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高邮高邮湖刑事辩护律师
扬州高邮高邮湖刑事辩护律师解答刑法常识,罪名详解,刑事证据,定性量刑,减刑假释,附带民诉,盗窃抢劫,伤害杀人,强奸绑架,侵占挪用,申诉控告,刑事流程,刑事辩护,强制措施,贪污受贿,毒品诈骗,走私假冒,交通肇事,死刑辩护,治安处罚,劳动教养,职务犯罪,专家论证,司法鉴定,法律文书,刑事案例,刑法理论,江苏看守所,江苏监狱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案件,为您解决刑事辩护法律纠纷。
扬州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扬州刑事辩护法律知识:
·非法集资的个人受到的刑事处罚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的危害性,相信您都有所耳闻,这种行为对于社会的危害性相当巨大,但仍有许多人铤而走险。那么,非法集资的个人受到的刑罚究竟是怎样的?这样的刑事犯罪究竟会受到何种惩罚,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进行简单阐述。一、非法集资的个人受到的刑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
·故意杀人会判死刑吗,故意杀人罪处罚是怎么样的?
我国刑法规定,只有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所以,在处罚上是非常严重的。那么故意杀人会判死刑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故意杀人会判死刑吗?故意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二条: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
·缓刑期间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实践中,罪犯在缓刑期间的具体表现情况,关系着缓刑期满后对其作出的下一步处理,因而在缓刑期间应该小心谨慎、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在缓刑期间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缓刑期间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缓刑期间注意事项包括哪些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遵
·上海市高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意见
上海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若干意见(试行)沪高法【2005】393号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正确适用法律,切实保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和有关
·刑事责任能力的特殊规定和刑罚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一致的。但是,在出现疾病的情况下,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的能力与自我控制的能力也可能分离。只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都具备,才属于有刑事责任能力。关于几种特别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的特殊规定:
·四川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行为人如果在四川地区犯了职务侵占罪的话,此时该如何来处罚呢?虽然我国《刑法》对职务侵占罪的量刑做出了统一的规定,但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也就导致实际的量刑多少有些出入。那么四川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职务侵占罪该怎么量刑四川省高院发布《〈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本实施
·不适用缓刑的情形都有哪些?
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在判刑的时候都是可以适用缓刑的,此时需要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缓刑条件才可以,同时我国也作出了不适用缓刑的情形规定。那究竟在哪些情形下是不能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不适用缓刑的情形都有哪些我国《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这是累
·诈骗罪从犯量刑是怎样
一、诈骗罪从犯如何量刑按照《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从犯刑事责任原则的具体适用中应注意以下两点:(1)我国刑法对从犯采取必减主义。即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不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对从犯予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应综合考察共同犯罪的
·律师刑事辩护应该怎么进行选择
一般为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刑事辩护的都是专业的律师,但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擅长进行刑事辩护,这就需要在委托律师的时候能够进行选择。那到底律师刑事辩护应该怎么进行选择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当有亲友被传讯、拘留、逮捕、起诉、审判之时,如何选择刑事辩护律师,才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其权益呢?此时聘请一位刑事律师是
·刑事裁定书(二审发回重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13 (××××)×刑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
·刑事申诉有效期限是多久,它的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申诉有效期限是多久,它的流程是怎样的如果犯罪分子认为自己不应该被判处某种刑罚或者法院对其处罚过重,是可以向相关司法机关进行申诉的,因此提前了解申诉期限以及流程,有助于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刑事申诉有效期限是多久,详情请阅读下文。一、刑事申诉有效期限是多久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新刑法吸食持有毒品罪是怎样规定的?
毒品的存在不仅影响吸食者的身体健康,还会危害社会公共秩序,所以我国严明禁止公民吸食和持有毒品。为了能有效的扼制毒品交易的泛滥现象,我国从法律层面上对毒品交易等活动作出了约束,只要超出规定即按照吸食持有毒品罪论处。那么新刑法吸食持有毒品罪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一、新刑法对吸食持有毒品罪的规定1、
·刑事司法鉴定需要多久
现目前,司法鉴定的领域不仅仅涉及民事领域,其在刑事领域被运用到的地方也很多。在刑事领域上,一般会先对伤情进行认定,只有在伤情达到轻伤的情况下,才会对该案件进行刑事领域的划分。那么刑事司法鉴定需要多久时间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做了以下相关分析。一、刑事司法鉴定需要多久刑事案件伤情鉴定时间,应当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刑法上的遗忘物与遗失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法上的遗忘物与遗失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法律上对于两个事情的规定有的时候会有一定的相似之处,甚至在普通老百姓的眼里,这两个规定是一样的,但是实际上,在法律上的概念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刑法上的遗忘物和遗失物也是这样的。那么,刑法上的遗忘物与遗失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沈阳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抢劫罪是我国严厉打击的犯罪之一,它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曾有人问过我们,如果在沈阳实施了抢劫行为,那么沈阳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为您讲解了抢劫罪的量刑标准,供您参考。一、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构成抢劫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程序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也有两种情况: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也可以决定逮捕。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由法院院长签发《决定逮捕通知
·刑事拘留最短几天,刑事拘留的期限有多长
刑事拘留最短几天,刑事拘留的期限有多长前面说到,刑事拘留仅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此时未经法院审判,因此无法确定被拘留人是否有犯罪事实,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既然是一种措施当然就有期限限制的,那么刑事拘留最短几天呢?我们为您介绍。一、刑事拘留最短几天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
·贵阳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罪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为了使其在司法实践中能够更好的应用,我国还专门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每个地方的量刑标准都有所差别。接下来,请跟随我们阅读贵阳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每个地方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量刑标准或多或少都会有所差异,下文将介绍贵阳的诈骗罪量刑标准,供您做一个了解。贵阳诈骗罪量
·
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行为。·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扬州高邮高邮湖刑事辩护律师解答刑法常识,罪名详解,刑事证据,定性量刑,减刑假释,附带民诉,盗窃抢劫,伤害杀人,强奸绑架,侵占挪用,申诉控告,刑事流程,刑事辩护,强制措施,贪污受贿,毒品诈骗,走私假冒,交通肇事,死刑辩护,治安处罚,劳动教养,职务犯罪,专家论证,司法鉴定,法律文书,刑事案例,刑法理论,江苏看守所,江苏监狱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案件,为您解决刑事辩护法律纠纷。
扬州高邮高邮湖刑事辩护律师热线:18951945636
扬州高邮高邮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