往的国家,代为办理相关的事务。这一般就被成为驻外人员。驻外人员也是有婚姻关系的,那么驻外人员要是协议离婚的话有哪些特殊要求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驻外人员协议离婚有哪些特殊要求驻外人员协议离婚应比照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对我国留学生夫妻双方要求离婚如何
·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
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股权转让是在公司企业中很常见的一种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初期的目的不一定是为了获利,新的股东会带来新的资源,股权转让可以引导公司企业往好的战略投资方向发展。进行股权转让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才可生效,那么,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要写哪些内容?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工商局
·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写协议书?
一般在离婚后只能有一方具有抚养权,子女跟随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就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来保证未成年人的正常健康成长。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的规定很明确,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写协议书?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写?(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
·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
离婚协议是对当事人意愿的表示,建立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里面的每一个内容都是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那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律师陪同签订离婚协议时的相关经验,我们一起来看看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签订离婚协议时的问题有哪些。
·商品房预订协议的规定
售房人与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出售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订立商品房预订协议的方式确定该套商品房的买卖意向,确定商品房的预订,售房人和购房人应签订书面的预订协议,预订协议应包含下列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预订房屋座落地点、面积、单价、总价;&nb
·医院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
医院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医院入股合作协议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建设项目事宜(以下简称:项目),签订以下协议:第一条双方同意以甲方作为代表与医院签订相关合作协议。第二条此项目投资额预计为:万(元)整,项目启动资金为:(佰万元整)。第三条1、项目股
·协议离婚轮流抚养孩子要注意什么?
协议离婚轮流抚养孩子要注意什么?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除了共同财产分割外,最大的焦点就是孩子抚养问题了,大多数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希望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但往往难以达成一致,最后孩子只能随一方生活,终究还是导致父爱或母爱的缺失,因此,在实际中,有的夫妻为了妥善解决争孩子的矛盾,保证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协商采取轮流抚养
·分家协议书是否要公证?
在签订了书面的协议后,往往都会选择再办理一个公证,以此来加强协议的法律效力。而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协议,必须要在办理了公证手续之后才能生效。那么实践中,分家协议书是否要公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分家协议书是否要公证?如果分家协议签订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合同一经签订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协议,该如何与企业签订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协议,该如何与企业签订一、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协议该如何与企业签订根据《著作权法》(2001年10月27日修正版)的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关于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的计算,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社保行政部门实际执行的具体规定确定。劳动者请求法院支持其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的,应当明确其社保待遇损失的金额及计算方式,具体应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咨询。《社会保险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
·房屋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
房屋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房屋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范本一甲方(出租方):xx乙方(承租方):xxxx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原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xx市xx区xx街x号楼,总面积约为:10200平方米。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条款: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赁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时,如何处理?
合同变更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过程。因此,《民法典》中关于要约、承诺的规定也适用于合同变更的情况。当事人在变更合同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对需要变更的内容达不成完全一致意见的情况。例如,甲方向乙方订购100台空调,交货期为5月30日。由于当年暑期提前到来,甲方提出要求交货期改为5月15日。但是乙方货源很紧张,经过双方反复协商,乙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抚养协议三者效力如何?
据《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首先,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通常情况下,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有有效的遗嘱,继承开始后,就需要启动法定继承制度,根据继承编所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顺序、遗产分配方法等,确定各继承人之间所
·经济补偿金可否协议排除或变更?
1、实践中,有不少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过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约定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此外双方就在职期间的权利义务无任何争议。2、劳动合同是一种公力干预的合同,是为了弥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缔约时的天然不平等而设。而经济补偿金则是劳动法上的特色制度,它体现的是劳动法对劳动者倾斜保护的原则和目的。在劳
·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如今,机动车的数量越来越多,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数量也在每年以一定数目增长着。在处理这种交通事故时,签定协议书是很重要的一部分。那么,在签定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时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呢?为您说明。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时应该注意的问题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4号令)和《办法》的规定,将统一启
·公司员工在与单位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后,需要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
公司员工在与单位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后,需要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而单位也要按照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那么竞业限制补偿金离职后一次性支付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竞业限制补偿金离职后一次性支付吗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发放时间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协商,并在劳动合同或者竞业限制协议中作出
·约定服务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要解除违约金怎样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根据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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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是选择性罪名。实施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的,可构成本罪。本条未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是否需要以营利为目的,因此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上述行为之一的,可构成本罪。·
妨害安全驾驶罪 妨害安全驾驶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规定的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
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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