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高邮高邮经济开发区行政诉讼律师
扬州高邮高邮经济开发区行政诉讼律师
  扬州高邮高邮经济开发区行政诉讼律师解答行政诉讼,民告官,行政复议,民告官法律咨询,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为您解决行政诉讼法律纠纷。

扬州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醉酒驾驶摩托车出交通事没有摩托车驾但有C1驾驶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摩托车出交通事/a>没有摩托车驾但有C1驾驶怎么处罚

·法院说要驳回2个行政诉讼,请问合理合法吗?
  我是原告。因小区内饭店噪声扰民,向区环保局投诉。
2017年6月区环保局作出处理意见书(未写救济权利)。原告认为不作为,7月市环保局让区环保局重新办理。直至12月,区环保局依然未结案未答复,原告向市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区环保局在2017年7月-


·身上有K粉,我朋友因身上有K粉被抓了加上他本身有案底现在大概会有什么处罚???
  我朋友因身上有K粉被抓了加上他本身有案底现在大概会有什么处罚???

·可以代理行政诉讼吗?
  可以代理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费律师费多少
  行政诉讼费律师费多少

·这样处罚合理吗,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会给予什么处罚
  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会给予什么处罚

·寻找公益律师打行政诉讼官司
  农民在自家宅基地拆旧危房翻建新房,被镇政府文件“必须得到四邻同意方可申报”的条件所限制,因与邻居原有过节很深,私下多次协商没能够与其达成和解,村委会借故四邻未能全部签字为由拒绝申报批准,申请人“宅基地使用权”被四邻和镇政府文件给限制并侵犯而无法正常行使。经过一

·行政拘留,您好!会有一定影响
  您好!会有一定影响。

·在杨镇无照驾驶,车没手续,怎么处罚。车倍扣,还能反还个人吗?
  在杨镇无照驾驶,车没手续,怎么处罚。车倍扣,还能反还个人吗?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能否更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能否更

·客车安装的GPS能作为交警超速的处罚依据吗?
  客车安装的GPS能作为交警超速的处罚依据吗?

·我哥於2020年4月10日被行政拘留15日,本该25日释放。
  我哥於2020年4月10日被行政拘留15日,本该25日释放。后听民警说接到举报转刑事拘留至今没有消息。我们家属不知该怎么办?

·您好,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吗?
  您好,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吗?

·今天在**火车站对面路不熟转弯过去才发现逆行了,会怎么处罚
  今天在**火车站对面路不熟转弯过去才发现逆行了,会怎么处罚

·小广告的处罚条例,我在自家商店门口贴了招聘启示
  我在自家商店门口贴了招聘启示,被城管说是非法地,我想知道按照法律是怎么处罚啊????谢谢,急啊

·闯右转专用车道红灯,和闯直行红灯处罚一样吗
  闯右转专用车道红灯,和闯直行红灯处罚一样吗

·无证驾驶处罚像我这种情况可以不交
  无证驾驶处罚像我这种情况可以不交

·八十年代事业单位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后及刑满后的工作和其档案的处理政策?
  当事人于一九七三年参加分配在某区卫生局属下的卫生院放射科工作、一九八三年九月被判刑,一九八八年刑满后其单位没有给其出具开除公职手续也没安排工作。直到2005年当事人因参保一事方才发现其个人档亲被卫生局保留着,没有及时将其档案转出至社保中心,当事人也就没能及时参

·我2014年,受过*博罪行政拘留,现在可以办理无犯罪证明吗?
  我2014年,受过*博罪行政拘留,现在可以办理无犯罪证明吗?

·前几天开小货车撞了限高杆,车子受损,限高杆没事,所以就开车走了,现在收到交警处罚
  前几天开小货车撞了限高杆,车子受损,限高杆没事,所以就开车走了,现在收到交警处罚,说要扣驾照十二分,我想问一下这样处理是否合理?

·行政机关不执行执业资格怎么办?
  我是我所在地区唯一的拥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资质的在业设计人员,但我所在地的规划管理部门认为国家没对规划设计的个人的从业资格有规定,只要设计单位有资质就行,但设计单位已是个人所有且法人没有规划资质,所以本单位人人都是规划师,行政管理部门为了某些领导的原因,竟然在设计

·醉酒驾车未造成事故能不受刑事处罚吗
  醉酒驾车未造成事故能不受刑事处罚吗

·行政诉讼,受理后不属本院管辖该怎么处理
  行政诉讼,受理后不属本院管辖该怎么处理

·想向专家们咨询一?酒后驾驶加无证驾?是如何处罚的。很
  想向专家们咨询一?酒后驾驶加无证驾?是如何处罚的。很

·环境侵权,行政诉讼
  环境侵权,行政诉讼

·来律师,有一起强拆的行政诉讼案件想请你做律师。不知行否?
  来律师,有一起强拆的行政诉讼案件想请你做律师。不知行否?

·有人在别人门市放老虎机,店主违反了什么法?将会受什么处罚?
  有人在别人门市放老虎机,店主违反了什么法?将会受什么处罚?

·想委托李律师代理一个行政诉讼案件,方便告知您的联系方式吗?
  想委托李律师代理一个行政诉讼案件,方便告知您的联系方式吗?

扬州高邮高邮经济开发区行政诉讼律师热线:18951945636
扬州行政诉讼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中的行政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以上的三条


  •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怎么处罚一、交通肇事逃逸自首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和具体情节进行处理。对于交通肇事逃逸后又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免予吊销驾驶证的处罚,但其处罚


  • ·行政公益诉讼判决书怎么写
      行政公益诉讼判决书怎么写一、行政公益诉讼判决书怎么写行政公益诉讼判决书(××××)×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


  • ·江苏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怎样处罚盗窃犯罪
      刑法修正案八中对盗窃犯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修改,如今对于这种犯罪,法律规定的最高处罚为无期徒刑。而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导致各地区关于盗窃犯罪的具体量刑有所差异。下面,我们为您介绍江苏省盗窃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根据盗窃数额和相关情节,在下列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入户盗窃


  • ·刑事案件法定减轻处罚情节有哪些?
      我们发现对于刑事案件当中的犯罪分子,量刑处罚的时候有些情况下是从轻处罚,而有些情况下则是减轻处罚。那究竟什么是减轻处罚呢?而法律中规定可以对罪犯减轻处罚的情节又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吧。一、什么是减轻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一


  • ·酒后驾车撞死人的处罚
      酒后驾车撞死人的处罚现在很多司机都存在酒驾的行为,虽然交通法规有比较严格的处罚规定,但酒驾行为依然屡禁不止,而且很多司机并不知道处罚规定,那么酒后驾车撞死人的处罚是什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酒后驾车撞死人的处罚酒驾驶撞死人是过失犯罪,饮酒是故意的行为,但是饮酒不是撞死人的直接原因,驾驶中的过失


  • ·犯罪立功应该怎么进行处罚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检举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或者较多的一般罪行得到证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证据,从而得以侦破重大案件和一般案件的,或者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的,或者有其他情形的行为。那通常犯罪立功该怎么处罚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一、犯罪分子立功要满足哪些条件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检举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


  • ·侵犯个人隐私有哪些处罚?
      对于隐私权,只有合法的隐私才会依法受到保护。如果侵害他人隐私权的,作为权利人,是可以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如果自己的精神因此受到巨大痛苦的,还可以要求侵权行为人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精神损失费需要由人民法院综合全案来进行判断。精神损失是可以在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同时主张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下列行为之一的,处


  • ·故意伤害罪判好多年,怎样处罚故意伤害罪
      被确认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此时承担的责任是两方面的,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这二者是并存的,不是说承担了其中一个就能免除对另一个责任的承担。那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好多年呢?此时又该如何进行赔偿?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故意伤害罪判好多年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 ·盗窃罪逃跑怎么处罚,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为了减少刑事犯罪的发生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一系列的刑事法规,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刑事法规的颁发,使得犯罪现象减少了不少,但是依旧有人触犯了刑事法律规范,盗窃罪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刑事犯罪现象,更有些人在实施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发现之后逃跑的,对于此种盗窃罪逃跑怎么处罚,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盗窃罪逃跑怎么处罚?会的。按照


  • ·没购买交强险该如何处罚
      没购买交强险该如何处罚一、没购买交强险该如何处罚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一)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


  • ·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 ·公安部关于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数额的通知
      (1996年9月17日公通字[1996]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现就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数额规定如下:  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


  • ·幼儿园校车超载处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幼儿园校车超载处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对于刚刚上幼儿园的小朋友来说,这些小朋友都是祖国的未来,家长将孩子们送入幼儿园,充满着激动的心情。所以校车在接送孩子的时候一定要格外的小心,但是近年来在幼儿园的校车超载问题上,为广大市民带来了不小的担忧。那么幼儿园校园超载处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您可以一起来了解一下。一、幼儿园校车超载


  • ·对责令停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会受理吗?
      一、对责令停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会受理吗  行政相对人对责令停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是否受理需要根据法院的具体受案范围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条件来确定。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


  • ·多少周岁算童工,雇佣童工怎么处罚?
      我们知道法律是严厉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的,但是,有些地方童工是依然存在的。尽管很多人都知道使用童工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但有些人还是雇佣童工。那么雇佣未成年的员工的时候,为了避免召到童工,就必须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多少周岁算童工,雇佣童工怎么处罚?下面就让我们向您介绍下吧。一、多少岁算童工?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6周岁的


  • ·股东伪造购销合同到银行借款怎么处罚
      股东伪造购销合同到银行借款怎么处罚在公司的经营中,我们有时候会遇到资金紧缺的情况,这时候可以选择向银行借款来进行资金的贴补运转,如果公司没有可以贷款的金额,有些股东伪造购销合同到银行借款,这样做是犯法的,构成了贷款诈骗罪,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这种行为的后果。一、股东伪造购销合同到银行借款,涉嫌贷款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


  • ·阻碍执行职务的情形有哪些,如何处罚?
      阻碍执行职务的情形有哪些,如何处罚?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在工作的时候,我们是有义务配合他们的工作的。我们知道,执行公务的时候是不能妨碍工作人员的,不然我们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那么,阻碍执行职务的情形有哪些,如何处罚?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一起来了解下吧。??一、哪些情形构成阻碍执行职务1、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常见于接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较大或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行为。

    ·侵犯通信自由罪
      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高空抛物罪
      高空抛物罪为: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

      扬州高邮高邮经济开发区行政诉讼律师解答行政诉讼,民告官,行政复议,民告官法律咨询,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为您解决行政诉讼法律纠纷。
      扬州高邮高邮经济开发区行政诉讼律师热线:18951945636

    扬州高邮高邮经济开发区专业律师

    www.yz64.net
    Copyright ©2022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