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区崔致远纪念馆金融保险律师
扬州邗江区崔致远纪念馆金融保险律师解答金融,保险,银行,证券,股票,投资,外汇法律咨询,代理金融保险案件,为您解决金融保险法律纠纷。
扬州金融保险法律咨询:
扬州金融保险法律知识:
·海上保险的理赔原则
海上保险的理赔应遵循一些基本原则:1、以海上保险合同为依据的原则。海上事故发生后,是否属保险责任范围、是否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赔偿金额多少、免赔额的确定、被保险人自负责任等等均依据保险合同确定的责任。2、合理原则www.njLawyer.cn。海上保险人在处理保险赔偿时,要以保险合同为依据并注意合理原则,因为海上保险合同条款不能概括所
·在购买了足额交强险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就会在责
在购买了足额交强险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就会在责任限额内做出赔偿,但是交强险也是有赔偿范围的,那么如果是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话,交强险赔偿吗?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交强险赔偿吗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是劳动关系还是委托代理关系?
根据双方签订的《顾问行销保险代理合同》、《储备营业处经理聘任函》可知,双方的关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所规定的保险人与保险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双方之间不会因任何因素构成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
·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协议书
编号 县 乡 经中国农业银行 县支行 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 (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 贷款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
·保险业内涉及非法集资的应该怎样处理?
在当今这个社会,大部分的公民都遵纪守法,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一小部分的人在特定的行业中进行非法集资,比如说保险行业,但是很多人对于这个问题并不是很清楚,那么,保险业内涉及非法集资的应该怎样处理?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保险业内涉及非法集资的应该怎样处理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事项。一、非法集资罪如何量刑?个
·农业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
农业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怎么算?农业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怎么算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询人民币贷款利率:1.农业银行个人掌银APP,首页“全部→贷款→贷款服务→贷款利率”。2.农业银行门户网站(www.abchina.com),首页“在线办理及费率→费率信息→贷款利率→人民币贷款利率”。温馨提示:具体利率执行请以各分行网点实际办理业务为准,公积金
·工商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工商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一、工商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1、在工行进行个人质押贷款业务时,必须成为工行的个人网上银行证书客户。办理个人质押贷款业务,须在柜台或者网上自助开立个人综合贷款账户,并将该贷款账户与定期存单等有价物下挂到本人网银注册卡(理财金账户、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内。2、需满足以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我国对《公司法》作出的修改,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取消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应规定,如今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但是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公司,法律还是规定了相应的注册资本的,比如保险公司。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解答。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1、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
·保险条款约定不明的处理
合同法是以意思自治、平等协商为基本原则的,但为了促进交易活动的标准化、便捷化,减少缔约时间,我国法律允许格式条款的存在。所谓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所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保险条款即属典型的格式条款。 由于格式条款具有“单方事先决定”的性质,其普遍使用容易产生不公平的结果,一方很容易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全国)
(保监发[2000]16号)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但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或灭失,本保险合同终止。第一部分 基本险 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
·人寿保险理赔流程及时效
人寿保险理赔流程 1、如果发生保险事故,您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将相关的资料由自己或委托他人送到保险公司(参见理赔所需单证)。 2、保险公司理赔部接到材料后,会马上立案。如遇重大事故或有疑
·再保险需要签订合同吗
再保险需要签订合同吗?再保险合同是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又称分保合同。一、再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发生再保险分出业务的企业,应当在
·车祸责任和保险有关系么,车祸责任的划分怎么进行
车祸责任和保险有关系么,车祸责任的划分怎么进行现在人们在发生车祸后,在没有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是找保险做理赔。他们在要求保险理赔的时候有一个疑问,那就是车祸责任和保险的关系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跟您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车祸责任和保险有关系么《道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
·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的养老保险金如何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已经明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在实践中认识比较模糊。“应当取得”是指当事人已经退休具有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但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将养老保险金领取到手的情况。如果离婚时一方或双方
·对保险纠纷管辖的规定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关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协议。保险合同纠纷指投保人与保险人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与保险人因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保险金赔
·保险合同怎么解除,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怎么解除,如何解除保险合同即使是对于比较特殊的合同——保险合同,在订立生效之后,也是有可能出现解除的情况。但对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是很了解这个保险合同怎么解除。当然,也想知道保险合同解除后能退保费吗。本文针对这两个问题,马上为您一一进行解答。一、保险合同怎么解除,如何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合同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201101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 (2011年1月7日由审判委员会全委会第2次会议讨论通过)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统一全省法院裁判尺度,我院审判委员会2011年1月7日第2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讨论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第一章 保险对象 第一条 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 第二章 保险期限 第二条 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 第三章 保险金额
·
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 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的罪名,用于规制以非法采集或非法运送、邮寄、携带出境等形式严重危害国家人类遗传资源安全的犯罪行为。·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是指故意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遗弃伤病军人罪
扬州邗江区崔致远纪念馆金融保险律师解答金融,保险,银行,证券,股票,投资,外汇法律咨询,代理金融保险案件,为您解决金融保险法律纠纷。
扬州邗江区崔致远纪念馆金融保险律师热线:18951945636
扬州邗江区崔致远纪念馆专业律师